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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元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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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魂贪狼熟悉的灵魂气息,除了陆不弃,还能有谁?

“难道……主人没有事?”这个念头,却是让噬魂贪狼终于放弃攻击眼前这团混沌的灵魂力。

当有一天,噬魂贪狼知道眼前着团混沌灵魂力是什么东西时,它才知道原来它在刚才短暂的一刻,却是做了几个十分正确的决定,它也十分庆幸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

其实,如果噬魂贪狼这个时候选择攻击这团混沌灵魂力,那么它就能轻而易举地吞噬吸收所有的灵魂力和魂火力量。

而陆不弃的意志此刻就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中,当然,蛛魔的意志同样在这一团混沌灵魂力之中。

要是噬魂贪狼攻击了这团混沌灵魂力,那它将连同陆不弃和蛛魔的意志也一并吞噬。

噬魂贪狼的理智选择,让陆不弃再一次幸运地度过了一道意义非凡的槛。

肉体之内有灵魂,灵魂之内有什么?

意志!

意志这种东西,比灵魂更加的虚无缥缈,却也确实存在,就如同记忆和感情。

一个灵魂体,如果没有意志,那就是陆不弃所定性的粮魂。

万物生化之理,深奥晦涩,不知其理,便不得其门而入。

先不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这种情况。

且说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基本上把蛛魔的意志完全压制下去了,并且将从蛛魔意志中分离出来的许多琐碎的意志给征服了。

可是这并不表示陆不弃从危机中出来了。

事实上,到这个时候,陆不弃再一次进入了危机之中。

先不说现在陆不弃的意志所处的混沌灵魂力,又名“业力救赎灵魂体”,无主的“业力救赎灵魂体”,可是随时可能被一个普通却清明的意志给收化。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噬魂贪狼如果攻击这个混沌灵魂体,就会直接得到这些能量的原因。

而这,不过是一个表现的危机。

真正核心的危机,是陆不弃的意志,在吞噬了蛛魔和其他零碎的意志后,接收了无数新的信息,会让陆不弃很容易迷失自我的意志。

意志,是记忆依附的根本。

吸收了别人的意志,陆不弃也就等于同时吸收了别人的记忆。

噢,值得一提的是,吸收了蛛魔的意志后,陆不弃也才明白,蛛魔的原称是六足魔龙,是活在一个叫伏魔洞天的世界中很强大的魔兽。

而陆不弃吸收的,不仅仅有蛛魔的记忆,还有蛛魔曾经吸收了魂火,却是没有消化的一些零碎意志的记忆。

这让陆不弃不知不觉中却是进入了混乱记忆的迷宫之中。

在前一刻,陆不弃还觉得自己是一个称霸四方的六足魔龙,在要晋阶为世界巅峰的魔兽时,被天雷轰杀……下一刻,陆不弃却感觉自己是地洞中的一只老鼠,在啃食了一种特殊的药物后,竟然异化成充满了无限体力的异能战士,最后却是因为体力消耗不了而爆体身亡……

不过,真正让陆不弃几乎迷失的记忆,并非是六足魔龙的记忆,也不是另外一个在原本洞天已经成为了皇者的家伙的记忆。

这是一个来自科技世界的天文学家的记忆。

之所以会让陆不弃迷失,是因为他自己的意志深处,浮起了一段记忆,跟这个天文学家的记忆有了某种程度上的紧密连接。

那段记忆,正是陆不弃丢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前世记忆。

这个天文学家,所生存的科技世界,是一个星球,叫做地球。

陆不弃的前世,陆弃所生存的星球,也叫地球。

这个天文学家,所在的国家叫华夏。

陆弃所在的国家,也叫华夏。

这个天文学家,是个男人。

陆弃也是个男人。

关键的是,这个天文学家,也姓陆,名为陆青衣。

陆不弃的意志在跟陆青衣的意志触碰时,或许是因为共同点太多了,陆不弃很自然地拥有一种极强的代入感。

几乎没有任何的疑虑,陆不弃就沉入了陆青衣的个人世界中……

我叫陆青衣,陆地的陆,穿着的青衣。

出身于老革命家庭,祖辈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元勋,父辈虽然稍显没落,却也是护卫一方的将军。

父亲一直寄希望于我从政,这样才有机会重整陆家风采。

可惜我打小就不喜争强好胜,长大后也对权力无甚兴趣,只对浩瀚的天空有兴趣,后来随着学识的成长,我知道天空没有目见的那么简单,它所展现的是整个宇宙,只不过需要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努力,才有可能一探究竟。

虽然对我喜欢搞科研,父亲不甚欢喜,却好在我们陆家家风颇为开明,父亲也没有阻拦我。

我也还算努力,不知不觉中也算是成为了同龄人中颇为优秀的人。

十七岁,考上了南京大学天文系。

二十三岁,便因为多次参与国家级天文现象的研究,出了点小成绩,而破例取得了博士学位,成为整个世界最年轻的天文学博士。

可我知道,这里面,父亲帮了我不少。如果没有他的关系,我的很多时间都要浪费在学校里。他口上虽说不喜我搞科研,认为陆家武将出生,不该弃武从文,可暗中却支持了我良多。

一直到我三十一岁,我对天文学的研究已经到了只有靠自己摸索,才可能学习到一点新东西的地步了。

就算我谦虚一下,可也得承认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天文学家之一。

而在别人看来,“之一”是要去掉的。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名专业的考古学家。

很多人认为天文地理不分家,其实我更认为,天文和考古也不分家,像我有一篇关于星辰与时历关系的论文,其实就是受一处古墓中的天文图像所启发。

集古人之所长,融当代之窥现,这也就是我的成功之道。

我成功的路走得很好,而立之年,就已达到事业的巅峰。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的覆灭之道,却是来得那么急,而且是来得那么让人不甘。

第267章 来了,就别走了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除了父母外,那就是她。

她名为云白芙。

人如其名,她就如同一朵洁白的芙蓉花一样美丽。

她是我最优秀的学生,也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最后,她成为了我最美丽最善解人意的妻子。

我那世界级的荣誉,有她一份抹不去的功绩。

不过世人都不知道,我身后有这样一个女人。

我想要她走到前面去,她却总是说,有我知道她就好。

如果说研究浩瀚的宇宙,是我人生的乐趣,那么跟她一起研究宇宙,那就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问我像“宇宙重要还是她重要”这样愚蠢的问题,因为她知道,天文是我个人价值体现方面最重要的,而她,是我感情方面最重要的。

她还是个性子坚韧不弱于须眉的女子,跟着我一起搞研究,再苦再累都没有说过一句,往往还会在我最想喝水的时候送上水,在我汗水要滴下的时候帮我擦去。

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当她怀上了我的孩子时,我才真正感觉到我的人生到了巅峰。

当时的我,绝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一定不会在那个时候去那个地方……

那样,我就不会得到那块陨石,更不会发现上面拥有一种激素,能够刺激人类或者野兽,进行一次基因突变。

作为一个天文学家,在自己常驻的地方附近有批量的陨石坠落,怎么可能不去看一看呢?就连白芙那天也是让我去看看。

我想我最不应该做的,就是让国豪的工作室帮我研究,那样消息也不至于会那么快扩散出去,让有些别有用心的组织觊觎那激素原液。

可是,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我驱车带着一架坏掉的天文望远镜去山下城里维修,走到半路,却是收到住所的警报信号,连忙开车往回赶。

回到别墅外,正好碰上有事来找我的国豪在砸繁琐了的门。

原来,家里遭贼了,从老家赶过来照顾白芙的保姆被杀,而离预产期还有将近一个月的白芙,正好跟那贼照面,受到刺激和惊吓的她,提前破水了。

白芙虽然很坚强,说她还能稳住,可我和国豪都吓坏了,连忙载着车带着白芙往城里医院赶。

因为担心我忧心太重,开车失控,所以国豪开的车。

可是在陡峭的环形山道上下坡时,国豪却大叫说刹车失灵了。

我看到他在努力扭正方向,神情惊慌地告诉着我他有多么怕死。

而在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时,国豪跳车了,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这对于当过兵的他来说并不难。而失控的车子,带着我们苦难的一家三口,冲下了悬崖。

如果我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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