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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二子; 一则为盗; 一则为圣。果地不同; 源在因地。因有前因近因; 果亦有现果后果。因因果果; 递转如轮。或上或下; 或好或坏; 在人自造。所以不了三世。即是不明因果; 因果不明; 佛法即无由信入; 此人终坠沉沦; 为不可救矣。
世人今生苦难; 都由前因造业。夙世恶业; 远因也; 懒惰欺诈; 近因也。如穷苦之人; 虽由夙世恶因; 若能勤慎诚实; 另造一好因; 正可转凶为吉; 或化重为轻。此亦因果变化之律; 其权仍操之于人。
世人最近恐怖; 在衣食住未曾满足时; 探求其中的原因; 不外乎有以下各种: 由于日常生活艰难; 由于求过于供; 由于生产不太多; 由于人人贪得便利; 但谋不劳而得; 由于强权者易得; 淫奢者易求; 由于人无道德; 由于杀盗淫成为习惯; 由于迷信贪嗔痴; 由于眼光短; 只图目前颠倒而求近利; 由于不了三世; 不明因果; 由于不觉; 由于不闻正法; 由于终日忙忙碌碌无暇及此; 由于衣食住都没有得到满足。
世人未来之苦; 在衣食住已经满足后之恐怖; 推求其故; 不外乎有以下各种: 由于世界不安宁; 由于盗贼充足; 由于人类恶多善少; 由于贫富不均; 由于人心贪得而悭吝; 由于不肯施舍; 由于不了三世不明因果及报施之理; 由于不觉; 由于不闻正法; 由于忙碌无暇及此; 由于衣食住已满足而无厌足。
简单说一句; 众生的苦; 完全是自作业; 归根是由于不觉。以不觉故; 遂贪。贪财货; 贪名利; 皆执一个我字; 是以我为众苦之根。今当修持之始; 目的在以佛法除自己病根。故当释佛、释法、释僧。了解此三者; 究为何物; 然后释我。明白我之所以; 即所以请医开方除病也。近世学者每喜高深而求速效; 及至学佛时; 又由中途而进; 因此根不实在; 底子不清; 及至修持多年; 拘执文字; 羼入我见; 解义遂不能圆融。由是而分宗派; 争论优劣; 疑谤退转; 皆属此病; 故于因地尤不可不慎。
释 佛
佛是大觉义; 就其德以立尊号; 此无具体人; 本名佛陀; 简称曰佛; 乃如来十号之一; 又名曰智觉; 自觉觉他。觉之圆妙者也; 又名一切智; 觉知一切法之事理; 了了分明; 无有迷惑; 故称曰佛。盖凡夫不觉; 二乘自觉而不能觉他; 菩萨自觉觉他而行未圆; 佛则圆觉也。佛之称号; 与圣贤等字同一意义; 夫子其圣矣乎; 言孔子之意境已入圣境界也。人皆可以为尧舜; 众生皆可成佛; 即是此意。意境属之于心; 心名地; 又名性田; 田有生生不已之妙; 所以名自性为佛土; 曰佛种; 不仅指释迦佛应化之土为佛土。佛有因佛果佛二种; 果佛者释迦如来已成之果佛等是也。因佛者; 即我心与众生因地皆可成佛是也; 故曰心佛众生; 三无差别。觉性本皆平等; 皆可成佛也。修至觉地; 又名佛地; 又名开佛慧; 开佛知见; 又名佛眼; 乃合法眼、慧眼、天眼、肉眼四眼而成也。眼者心也; 众生共分十界; 十界惟心。佛为十界中之最高者; 惟佛不称众生; 余自菩萨、缘觉、声闻、天、人、阿修罗、畜、鬼、地狱九界; 皆称众生; 以烦恼未断也。由凡入佛; 应依于法; 曰佛法。法如车乘而得度者; 曰佛乘。分小乘二乘大乘; 由是而明道; 曰佛道; 曰佛印。道为世出世之至宝; 无可比拟; 故曰佛宝。佛法僧三者; 相合相印而宝斯现; 三而一也。所以人人有佛性; 人人皆可成佛; 与释迦佛一样。非放光坐莲华变形谓为成佛也; 我人日日拜佛敬佛; 乃追慕释迦文佛之德; 愿学而效之; 与之同一光明圆觉也。譬如尊孔; 自愿学而为圣; 非变为孔子也; 亦非孔子能使我成圣也。第不能不借一像以作观摩; 遂立佛像; 借以作镜; 有镜而不能反照; 终无益也。照镜而不去垢; 亦无益也。行人倘能诚实修持勿自欺者; 乃可称为佛子; 称为法子。如来名号约有多种; 兹略言之。一、如来; 言心之无所从来; 亦无所去; 故名如来。二、应供; 言应受一切众生供养。三、正遍知; 言能遍正一切法故。知一切法无差别曰正知; 智无不周曰遍知。四、明行足; 言宿命、天眼、漏尽; 名为三明; 以皆行之满足故。五、善逝; 言第一上升; 永不复还也。六、世间解; 言能解世间一切烦恼、清净。七、无上士; 言法中涅 无上; 众生中佛无上; 亦可称为大士。八、调御大夫; 言能调理控御一切众生。九、天人师; 言为天道人道中之师尊。十、佛; 言觉也; 自觉觉他; 觉行圆满。十一、世尊; 言具上各种尊号; 为世间一切人天尊敬故。十二、婆伽梵; 言具六种尊义者: 一自在; 二炽盛; 三端严; 四名称; 五吉详; 六尊贵; 以上皆世尊之别名也; 亦表世尊之至德而已。
释 法
法者; 梵云达摩; 言通于一切也。惟佛方称法王; 通于万法也。法乃方法; 如舟之可以度人出险; 名曰法舟、法船。人之本性; 能生万法; 名曰法身; 又曰法性。又人修至明心见性者; 即成法身佛。了解难行之佛理而不惑者; 曰法忍。明无生之理而证得者; 曰无生法忍。能明正法用以度人者; 曰法眼; 又曰法眼净。往昔佛菩萨所说经教; 记于文学者曰法典; 曰法曼荼罗。分之门类者曰法门。法无定法; 皆可活人; 故名法乳。由文而表于语言声音者; 曰法音; 法音通乎十界。一切众生之所同心; 故有十法界。众生死执于法; 不明变化; 其苦万倍; 名曰法执; 又曰法见法缚。当求善知识以为师; 付我以正法; 曰法师。师以种种方便法门; 开我之妙法莲华; 莲华者; 我之心也、体也。妙法者; 我心之妙用也。使我得无上妙谛; 意味无量; 故又曰法味、法食。以喜乐无量; 故曰法喜、法乐。今之集会研究; 共同讨论互度之法; 曰法会。将一乘法宝辗转以度人; 使之勿停止者曰法轮常转。诸位各有无上根器; 足以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即是法器; 如器之可承受物也。总之; 法以救人慧命; 故曰法药。医王用之以救世; 能入此曼荼罗者; 名曰法缘。然而一切皆空; 法亦暂时借用; 如病愈即不可再药; 否则便成法病。今日正用药之时; 必修至证到诸法空相; 方可舍法。人寿无常; 机缘难再; 时哉不可失。
释 僧
僧者; 众也; 有德之众也。如和尚一人不能称僧; 必四人以上; 乃可称僧; 有十人僧; 二十人僧; 且必是有德行者。即居士有德者; 合众亦名为僧。凡和尚不知佛法; 不明心地者; 不得谓宝; 以其离佛法也。我人恭敬三宝。三宝者; 佛法僧也。觉此名佛; 轨此名法; 和此名僧。此指何事耶; 指何物耶; 曰心宝而已。佛昔所云之破戒僧; 是指尚有戒体威仪者言; 非今日之丝毫无戒者也。戒体且无; 戒相亦失。若劣慧者闻之; 以为如此方便; 亦只要发愿做个破戒僧足矣。佛法前途; 岂不危哉。且和尚而流入于营业; 宜其就世之所好而趋之矣。世人所好者; 程度如是之低; 彼又安得不以经忏骗人哉。若改变风气; 作功德不重形式; 惟请大德开示经义以重法施; 方报以供养。彼自然亦改就读经; 庶使和尚亦稍稍明白佛法之所以然; 则功德不可思议。然僧界堕落; 不应归咎佛法; 当辨明之。
释 我
我者; 人之自谓也; 执我既坚固; 我爱愈深切; 最难破者曰我见、我是、我相。久久成为习惯; 定为成法; 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 要明白我为何物; 应先明三身: 一曰色身; 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硬性如骨肉者为地; 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 暖气者为火; 呼吸者为风; 地水火风之所合成; 借诸父母者耳; 此又名果报身。自作之因; 自结之果; 以夙世因地不同; 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由幼而壮; 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 由壮而老; 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 由老而死; 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不必死时为死; 乃未死时; 亦时时幻化不实。如阳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电灯泡; 虽非实在; 电却借以放光; 故是假我。二曰法身; 乃人之性灵也; 不动者曰性; 见境而动念者曰心。三岁时如此; 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 其性终无变灭。如见红色; 或尝美味等等; 则老幼一如; 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 则是眼昏诸病; 非里体性之病; 此物灵妙不可思议。世间一切法; 皆由是而生; 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无; 谓之有; 不可取以示人; 谓之无; 则人非木石; 离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 不知本无生灭; 恒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