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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热气有余。则经脉消烁。故热俞在气穴。气穴。阳气循行之穴孔也。
x两骸厌中二穴x 马。骸字下句。注云。灸寒热之法。其穴皆在两骸之中。骨空论曰。辅骨上横骨下为
楗。侠髋为机。
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 。 上为关。横骨为枕。则骸之为义。在膝解也。厌中。
即前环跳穴。王注以上节骸字。连为骸厌。则上节两字可读乎。甚非。张云。两骸厌中。谓膝下外侧骨厌中。
足少阳阳关穴也。骸。音鞋。说文。胫骨。吴同。志云。两骸厌中二穴。谓足少阳之阳陵泉也。高云。两骸。
形身左右也。环跳二穴。当身左右厌中。即上文髀厌分中。环跳穴也。简按甲乙。阳关。在阳陵泉上三寸。犊
鼻外陷者中。则张注为是。今从之。
x天府下五寸x 灵本输篇云。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王所引针经文。见玉版篇。
x凡三百六十五穴x 吴云。自脏俞至此。并重复。共得四百零七穴。除重复。约得三百五十八穴。盖世
远经残。不可考也。马云。通共计之。有三百五十七穴。其天突。大椎。上脘。关元。俱在内。天突。关元。
环跳。俱重复。想有脱简。故不全耳。张云。自脏俞五十穴至此。共三百六十五穴。若连前天突十椎胃脘关元
四穴。则总计三百六十九穴。内除天突关元。及头上二十五穴。俱系重复外。实止三百四十二穴。盖去古既远。
相传多失。志云。自天突十椎上纪关元。至厌中二穴。共计三百六十四穴。然内多重复。高云。自天突。至天
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此乃不除重复。)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则三百六十六。数相吻合也。简按以上诸说。纷纭不一。今查之。自脏俞至五里。凡三百五十七穴。
x游针之居x 张云。针所游行之处也。志云。游针者。谓得针之道。而以神遇之。若游刃然。恢恢乎
有余地矣。
x以溢奇邪以通荣卫x 马云。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则渐至外为发热。而内为少气。须当
急泻无怠。以通
营卫可也。张云。溢。注也。满也。奇。异也。邪自皮毛。而溢于络者。以左注右。以右注左。其气无常处。
而不入于经。是为奇邪。表里之气。由络以通。故以通营卫。高云。缪刺论云。邪入舍于孙络。不得入于经。
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奇邪。犹奇病也。奇邪在络。故孙络以溢奇邪。溢。泛溢。犹外出也。孙络之所以溢
奇邪者。以孙络合大络。而通荣卫也。简按高注义长。然以上下文义求之。以通营卫四字。恐衍。
x营卫稽留x 吴云。稽。迟也。
x气竭血着x 吴云。着。着同。凝结而不流也。
x溪谷之会x 张云。肉之会根据乎骨。骨之会在乎节。故大节小节之间。即大会小会之所。而溪谷出乎其
中。凡分肉之间。溪谷之会。皆所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说文。泉出通川为谷。又诗有谷风。诗诂。风自谷出
也。宋均曰。无水曰谷。有水曰溪。故溪谷之在天地。则所以通风水。在人身则所以通血气。简按王充论衡云。
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盖蹊。即溪谷之溪。
x大气x 马云。即宗气。灵五味篇云。大气积于胸中。刺节真邪篇云。宗气流于海。张云。以行荣卫
之大气者也。高云宗气也。积于胸中。以司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简按今从马高注。
x外破大 x 吴作大 。张云。 。当作 。误也。盖 可称大。 不必称大也。简按马志高并随文
为解。非也。
x卷肉x 吴云。卷。音 。简按新校正。全本作寒肉。疑是搴讹。(搴。亦缩也。)
x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x 吴云。此又言溪谷。亦三百六十五穴。盖在诸经孙络之内。非复别有三百六
十五穴。张云。
有骨节而后有溪谷。有溪谷而后有穴 。人身骨节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 应之。故曰穴会。亦应一岁之数。
x小痹淫溢循脉往来x 张云。邪在孙络。邪未深也。是为小痹。志云。脉。谓孙络脉也。
x帝乃辟左右x 吴删辟以下二十三字。于义似是。
x金兰之室x 志云。藏之于心也。简按此不过尊奉而珍宝之之谓。志注凿矣。
x三百六十五脉x 张云。即首节三百六十五穴会之义。
x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x 高云。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
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
脉。非独手足三阴三阳之十二络脉也。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
x内解泻于中x 张云。解。解散也。即刺节真邪篇解结之谓。泻。泻去其实也。中者。五脏也。此言
络虽十二。而分属于五脏。故可解泻于中。左右各五。故云十脉。高云。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
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
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
卷七
气府论篇第五十九
属性:马云。气府者。各经脉气交会之府也。故有言本经。而他经之穴。入其中者。止论脉气所发所会。不以
本经别经为拘也。其穴有多少。亦不拘于本经故耳。前篇论穴。故名气穴。而此论脉气所发。故名曰气府也。
高删论字。此亦以无问答也。
x七十八穴x 吴云。下文。考得九十一穴。多一十三穴。此与近世不同。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张云。详考本经
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内除督脉少阳二经。其浮气相通于本经。而重见者。凡十五穴。则本经止七十八穴。近
世经络相传。足太阳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经之数。亦多与今时者不同。
x入发至项三寸半x 马云。谓大杼风门二穴也。盖自后项。上至入发。则自入发至项而下。计有三寸
半许。其数正如二穴所在也。中乃督脉。旁有四行。俱足太阳经穴。故曰旁五。二穴。各开中行一寸半。则在
左之穴。至在右之穴。共相去三寸也。(按入发者。入后发际也。在后曰项。在侧曰颈。在前曰喉。新校正。
以入发为前发际。故欲以项字更为顶字。且以囟会至百会。百会至后顶。俱有三寸之说。又以半字为衍。何其
强也。今如愚注。则王注自明。新校正。不必赘矣。)马云。项。当作顶。自眉上入发。曲差穴也。自曲差上
行。至顶中通天穴。则三寸半也。并通天而居中者。督脉之百会也。百会。为太阳督脉之会。故此以为言百会
居中。而前后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旁五。自百会前。至囟会后。至强间左右。至少阳经穴。相去各三寸。
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也。高云。顶。旧本讹项。今改。顶。前项穴也。自攒竹入发际。至前顶。其中有
神庭上星囟会。故长三寸半。前顶在中行。次两行。外两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简按甲乙。神
庭。在发际直鼻。上星。在直鼻中央。入发际一寸。囟会。在上星后一寸。前顶。在囟会后一寸五分。凡四穴。
通三寸半。高注似是。
x浮气x 吴云。阳气浮于巅顶之上者也。张云。言脉气之浮于巅也。
x项中大筋两旁各一x 高云。风池二穴。
x风府两旁各一x 高云。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两旁。在项中大筋两旁。名为风池者。各一。内两旁
在风府穴两旁。
名为天柱者。各一也。简按此与王注互异。甲乙。天柱。在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
又云。风池。在颞 后。发际陷者中。由此观之。王注为是。
x十五间各一x 吴云。间。两骨之间。自大椎。至胞肓。凡十五肋。故曰十五间。十五间各一者。今甲
乙经所载十三穴。并去脊三寸。附分。云云。(与王注同)左右合成二十六穴。近世有膏肓二穴。在魄户之次。
晋汉而上。率未有也。曰十五间各一。当得三十穴方是。不然。则五当作三矣。简按张加大杼膏肓二穴。为十
五穴。马以五脏六腑之俞。中膂内俞。白环俞。为十五俞。志高同。然膏肓。晋以上无所见。而五脏六腑之俞。
乃出下文。故并不可从。
x两角上x 吴云。角。谓额角。张云。耳角也。高云。头角也。沉氏释骨云。额之中曰颜。曰庭。其旁
曰额角。巅之旁崭然起者。曰头角。亦曰角。经筋篇云。足少阳之筋。循耳后。上额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