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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之法并施。斯成工巧神圣之妙。盖天地之道。胜复之作。不形于诊。重在望闻。内因之病。偏于问切。)岐伯曰。审察
病机。无失气宜。此之谓也。(病机者。根于中而发于外者也。气宜者。五脏五行之气。各有所宜也。)帝曰。愿闻病机
何如。岐伯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忿郁。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热瞀螈。
皆属于火。诸痛痒疮。皆属于心。(五脏内合五行。五内联生六气。是以五脏之气病于内。而六气之证见于外也。)诸厥
固泄。皆属于下。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诸厥固泄。皆属于下者。从上而下也。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者。从下而上也。
夫在上之阳气下逆。则为厥冷。在下之阴气上乘。则为痿痹。在上之水液下行。则为固泄。在下之水液上行。则为喘呕。
亦犹天地阴阳之气。上下相乘。而水随气之上下也。)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诸痉项强。皆属于湿。诸逆冲上。
皆属于火。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诸病
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诸呕吐酸。暴注下迫。
皆属于热。(此五脏之气。而发见于形气也。火者。少阳包络之相火。热者。君火之气也。诸禁鼓栗。热极生寒也。如丧
神守。相火甚而心神不安也。风者。木火之气。皆能生风。反戾。了戾也。)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
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此言所发之病机。各有五脏
五行之所属。有者。谓五脏之病气有余。无者。谓五脏之精气不足。盛者。责其太甚。虚者。责其虚微。如火热之太过。
当责其无水也。故必先使五脏之精气皆胜。而后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致使五脏之气平和。此之谓神工也。)帝曰。善。
五味阴阳之用何如。岐伯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
或燥或润。或 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五味阴阳之用调五脏者。有发有散。有涌有泄。六者之中。
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 或坚。如肝苦急而欲散。心苦缓而欲 。脾苦湿而欲缓。肺苦逆而欲收。肾苦燥
而欲坚。各随其所利而行之。调其五脏之气。而使之平也。)帝曰。非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
闻其道。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帝曰。请言其制。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
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帝言上文论调五脏之气而使之平。然五脏之病。又当以有毒无毒之药治之。
或调或治。何先何后。愿闻其道。岐伯曰。以有毒无毒所治病为主。然适其方之大小为制也。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
应臣之谓使。盖病之甚者。制大其服。病之微者。制小其服。能毒者。制大其服。不能毒者。制小其服。)寒者热之。热
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
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温者。补也。盖补药多
属甘温。泻药多属苦寒。摩者。上古多用膏摩而取汗。浴者。用汤液浸渍也。薄。迫也。此皆治病之要法。各适其事而
用之。)帝曰。何谓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事也。(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故为正
治。从者。热病从热。寒病从寒。故为反治。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如病之过甚者从多。;不太甚者从少。观其从事之何
如耳。)帝曰。反治何谓。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
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热因寒用。寒因热用者。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
而行之。其始则同。其终则异也。塞因塞用。通因通用者。如诸呕吐酸。乃热邪坚积于中。而壅塞于上。即从之而使之
上涌。所谓塞因塞用。而可使破积也。如暴注下迫。乃热邪坚积于中。而通泄于下。即从之而使之下泄。所谓通因通用。
而可使溃坚也。必伏其所主之病。而先其所因。则可使气和而病可必已矣。)帝曰。善。气调而得者何如。岐伯曰。逆之
从之。逆而从之。从而逆之。疏气令调。则其道也。(此论调气之逆从也。气调而得者。谓得其逆从之道。而使其气之调
也。如气之从于上下者宜逆之。逆于上下者宜从之。盖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气之从也。阳气下行。阴气上行。气之逆
也。是气之不可不从。而又不可不逆者也。是以气之从者。逆而从之。气之逆者。从而逆之。令其阴阳之气。上下和调。
此逆从调气之道也。上节论治病之逆从。此节论调气之逆从。徐东屏曰。即此可以意会通塞之义。不必过于远求。)帝曰。
善。病之中外何如。(夫病之有因于外邪者。有因于内伤者。有感于外邪而兼之内有病者。有内有病机而又重感于外邪者。
岁运七篇。统论外因之邪病。此章复论内因之病机。然又有外内之兼病者。故帝复有此问焉。)岐伯曰。从内之外者。调
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
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从内之外者。内因之病而发于外也。故当调其内。从外之内者。外因之病而及于内也。故当治
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此内因之病。发于外而与外邪相合。故盛于外也。是当先调其内病。而后治其外邪。从外
之内而盛于内者。此外因之邪。及于内而与内病相合。故盛于内也。又当先治其外邪。而后调其内病。此调治内外之要
法也。如止内有病而不感外邪。或止感外邪而无内病。中外不相及者。则当治其主病焉。王子律曰。内因之病。脏腑之
气病也。故当调之。外因之病。六淫之邪也。故曰治之。)帝曰。善。火热。复恶寒发热。有如疟状。或一日发。或间数
日发。其故何也。岐伯曰。胜复之气。会遇之时。有多少也。阴气多而阳气少。则其发日远。阳气多而阴气少。则其发
日近。此胜复相薄。盛衰之节。疟亦同法。(此复论人身中之阴阳外内也。火热者。因火热而为病。夫火热伤气。此言病
在气而不在经也。复恶寒发热。有如疟状者。此阴阳外内之相乘也。夫阳在外。阴往乘之。则恶寒。阴在内。阳往乘之。
则发热也。或一日发。或间数日发者。此阴阳胜复之气。会遇之时有多少也。如阴气多而阳气少。则火热留于阴久。故
其发日远。如阳气多而阴气少。则热随阳气而常盛于外。故其发日近。此阴阳胜复之作。盛衰之有节耳。夫疟者。感外
淫之邪病也。此章论人身中之阴阳。外内相乘。与外因不相干涉。盖以证明上节之外内。乃外因之外。内因之内。与此
章之不同也。故曰。疟亦同法。言病邪之疟。亦如阴阳胜复之相薄。阴乘阳而阳乘阴也。)帝曰。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
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岐伯
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此言用寒热之不应者。更有治之法也。夫寒之而不寒者。
真阴之不足也。热之而不热者。真阳之不足也。是以病不解而久用寒热。偏胜之病反生。故当求其属以衰之。属。类也。
谓五脏同类之水火寒热也。取之阴取之阳者。谓当补其阴而补其阳也。夫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平治之法也。补阴以
胜热。补阳以胜寒。乃反佐之道也。)帝曰。善。服寒而反热。服热而反寒。其故何也。岐伯曰。治其王气。是以反也。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岐伯曰。悉乎哉问也。不治五味属也。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
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入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