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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有了一种浅浅的安慰,那种想要审判他的欲望不那么强烈了。
她看见他在服务台那里询问了一会儿,就匆匆进了电梯。她能想象他在她的房门前按门铃的样子,想象他偏着头等她开门的样子。她突然有些后悔,她这样做,是不是太缺乏教养和礼貌了?明明是她给他打了电话,是她同意对方来看自己的,这样躲起来不见算什么呢?
正这样想时,她的手机响了,显示的正是他的号码。那一刻,她几乎动摇了,打算上去找他了,或者邀请他到大堂的酒吧,他们一起喝咖啡,叙叙旧。
但她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浴室里的镜子是不会骗人的。那个在镜子里躲避她的女人,其实也是不想见他的。她不敢想象这样的见面后,她会留给他一种怎样的记忆,但无疑新的记忆会填补旧的记忆空缺,甚至将旧有的记忆彻底覆盖与遮蔽。这是可怕的,这等于是撕毁他眼里的她的青春,就像撕毁她留在他手中那些青春永驻的照片。
于是,她在电话里告诉她,因为展期安排临时有变,她的画展得改换到另一个城市。她说她刚出酒店,正赶往展览现场,很抱歉这会儿不能在酒店里等他了。她说,如果他不介意,她下次将专程到这个城市来看他,并且登门谢罪。
她的语气急切而诚恳,完全没有一丝可疑的成分。
他在电话里失望地“哦”了一声,说很遗憾,随后他笑着表示:没关系。还给她开了句玩笑,说他期待着与她重温旧梦。
她从他的语气里面听出了某种嘲弄,这使她不快。她庆幸自己的明智,幸亏没有与他见面。否则,如果让他看见自己眼下的样子,他的眼神里恐怕除了嘲弄外,更多的将是对她的怜悯!怜悯,这是她不能忍受的,她不能忍受自己在遭受了岁月的摧残后,还要再遭到他的怜悯。
她从酒吧的屏风后看着他从电梯里匆匆出来,然后步履匆匆,目不斜视地走出酒店大门。她想他还是那么年轻,真是岁月无痕。看起来,时光总是对男人更温和些。老树在时光里会显出它的苍劲,但落花简直令人惨不忍睹。
阳光从酒店的大玻璃窗外照射进来,浴了她一身。一种懒洋洋的暖意从她的身体里泛起,她微微地笑着。不用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子,嘴角的细纹,略略弯曲的眼线,上面挂着已显松垂的眼皮,新染的一头白发——她把有些花白的头发全染成了银色。
因为她不喜欢黑发里面蹿出的那些白发,不喜欢头顶上的杂色,既然不能保持一头黑发,就不如染成一头银丝。她毕竟是搞绘画的,对色彩的感觉总是非常准确到位。这头银丝确实为她增添了说不出的风度。她才四十六岁,并不太老。和年轻女人比,无疑是多了些岁月的痕迹,可是,如果顶着一头银发,体态与容颜却又分明与年轻女人没多大区别,那样子就别有一番韵味了。这样一种强烈的效果是她喜欢的。
现在,她再也不用像十年前那样为自己的变老感到自卑。她已经老了。一个半老的徐娘面对时光的羞愧感,远比一个老女人要强得多。她都四十六了,是一个十足的老女人了,虽然她脖子上的皮肤还没有松弛(女人的老总是先从脖子开始),甚至由于长期扬起头来作画和观察画作的效果,使她的脖子颀长,像芭蕾舞演员的脖子一样漂亮有力。可她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老女人了。人不能欺骗岁月,欺骗时光。没有谁逃脱得了时光的手掌。
正因为她认同了自己的老女人角色,她的心态已完全不一样了。她不怕他看见她眼下的衰老,她的衰老正在发出某种璀璨的光,那容光已变成一种成就,而这成就所焕发出来的光芒远比她青春的仪容更隽永。
她在阳光里微笑着,想象着那被时光阻隔了二十多年的往事。
他们曾一起在这个城市的同一所大学念书,和他一样,她最初也是学医的。他学的是外科,她学的是内科。
但这并非是她本人的意愿。她非常厌恶医学,觉得那些医学知识枯燥乏味,没有任何美感。她最讨厌上解剖课,面对一具具浸满了防腐剂的僵尸,她如临大敌,恶心之至。他则相反,对尸体的热情简直如痴如狂,不可理喻。
她的兴趣是绘画。她不仅热爱它,而且在这方面表现出了非凡的才华。她还在上大学时,作品就登上了一本专业美术刊物的封面,这更加坚定了她弃医从画的信念。
对此,他坚决反对,甚至不惜拿他们的爱情作威胁,“如果你今后搞艺术,我们就分手!”
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反对她搞艺术。她说:“搞艺术有什么不好?你不相信我会成功?”
他生气地说:“全国有那么多科班出身的画家,就你这样没有经过专业美术训练的人,也幻想成功?我看你是白日做梦!”
她对他的反对不以为然,确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改变这种看法。
他说:“和我一起考研吧,然后读博。我们并驾齐驱,你当内科专家,我当外科专家。好吗?”
她拒绝了。不仅拒绝了,还放弃了国家分给她的单位——她所在省份的一家有名的大医院。这彻底伤了他的心。他认为她拒绝从医。也就等于拒绝他们的前途,他们的爱情,甚至他们将可能拥有的婚姻。
就这样,他们的爱情出现了裂痕。他气定神闲,一边工作,一边复习考研,而她则像一只无头的苍蝇在这个城市里瞎撞,企图为自己的理想撞开一扇大门。一年后,他如愿回到母校读硕士,她则在一年内换了三家单位,干的全是临时工,最后她干脆放弃工作,在城郊的结合部租了一间破烂小屋,关起门来专门画画。后来,终于有一个画商以每幅二十元的价钱买走了她所有的画。
她兴高采烈地捧着卖画的几百元钱赶到母校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他冷冷地看着她发热的眼神,她因为熬夜而有些消瘦的脸,此时,由于激动,呈现着某种病态的红润,衣衫上沾满了邋遢的油彩。他心里隐隐地生出一些痛苦与嫌恶。
也许是感觉到了他冷漠的态度,她再次兴冲冲地把手里的钱晃了晃,好像要他相信,这是她开始走向成功的一个证明。
他却不屑地说:“难道这就是你追求的目标?”
她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结结巴巴说:“可至少……我已经……”
他不耐烦地打断她,“这样下去,你不会有前途的!”停顿了一下,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的话让她怔在了那里。她从没想过他会跟她提分手。她不知所措地看着他,脸上是吓坏了的神情。她喃喃地问:“你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
看见她难过的表情,他的心里有些不忍。他软弱地说:“你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地考研,读博,和我一起搞医学呢?”
“我不想搞医学,你不明白吗?我不喜欢医学,也不可能从医!”她生气地叫道。
“那我们还是分手吧!”他冷冷道。
“分手就分手!”她一气之下,离开了他。
房间的电话铃响了,她猜是他打来的。果然,她听到了他的声音。尽管时光过去了二十年,她还是一下就听出了他的声音。
他问:“是你吗?”
她说:“是我。”
他笑了笑,说:“对不起,我得晚一点再过来,你能再多等我一会儿吗?”
她心中涌起一阵恼怒,但很快又释然了。十年前,她曾经让他空跑了一趟,比起十年前她的做法,他显然要有礼貌得多,温和得多。于是她笑着问道:“一会儿是多久?”
“半小时,也许四十五分钟。我突然有一台手术。”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歉意。
她说:“好吧,我等你。”心里却想,他会不会也像十年前的自己一样,突然临阵脱逃?
午后的阳光透过酒店的窗玻璃洒在她的房间里,这会儿,阳光离开了她的身体,移到床的另一头去了。她靠在床头,慢慢感到了阳光移走后的一丝凉意。她拾起枕边的披肩,轻轻地搭在肩上,墙壁上的镜子正好反射出她靠在床头的样子。
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在她看来,多少有些刻意,脸上的淡妆,白发,还有披肩的颜色,都花去了她不少时间和心思。可见,她心里还是在乎他的。二十年过去了,她还如此在意自己在他眼里的样子,也许不单单是一种怀旧。
分手后,她曾躲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一边哭泣,一边在心里发誓:总有一天,她要让他看到自己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