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述的情况,开价是为讨价还价而开的。开得过低或过高会吓退某些顾客。高价吓不退的可能最后以相差甚远的低价成交。开价于是成为一门学问,往往以顾客的品类而别。不同的顾客付大为不同之价,是因为讯息不同而导致价格分歧。商店的生存是以价格分歧后的平均售价与销售量为依归。因为讨价还价之后的平均售价一定高于客似云来的不二价,竞争的商店一般地有空闲的售货员,产生了商店过多的形象。不是因为商店过多而引起议价,而是议价无可避免地使商店过多。讯息费用可以导致社会的损失,何其大也。
也是在上述的情况下,不二价的商店不能生存。你实行不二价,价不够低行家把你杀下马来,而不二价下降太甚,顾客因为不相信而不增反减。这没有违反需求定律,我在卷一第六章解释过了。
三十年前牛顿大学发明的热释光验证,量度陶瓷大约在多少年前被烧热达摄氏四百五十度之上,是今天盛行的鉴别古陶瓷之法。理论逻辑井然,是高科技。虽然实践上有疑问,但市场今天是相信热释光多于信专家。如果我们接受热释光的判断,我可以跟任何人打赌,天下间没有一个专家可以有七成或以上的把握鉴辨唐三彩。以肉眼鉴辨是今天仿造的还是百年以上的不难,但鉴辨是千多年前唐代的还是三几百年前的就不容易考六十分。这带来一个无可避免的疑问:古玩或文物的专家,其鉴证是否一般地不可靠?
专家不可靠不是问题。只要市场一般地相信专家,就算专家其实完全不懂市场也深信不疑,讯息费用就只是专家的费用。只要市场相信,大错特错也无关宏旨,价格的差异不会大得惊人。但热释光验证的发明与普及,使专家们很尴尬。不仅在陶瓷方面他们频频失误,举一反三,其它的古玩文物专家们都失却了昔日的光辉。
热释光验证使讯息的增加,反而有减少讯息的效果。这高科技验证不相宜,只能鉴辨某些文物,增加了讯息的不对称,使古玩文物的市价差异上升。
(《经济解释》之六十六;卷二完)
卷二后记
生产要素(factor of production)的供求分析与物品或产品的供求分析只有一项重要的不同。那就是合约的安排不同,而转到生产要素的合约,我们就不能不谈制度的变化了。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而关于物品市场的本卷所论是我知的大概,虽然有好些零散的题材我不能方便地加进去。
跟而来的卷三会集中于合约与产权的变化与选择,所以该卷的书名是《制度的选择》。那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我决定以高斯定律起笔。把高斯定律放在生产要素之前,颇有新意,但主要是我认为这样的思路可以走得较为清晰。
搞学问要讲吸引力,要搞得过瘾精彩、紧张刺激。经济学最苦闷的地方,是先要打通基础概念与理论的经脉。之后一动拳脚,潇洒利落,千变万化,得心应手,苦闷尽去。
日思夜想,太累,《经济解释》只写三卷。
卷二的名目是《供应的行为》,字数大约比卷一多百分之五十,其中分析「租值」与「上头成本」这两个重要理念时,有些读者来信说看不明白。我已在将要出版的书中作了补充及澄清。
卷三:制度的选择
前言
制度的选择是今天盛行的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个人之见,这是整个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了。几年前美国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会」,今天举世知名,而最近又加上「高斯学院」,并驾齐驱,好不热闹。然而,从经济学分类中的比重看,新制度经济学在美国不及在中国那样受到重视。
中国的偏爱有三个原因。其一是虽然数学在今天的经济学无处不在,但谈到新制度经济学,不懂数的也可以一抒己见,没有谁会说你不懂数就不懂。制度是真实世界的事,是每个人的经验,只要有洞察力就可以作出贡献。那石破天惊的高斯定律是任何有思想的人都有机会想出来的。
第二个原因,是今天在中国比较年长的人,在经验上对制度的认识一般地超出西方的经济学者。制度的不同对生活的差别有决定性,他们都知道而又相信,虽然可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或对那所谓市场经济还有存疑之心。不管怎样,他们之中有不少人对不同制度的运作与效果好奇,提出质疑,希望多知一点。
第三当然是中国的开放与改革了。那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经济革命,不管我们认为还有数之不尽的问题,贪污成市,法治胡涂,但制度的改革使生活的改进一日千里,有目共睹。同样重要的是思想的开放。不是放得像香港或欧美那样宽,但比十多年前是宽得多了。今天在国内大学的求学气氛,我遇过的只有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可与之相比。
这几年,我到大陆讲学不下三十次,所到之处,学生与老师朋友所提出的,大都是关于制度或产权的问题。这些问题我答来容易。但我想,如果时光倒流四十年,以作研究生时的经济学知识,我是不能回答他们大部分的问题的。当年的制度经济学,主要是历史与一些不知所谓的数字,加上几张清单,说资本主义什么好什么坏,社会主义什么好什么坏之类的文字,又或是马克思怎样说,熊彼得怎样说,等等。这样的学问是一潭死水,不可能响应今天中国青年需要知道的。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高斯(R。 H。 Coase)到瑞典领奖,我到那里与他相聚,大家谈起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对我们数十年耕耘的所得很有点失望。我们还需要知道的多的是。认真研究的人永远都觉得没有寸进。但一分一分地进,日以继夜,过了二三十年,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我们还是发现今非昔比,觉得世界是比昔日的简单得多了。
好些人说我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中一个始作俑者,那大概是对的吧。六十年代初期起全力参与其事的,只有四个人。一个是我的老师艾智仁(A。 A。 Alchian)。艾师后来被称为产权经济学之父,主要是他当年的口述传统。第二个是德姆塞茨(H。 Demsetz)。此君在洛杉矶加大任教时,我是他的改卷员,不觉得他怎样。但六二年他转到芝大,遇到了史德拉(G。 J。 Stigler)及高斯,一下子变作天才。六三年艾智仁秘密地给我阅读一篇隔行打字六十多页长的、德姆塞茨写的关于交易费用的文稿,清楚而又有说服力,对我的影响很大。
第三个应该最重要。那是高斯。他在五九年发表的《联邦传播委员会》与六○年(印迟了,六一年出版)发表的《社会耗费问题》,深不可测。这两篇文章我反复重读,从六二年读到六五年。高斯定律始于五九之文,定于六○之作,但定律之名是一九六六年,史德拉再版他的《价格理论》一书时提出来的。高斯本人不认为他有什么定律,我也是那样看,但定律大名一起,要禁也禁不住。以人名为定律,经济学从来没有高斯定律(Coase Theorem)那样大名。此定律将会百世流芳是可以肯定的吧。
第四个轮到我。不是说我的功力如何,而是说早期全力研究产权及交易费用的,我是四个人之一。当时我是研究生,最年轻,可谓童子无知,躬逢胜饯。
六三年读了德姆塞茨的长文稿,而更重要的是受到高斯及艾智仁的感染,我决定博士论文要在产权及交易费用那方面下注。艾师当时是反对的。他认为这些题材太困难,不是一个研究生要染指的。他说得清楚,要拿博士,找些比较肯定有收获的下注,产权及交易费用是博士后才可以下赌注的。
坚持己见,转了几次论文题目我归宿于佃农理论。影响这理论的有三部分。其一是洛杉矶加大三位老师传授的价格理论;其二是以高斯的想法推理;其三是戴维德(A。 Director)的捆绑销售口述传统的启发。于今回顾,虽然我在《佃农理论》中没有感谢戴维德,但主要是他的影响使我后来被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始创人。戴老的捆绑销售显然是一种价格安排,是计算机租用合约中的一部分,而这安排是一个选择。于是,考虑佃农分成,虽然没有明显的价格,一开始我就把分成作为一种价格安排,而佃农是一种合约,是选择的结果。要是我不从合约与竞争的角度看佃农,其理论我可能永远想不出来。
今天盛行的合约经济学,是从佃农理论开始的。想不到,今天盛行的雇主与代办(principal…agent)的分析,也是始于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