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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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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之域。立夏应天文翼轸分野。禹贡荆州之域。夏至应天文井鬼分野。禹贡雍州之域。立秋应天文参井分野。禹贡梁州 
之域。秋分应天文奎娄分野。禹贡兖州之域。立冬应天文危室分野。禹贡青州之域。冬至应天文斗牛分野。禹贡扬州之 
域。中州应天文张柳分理。禹贡豫州之域。故以身形应九野。九野而合九藏。九藏外通九窍。九野外合九州。而皆通乎 
天气。是以兼三才而三之。为九九之数。下经云。人生有形。不离阴阳。天地合气。别为九野。分为四时。即此义也。) 
故神脏五。形藏四。合为九藏。(神藏者。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肾藏志也。形藏者。胃与大肠小肠膀胱。 
藏有形之物也。夫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是五脏之神。由肠胃 
津液之所生也。胃主化水谷之津液。大肠主津。小肠主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故以四腑为形脏。而人之阴阳气血。 
肌肉经脉。皆由此九藏之所生也。)五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夭、死色也。言五脏之神气。由形藏之资生。五 
色之外荣。由五脏之所发。此以九藏九候之气。而复归重于五脏之神气焉。)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 
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而后调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候者。候三部九候之脉 
而刺之也。肥人者。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其气涩以迟。刺此者。宜深而留之。瘦人者。皮薄色少。血清气滑。易脱于 
气。易损于血。刺此者。宜浅而疾之。实者。邪气盛也。虚者。精气夺也。宜泻者。迎而夺之。宜补者。追而济之。去 
血脉者。除菀陈也。盖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然后泻有余。补不足。无问其病之可否。必候其气至和平。 
而后乃出其针也。)帝曰。决死生奈何。岐伯曰。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夫形充而脉坚大者。顺也。形充而 
脉小以弱者。气衰。衰则危矣。)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针经曰。病而形肉脱。气胜形者死。形胜气者危。盖形瘦 
者。正气衰也。脉大者。病气进也。胸中多气者。气胜形也。气胜形者。邪气盛而正气脱也。)形气相得者生。(天之生 
命。所以立形定气。形气和平。是为相得。)参伍不调者病。(此即独大独小独疾独徐之意。此总言其不调者病。下节分 
言之。以知病之所在。)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皆相失者。非止于参伍不调矣。此脏腑阴阳之气皆病。故死。)上下左 
右之脉。相应如参舂者病甚。(夫脉之来去。随气降升。是以九候之相应。上下若一。如参舂者。言脉之上至下去。左至 
右去。有如舂者之参差。彼上而此下也。此因邪病甚。而正为邪伤故也。)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如参舂者。只 
言其来去之参差。相失不可数者。并其至数之错乱。此邪病更甚。而正气将脱。故死。)中部之候虽独调。与众脏相失者 
死。(中部天主气。中部人主血。中部地主胸中之宗气。夫上下左右之脉。交相应者。血气之循环也。脏腑之脉。得胃气 
而至于手太阴者。宗气之所通也。如中部之候虽独调。与众藏相失者。不得中焦之血气以资养。故死。)中部之候。相减 
者死。(上节论失其旋转相生之机。此言中焦之生原化薄。)目内陷者死。(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上节言中焦之根本衰 
微。此复言脏腑之精气消灭。)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独小者病。独大者病。独疾者病。独迟者病。 
独热者病。独寒者病。独陷下者病。(夫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如一部独异。即知病之所在。而随证治之。 
大小者。脉之体象也。疾迟者。脉之气数也。寒热者。三部皮肤之寒热也。陷下者。沉陷而不起也。针经曰。上下左右。 
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当踝而弹之。(此候生 
阳之气。以知病之死生也。诸阳气者。太阳之所主也。根结篇曰。太阳为开。开折则肉节渎而暴病起矣。故暴病者。取 
之足太阳。视有余不足。渎者。皮肤宛焦而弱也。是以知病之所在。而又当候太阳之气焉。卫气篇曰。足太阳之本。在 
跟上五寸中。而气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必先按而在久。应于手。乃刺而予之。按承山乃足太阳穴。 
在外踝上七寸。故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是在承山之以下矣。庶右手于病者足上当踝而弹之。盖以左手 
取脉。庶右手得以在下而弹。其应过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是更过踝上五寸。而及于承山矣。故曰踝上以下。必先 
按而在久。踝上者。谓去踝五寸以上。而及于承山。以下者。谓承山以下。而至去踝五寸之间。盖以左手之三指。于踝 
上五寸。承山以下。以候太阳之气。以察病之死生。故下文曰。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盖九针之要。 
候气为先。足太阳为诸阳主气也。)其应过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应疾中手浑浑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应去 
声蠕而宣切。蠕蠕微动貌。气之和也。其应疾而中手浑浑然者。急疾而太过也。徐徐然者。气之不及也。故皆主病。)其 
应上不能至五寸。弹之不应者死。(生气绝于下。故不能上应也。)是以脱肉身不去者死。(是以者。承上文而言。脱肉者。 
皮肉宛焦而弱也。身不去者。开折而暴病留于身也。言正气虚而肉脱。邪留于身而不去者死也。)中部乍疏乍数者死。(太 
阳之气者。论先天之少阳。荣卫气血者。乃后天水谷之精气。中部乍数乍疏者。中焦之生气欲绝也。)其脉代而钩者。病 
在络脉。(夫血脉生于心而输于脾。代乃脾脉。钩乃心脉。此复申明候足上中部者。候中下二焦之生气。如病在络脉者。 
其脉代而钩也。)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后则病。二候后则病甚。三候后则病危。所谓后者。应不俱 
也。(夫人生有形。不离阴阳。天地合气。别为九野。是以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不应。是天地人之 
气。失其一矣。故主病。二候后不应。是三部之中。失其二矣。故主病甚。三候后不应。是三者皆失。故主病危。)察其 
腑脏。以知死生之期。(腑为阳。脏为阴。知阳者。知病之所从来。知阴者。知死生之期。)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 
知经脉之死生出入。而后知病脉之所从来。详经脉别论。真脏脉见者。胜死。(真脏脉见者。至其所胜克之日时而死。) 
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此复结上文。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弹之不应者。足太阳之气绝也。足太阳主 
筋。阳气者。柔则养筋。是以太阳气绝。筋挛急而足不可屈伸。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为目上刚。脉系绝。故死必戴 
眼。张二中云。足不可屈伸。太阳之气绝也。死必戴眼。太阳之脉绝也。)帝曰。冬阴夏阳奈何。岐伯曰。九候之脉。 
皆沉细悬绝者为阴。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数者为阳。主夏。故以日中死。(此复问冬阴夏阳。以人应之奈何。按九 
针论曰。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盖言冬至之子。阴之极也。阴极而一 
阳初生。阴气始下。夏至之午。阳之极也。阳极而一阴初生。阳气始下。是阴阳之气。分于子午也。至春分之时。阳气 
直上。阴气直下。秋分之时。阴气直上。阳气直下。是阴阳离别也。寒热者。阴阳之气也。阴阳分别。而复有交合。故 
寒与热争。而两气相搏也。此言三部九候之中。有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气。若九候之脉皆沉细。而绝无阳气之和。此为 
阴而主冬。故死于夜半之子。如盛躁喘数。而无阴气之和。此为阳而主夏。故死于日中之午。皆阴阳偏绝之为害也。)是 
故寒热病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以日中死。病风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 
者。日乘四季死。(是故者。承上文而言也。寒热病者。阴阳相乘。而为寒为热也。本经云。因于露风。乃生寒热。病风 
者。亦为寒热病也。平旦日夕。系阴阳两分之时。寒热者。乃阴阳两伤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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