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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劳利斯·特南是爱尔兰演员托马斯·特地三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爱伦这年18岁,长得非常漂亮,就像他在小说《双城记》中以她为原型来描写的那位梅尼特小姐:身材轻盈苗条,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带着审察神气的蓝眼睛,娇嫩、光滑的前额上,有一种困惑、好奇、惊惧、专心,或者这些同时俱备……一个像爱伦这样的美貌女子,不能不引起狄更斯的迷恋。狄更斯亲自担任导演,让爱伦在他家排演,并十分耐心、亲切地对她进行指导和鼓励。
狄更斯对爱伦的感情在发展。只是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大名人了,为避免被当作桃色新闻广为传播,两人的关系一直保密,从不向别人公开。从1867年起,狄更斯用假名租了旅馆与爱伦同居,据说爱伦还为他生了一个男孩,只可惜夭折了。
狄更斯非常爱爱伦。当有人议论,说是爱伦·特南拆散了他和凯瑟琳的家庭时,狄更斯公开赞扬了爱伦·特南,说:“她是纯洁的,值得我亲爱的女儿们去爱的。”并声言,他可“以我的名义担保,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这位姑娘更正直、更纯洁”。他在1869年5月12日立的遗嘱中,第一句就写到,要给爱伦小姐1000英镑的馈赠。更重要的是,狄更斯还考虑到应该“释放”她,让她也获得每个妇女都有权利得到的幸福。不过爱伦·特南直到1876年才结婚,嫁给了一位狄更斯作品的爱好者。
至死亲情
在狄更斯与凯瑟琳的情变和婚变期间,还有一位被看成分裂因素的女人——凯瑟琳的妹妹乔治娜·霍格思。
乔治娜在与狄更斯近30年的相处中相互理解、相互体贴,狄更斯去世之时,她就在他的身旁,两人间的至死亲情,使狄更斯在遗嘱中评价她是一个“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向她表示“衷心的祝福”;而且给她的馈赠也最丰厚——8000英镑和他个人的所有金银珠宝以及全部债券。
狄更斯与乔治娜·霍格思的感情持续了很长时间。玛丽·霍格思去世以后,乔治娜先是递补她留的空缺,陪伴她的姐夫;后来,她就成了狄更斯家的管家和支柱,把全部家务安排得井然有序;她经常与孩子们一起嬉戏、游玩,并负责对他们的启蒙教育。她还妥善地处理好名人之家繁忙生活中的每一件日常事务,获得了来访者们的好评。大家都认为她举止文雅、谦逊和蔼。
乔治娜对姐夫怀有敬意,并乐意为他贡献一切。狄更斯喜欢散步,步速极快,乔治娜竭尽全力紧跟着陪伴他;狄更斯夫妇经常外出,她则留在家里承担所有零星繁琐的事务;为了狄更斯,她自愿选定了做一个“老处女”的命运。她明知这样的生活不能令一个女子称心如意,但仍不改初衷,甘愿牺牲宝贵的青春和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
狄更斯对乔治娜是怀有深切感情的。她的忠实和诚恳,她的殷勤和体贴,她的温柔和大方,特别是她的无私奉献精神,使他深受感动,并很快从对她的友爱、赞美、感激升华到了一定的高度。人们相信,狄更斯在塑造《大卫·科波菲尔》中的爱格尼斯的形象时,既想到了玛丽,也想到了乔治娜,两姐妹是爱格尼斯的共同原型;作家在刻画《荒凉山庄》中的埃丝特·萨默森时,也溶入了乔治娜身上的许多东西。只要看到这些,了解狄更斯对乔治娜的至死亲情就够了,其它都是次要的。
Number : 9248
Title :想起了鲁迅、胡适与钱穆
作者 :朱学勤
出处《读者》 : 总第 177期
Provenance :作品
Date :1996。1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我时常想起鲁迅,想起胡适,想起钱穆,不太想得起梁实秋,林语堂,周作人。
对鲁迅,我的认识有过反复,感情上有过起伏。60年代至70年代是信奉,80年代则是怀疑、疏离,甚至有点厌烦。80年代最后一年起,才明白自己所处的年代还是鲁迅的年代。
在片面信奉的年代所形成的读者与作者的关系,无异于一场包办婚姻。除了意识形态读物,你能够读到的另一种读物就是鲁迅,你对20世纪上半叶的了解如果不满于教科书的灌输,那就去读鲁迅全集后面的注解。由此产生的热爱,是盲目的热爱,没有经过选择的热爱,与包办婚姻有什么两样?包办婚姻是不牢靠的,很容易被第三者插足。80年代一来,有多少精神世界的新鲜第三者打将进来?由此产生包办婚姻破裂,出现另一种选择,完全正常。经受了80年代的冲击,还固守在原来的状态,并不令人尊敬,而是一种很可怕的状态。
80年代结束,所有搅动起来的东西开始沉淀下来。这时逐渐对鲁迅发生回归,发生亲近。此时回归,可以说是痛彻心肺之后的理解。他那样肃杀的文风,我一度以为是他个性所然,后来方明白是那样的现实环境逼出了那样的文风,甚至可以说,是那样的时代需要那样的文风。他正是以那样的文风忠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黑暗。反过来,现在读林语堂,读梁实秋,你还想象就在如此隽永轻淡的文字边上,发生过“三·一八”血案,有过“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当然,在那样的心境中,鲁迅也消耗了自己。他是做不出也留不下钱钟书那样的学问了。
我怀念鲁迅,有我对自己的厌恶,常有一种苟活幸存的耻辱。日常生活的尘埃,每天都在有效地覆盖着耻辱,越积越厚,足以使你遗忘它们的存在。只有读到鲁迅,才会想到文字的基本功能是挽救一个民族的记忆,才能多少医治一点自己的耻辱遗忘症,才迫使自己贴着地面步行,不敢在云端舞蹈。
此外,还有一个私心所为,那就是对文人趣味的厌恶。这可能是我的偏见。在鲁迅的同时代人中,多多少少都会读到那股熟悉的气味,惟独鲁迅没有。而鲁迅,本来是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更有资格过上那种精巧雅致的文人生活。在鲁迅的精神世界里,通常是文人用以吟花品月的地方,他填上的是几乎老农一般的固执。他是被这块土地咬住不放,还是他咬住这土地不放,已经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出自中国文人,却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被中国的文人传统所腐蚀的人。这是一件很平淡的事,却应该值得惊奇。
我曾经以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别林斯基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高度苛求过鲁迅。后来才明白,在一个没有宗教资源的世俗国度,鲁迅坚持在那个世俗精神能够支撑的高度上,已经耗尽了他的生命。想想看,中国人成天念叨鲁迅,有无一人敢于继承他的精神、他的风格?仅此一点,就说明了全部。人人都能谈鲁迅,却是把鲁迅高高挂起,把人晾在高处,任其风干。鲁迅的生前并不快乐,鲁迅的死后更为凄惨。
鲁迅是留下了缺憾的。
现在知识界用以平衡鲁迅的是梁实秋,是林语堂,是周作人。而我以为,真正能够平衡鲁迅,在鲁迅之外树立另一价值坐标,同时也不辱没鲁迅的是胡适。
胡适的一生是坚持自由主义的一生。难能可贵的是,他是以与这一信仰相匹配的温和态度坚持了60年,同时不失坚定。他既未被那个时代所激怒,在激怒中一起毒化;又未被逃避那一时代的文人情趣所吸引。他完全有理由走向这两极的某一极,但是这个温和的人竟然做到了某种倔强性格做不到的事情——始终以一种从容的态度批评着那个时代,不过火,不油滑,不表演,不世故。仔细想想,这样一个平和的态度,竟能在那样污浊的世界里坚持了60年,不是圣人,也是奇迹。胡适的性格,与这一性格生存的60年环境放在一起,才会使人发现,这也是一件值得惊讶的事。
胡适学术建树一般,但大节不坠,人格上更有魅力。鲁迅生前对他有过苛评,但在鲁迅死后,当后人问及胡适对鲁迅的评价时,胡适却告诉来者,不能抹煞周氏兄弟在近代文化史上的独特贡献。雷震一案发生,胡适原来对雷震那样的活动方式有保留,用今日某些人合情又合理的标准,胡适完全可以袖手旁观,指责雷震犯了“激进主义”病症。谁也没有想到,当被问及对此事的反应时,胡适竟然那样动了感情。他当场以宋人杨万里诗《桂源铺》作答:
万山不许一溪奔,
拦得溪声日夜喧。
等到前头山脚尽,
堂堂小溪出前村。
我曾经与一位学界老人谈论此事。老人当时正病卧沉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