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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3年第1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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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们和所有晃晃悠悠,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年轻人一样,生活充满压抑和愤怒,我们的心是空着的。那种神经错乱,落魄,恍惚,冲动,无奈……也许就是因为我们的心是空的。切说偶尔在大街上看一家三口带一个小姑娘一只小狗,就会突然感到很幸福,这种幸福无法想象,只希望以后能有一个自己住的地方,能够支付朋友的消费,只求朋友来了,能有钱请他们吃饭,临走,给五十块钱,“打辆车走吧,操,别说别的了……”我知道我们不是一类人(当然),因为我永远也说不出“我没有真正的朋友,都只是相互利用”这种话。我觉得说这种话的人是混蛋,没心没肺!但我和切的思想一脉相承,我们从根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我们表达的形式有所不同。我不想因为彼此的表达方式不同而相互诋毁或否认彼此的真诚和痛苦。 
  那天晚上,切把他的小床让给我,到另一个屋和他爷爷奶奶挤着睡去了。 
  几天后他打来电话,说过几天是他生日,他要请几个朋友吃饭。让我也来。我说,“好”。 
  Cherry有点像一场艳遇的名字。 
  记得那天我不知为何鬼使神差地要了一支棒糖。琦琦盯着冷柜问我要点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想要。他说好吧那么就拿一瓶大的可乐吧。小店的灯光恍若白昼。老板和老板娘脸上带着可疑的微笑,已经是半夜了,可能还要晚一点儿,最后我看到放在柜台上的放有五颜六色的糖果的盒子,说就来支棒糖吧。也许我是想在完事之后吃吧,或者是在床上半睡半醒之间咀嚼那甜甜的滋味儿,于是老板娘随意拿了一支递给我。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樱桃味的,只记得暗红的颜色在灯光下一闪,非常漂亮。 
  我拿着这支棒糖走出门去。琦琦推着我的自行车,这是青河那边的一个小区,具体方位我也搞不清楚,我是个完全的路痴。这里有一幢幢在月光下显得影影绰绰的五六层的小洋楼,我说我今晚要点燃蜡烛看月亮。他笑笑看着我,不置可否。 
  我们是在那晚切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房间里在放着Korn的新专辑,真没办法,由于国内几家音乐杂志连续不断的报导,最近大家都在听Korn、NIN、Pantera,和似乎永不过时的Marilyn Manson,到场的除了一些朋友外还有一支模仿Korn的外地来京乐队和一支被杂志称作“今年最牛气”的乐队。他们的副业是文身,所以我在他们的胳膊和腿上发现了各种不同的图案和具有不同美感的图案。只可惜他们的绿色爆炸头,远看就像一丛苍蝇嗡嗡停留过的垃圾堆,除了引人注目(侧目)外没有任何惊艳的效果。我这么说也许太刻薄了;但他们乐队糟糕的造型真的是有目共睹,演出的时候他们的妆容只会给人带来脏和做作的感觉,快和丰江舟有一拼了,我想这绝对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的贝司手坐在我的右边,酒红色的长发已经褪成了橘红色,指甲上留有银色的残痕。他告诉我他叫琦琦。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坐在这里的人的头发都是五颜六色的。 
  菜上齐了,开始吃,有人进进出出,上厕所,打电话,坐在我左边的青岛人留一头长发,戴一副宽边茶色眼镜,经常被人说成像汪峰,我倒觉得像以前的校园诗人。他根本不碰海鲜,据他解释是从小吃得太多了,再吃就要吐了,我则拼命地吃呀吃。琦琦问我平常喜欢什么乐队。中国的我喜欢超级市场。平时看什么书?我说只要带字的就都喜欢看。有一个日本人叫太宰治的,我也喜欢看王尔德的童话故事。我更想生活在童话里。我漫不经心地说。无所谓,我知道对方是一个陌生人。他听得懂听不懂没有关系。 
  我也想生活在童话里。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人和我一样想生活在童话里。他盯着我的眼神眷恋诚恳。 
  这有点儿意思。我想。我觉得真是没劲。 
  你喜欢运动吗?你喜欢做爱吗?他轻松随意地问道,似乎并没有在等待什么答案。 
  我笑了一下,看了一眼四周,他们都在抽烟、喝酒,并没有人在关注我们的谈话。我想当时我也许还嘟囔了一句:太牛逼了!而我有着足够的定力和心机来操纵这一切。这一切令我乐此不疲,这正是年轻的好处和快感。 
  “嘿嘿。” 
  “去我那儿吧。” 
  “……” 
  我叫春树,就是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春树,当然我也看过村上春树的东西,但没有太大兴趣,最喜欢他的一部小说是《挪威的森林》,但我更喜欢The Beatles的《挪威的森林》和伍佰的《挪威的森林》。我今年十六岁,高二,这半学期没上学,因为太烦。我是一名记者。我想当一个作家。这么年轻,多好啊。现在我天天在家呆着,睡觉,幻想,听歌,没有男朋友。 
  All right;我已经做好准备跟琦琦回他的住所。从饭店出来,我的肚子有点疼,刚才吃得有点太多了,这并不太妙,恐怕我的睡梦又要不踏实了。但别的一切都好极了,夜色温柔,梧桐树叶从北京市的黄色街灯斑斑点点漏下来,想来会在我脸上形成金色的小斑点。这种感觉是如此地难以形容,就像在用千金去买令人销魂的一瞬间一样,无法把握啊。她正在为一个粗俗的笑话在笑,有点快乐有点敷衍得像捧场。她就像一个“Groupie”但她的双眼又分明有着别的东西。当她静静地对切说改天再做采访今晚另有事时,他分明看到切眼里射出充满嫉妒及意味深长的复杂目光。 
  我是一名台湾富商的私生子(我知道这多少有点像一出三流港台剧)。我的父亲不要我的母亲了,所以我从小跟着养父养母长大,一直认为自己很幸福,直到十五岁秘密被揭穿的那一天。我恨我的爸爸妈妈,我也恨我的养父养母…… 
  是的;他们不该把这个故事告诉你。不该把承担这个后果的责任抛给你。你只是一个孩子。很脆弱。但是不知道事实你是否会更好受一些?这样是真正的好吗? 
  他回头看着她,她绿色的短发乱糟糟地披在肩上,还戴着一副眼镜,一个卡通化的小孩儿,带着卡通化的神经质。 
  我是一支摇滚乐队的贝司手。我们的乐队在摇滚圈里反响还不错,这多少让我有些安慰。但我其实有着深厚的音乐功底,我六岁就开始弹钢琴,在那支乐队里并不能体现我全部的思想。自从我知道我的父母的事就陷入了沮丧的深渊,他妈的这真像一出三流的港台剧情节。但倒霉的是这居然还是真的,更糟糕的是还发生在我身上。我从来不告诉别人关于我身世的事情。我是水瓶星座。相书里乐观的理性的星座,而且朋友很多,但我反而有点儿多愁善感。我喜欢银蓝色,那是动画片的颜色。仿佛一切都会发生。就像今天一样。我希望生活在童话里。 
  他们一齐回到他的住处,他拿着一瓶大的可乐而她拎着一支棒糖。两个无辜的儿童宝贝。那是他们乐队的居所。是套三居室,看上去还满不错的,客厅有电视,墙上挂着他们画的抽象黑暗的画。他们来到他的房间,点上两根蜡烛。他在水瓶里倒满可乐,拿出烟问:“抽吗?”我点上一支烟,走到窗前。风有些凉,但没有关系,凉一点儿好,正好可以吹拂我内心翻涌的热浪。月亮很白,很大,但我更喜欢上弦月,我把窗帘拉上一点,但还能看到月亮。 
  “你抽大麻吗?”他问我。 
  “NO,我不想碰那些东西。”我说,“关键是我不想让一些无所谓的东西控制我。” 
  和衣躺下,双方都没有脱衣服的迹象,他居然有些紧张,哦,他居然有些紧张。 
  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哦,她居然有些紧张。上帝,她居然有些紧张。 
  他们在一起聊了两个小时,忽然像一对伙伴而不像别的了。他的脑海中忽然升腾起许多互不相干的词:蓝色,火车,轰鸣,田野,迷离,花朵,摇滚乐,比红色更鲜艳,比黑色更黑暗,她是黑夜的女儿,她是诅咒的女儿,她是混合白昼和黑夜的精灵。最终他们陷入了蓝色的海洋,于是他带着绝望的喜悦口吻问道:“你爱我吗?我爱你。”没想到她说:“我爱你。”但她的回答是那么漫不经心,她的小嘴抿得紧紧的。他真的不敢相信她会爱自己,就又问道:“真的吗?”“我爱你。爱是简单的。在这一刻我是爱你的。” 
  他们躺在床上,他盯着她。她无言地抽着烟。 
  “你看过拉斯维加斯的月亮吗?” 
  “没有。” 
  “在我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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