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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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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脏焉。夫取之经隧。调其神也。取之荣卫。调其气也。用、以也。言又当以调其形。形者。皮肤肌肉。哉者、未尽 
之辞。盖言上守神。粗守形。神气固当调。而形之不可不用也。因时气之升降浮沉。而用之以多少高下。如曰以月生死 
为数。此多少之谓也。如春时俞在颈项。夏时在胸胁。秋时在肩背。冬时在腰股。高下之谓也。张兆璜曰。用、取也。 
形、肉也。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成此形。既已调之。神志气血。可不取之形哉。多少高下。 
皆取之于形。故曰。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泻奈何。岐伯曰。泻实者。 
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 
如利其路。是谓大泻。必切而出。大气乃出。(内叶讷。上节论先调其五脏之形神气血。此复论补泻其虚实焉。虚实者。 
谓并者为实。无者为虚。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气盛者。谓所并之气。所受之邪盛也。盖候病气至而内针也。针与 
气俱内者。随正气而深之也。以开其门。利其户者。开其门而伏其精气于内也。针与气俱出者。同病气俱出也。针经云。 
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是以泻邪当先归伏其正气。而后引邪以出其门。则精气不伤而邪气乃下。 
故外门勿闭以出其邪。摇大其针孔。如利其所出之道路。是谓大泻。切、急也。屈、降也。大气、大邪之气也。此论泻 
邪之中。而兼用内正之法。)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入针出。针空四塞。精无 
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 
谓追之。(空叶孔。持针在手。勿置之意外。以定其迎随之意。候其呼出而内针。气出而针入。针空勿摇。使精气无从 
而去。候正气方实而疾出其针。使正气内入。而针即外出。则热邪不得还入于内。内之气门已闭。则邪气布散于外。而 
精气乃得存矣。针下动气。候时而至。使浅近之气。不散失于外。深远之气。来复于其间。是谓追而济之之法也。此补 
正之中。兼泻散其邪。盖邪之所腠。其正乃虚也。张兆璜曰。此先追实其正气。次散其邪。再候其时而使精气来复。 
迎之随之。得出入补泻之妙。而后能调其经焉。)帝曰。夫子言虚实者有十。生于五脏。五脏五脉耳。夫十二经脉。皆 
生其病。今夫子独言五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经脉之病。皆有虚实。何以合之。 
(神志血气肉。五者各有虚实。故虚实有十。而皆生于五脏。三百六十五节。乃筋骨之会。十二经脉。支分三百六十五 
络。而皆络于节。节有病。必被及于经脉。盖言筋骨血脉。外内之相通耳。)岐伯曰。五脏者。故得六腑与为表里。经脉 
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五脏者。内合五行。外合脉肉筋骨。故得六腑与为表里。以应十二经脉。故五 
者之虚实。止归于五脏。若经络支节。各生其虚实。则随其病处而调之。张兆璜曰。以五脏合六腑。以配十二经脉。 
支分三百六十五络。与皮肉筋骨。被及相连。今各随其病之所居而调之。血气脉肉筋骨。是仍归于五脏矣。)病在脉。调 
之血。病在血。调之络。病在气。调之卫。病在肉。调之分肉。病在筋。调之筋。病在骨。调之骨。(此言六脏所主之气 
血筋骨脉肉为病。各随其所在而调之。病在心包络所主之脉。即调之脉。在心脏所主之血。即调之络。在肺脏所主之气。 
即调之于卫。在脾脏所主之肉。即调之分肉。在肝脏所主之筋。即调之筋。在肾脏所主之骨。即调之骨。盖五脏者。五 
行之所生也。故先言其五脏。地之五行。化生六气。六气之中有二火。一合心脏之阳火。一合包络之阴火。共为六脏。 
得六腑与为表里。以应十二筋脉。以合血气脉肉筋骨。)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病在骨。 针药熨。(燔音烦 叶 
翠入声。上章论五脏之气不和。以致外合之血气筋骨为病。各随其处而调之。今复论风雨寒湿为病于脉肉筋骨之间。而 
各有取刺之法也。按灵枢官针篇曰。九曰 刺。 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又曰。刺寒痹之法。刺布衣者。以火 之。 
刺大人者。以药熨之。盖阳受之风雨寒湿。客于脉肉筋骨之间。皆能为痹。故当以燔针劫刺其所病之下。而及与筋痹之 
急者。若病在骨。又当用 针及药熨之。按足太阳之筋病则项筋急。名曰仲春痹。足少阳之筋病。则 筋急。名曰孟春 
痹。足阳明之筋病。则腹筋急。名曰季春痹。病手太阳则颈筋急。病手少阴则反折筋急。病手太阴则胁急。或为转筋。 
或为反折。或为 痉。或为卵缩。皆用燔针劫劫刺。再按针经云。内有阴阳。外有阴阳。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 
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然皮肉筋骨。皆能为痹。故曰。燔针劫刺其下。而复提出其筋与骨焉)病不知所痛。 
两跷为上。(痛而不知其所者。当取之跷脉也。按两跷脉。起于足踝上。入阴。上循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 
也。)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缪刺之。(此痹在于肌肉而不及于经脉者。当缪刺之。按缪刺篇曰。凡痹往来。行无常者。 
在分肉间。痛而刺之。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此言病在于经别 
者。当巨刺也。缪刺篇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痛。如此者。必巨 
刺之。巨、大也。九针论曰。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盖经脉在里而入深。故当用长大之 
针以取之。)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九候、三部九候也。九候外合九窍、内合九脏。循行于上中下之三部。皆五脏 
所生之血气也。此篇首论五脏所藏之神志血气。有虚有实。复总归于血气阴阳。复调之于皮肉筋骨。并取邪痹于身形跷 
脉之间。然必察其九候之脉。而知病之所正。调经之道。于斯为备矣。) 



卷七

缪刺论篇第六十三

属性: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缪刺者。谓病在左而取之右。病在右而取之左。如纰缪也。)岐伯对 
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 
五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此先言邪气循序而入 
于经者。则当治其经也。夫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脉外见于皮部。经脉内连于脏腑。邪之始客于 
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则传入于孙络。盖从孙而络。络而经也。阴阳俱感者。谓皮毛气分为阳。经络血分为 
阴。言五脏之血气。外充于形身。有阴而有阳也。夫十二经脉。三阴者属脏络腑。三阳者属腑络脏。而云内连五脏。散 
于肠胃者。谓地之五行。以生人之五脏。三阴三阳之六气。亦由五行之所生。故凡论经脉。以五脏五行之气为主。而六 
腑为其合也。极、至也。次、处也。此言邪入于经。而至于五脏之次者。不缪刺也。)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 
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此言邪入于大络者。当缪刺也。孙络者。孙脉也。孙络之脉 
别经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大络。大络者。脏腑之经隧也。灵枢经曰。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 
六腑之大络也。闭塞不通者。络脉不通也。络脉闭塞。则皮肤孙络之邪。不得入于经而流溢于大络矣。奇病者。谓病气 
在左而证见于右。病气在右而证见于左。盖大络乃经脉之别。阳走阴而阴走阳者也。按此论乃大络与皮肤孙络相通。胃 
腑所出之气血。从胃络而注于脏腑之大络。从大络而先行皮肤。先充络脉。从络脉而复入于经。以养五脏气。此胃气之 
所由出也。至于水谷所生之津液。以资养五脏之精者。由脾脏之转输也。是津液气血。皆由水谷之所生。胃腑之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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