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资本主义与自由-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制力量来迫使他们按照我们的原则行事。在所有的团体中,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应该是第一个认识到和承认这一事实的人。

                  劳动权利法

                有些州已经通过所谓“劳动权利”法。这些法律禁止把加入工会作为取得就业职位的一个条件。
                劳动权利法与公正就业实施委员会所牵涉到的原则是相同的。两者均干预就业契约的自由;一种情况规定,特殊的肤色或信仰不能被当作为就业条件;另一种情况则为,工会会员的资格不能被当作为就业条件。尽管原则相同,关于这两个法律,在观点上几乎有100%的分歧。几乎所有赞成公正就业的人反对劳动权利法;几乎所有赞成劳动权利法的人反对公正就业。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对两者都反对,正如我同样反对禁止所谓“黄狗”契约(以不加入工会为条件的就业契约)的法律一样。
                在雇主们和雇员们之间存在着竞争的条件下,似乎没有理由认为:为什么雇主们不应该有自由来对他们的雇员们提出他们需要的条件。在有些情况下,雇主们发现雇员们宁肯接受福利方面的东西作为报酬的一部分,如棒球场地或消遣设备或较好的休息设备,而不是现金。同时,雇主们发现提供这些设备作为他们的就业契约的一个部分而不是提供较高的现金工资是更为有利可图的。雇主也同样地可以提供养老金计划,或要求参与养老金计划,等等。这里没有任何一点涉及到任何对个人寻找工作自由的干预。这只是反映着雇主企图想使工作的条件适合于雇员并且对他有吸引力。只要存在着很多雇主,具有各种特殊需要的雇员将有可能在相应的雇主那里找到工作来满足他们。在竞争条件下,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限雇原则。假使事实上有些雇员宁愿在有限雇原则的厂商工作,而其他人宁愿在有泛雇原则的厂商工作,那就会发展出不同形式的就业契约;有些人得到一种条文规定,而其他人得到其他的条文规定。
                当然,作为实际的事物,在公正就业实施委员会和劳动权利之间具有一些重要的差异。差异是:在雇员的一边,出现以工会组织形式的垄断和关于工会的联邦立法的存在。在一个竞争的劳务市场中,雇主们提出限雇原则作为就业条件是否有利可图是令人怀疑的。在劳工一边的工会往往没有强大的垄断力量的情况下,限雇原则从来不会存在。它几乎总是垄断力量的一个象征。
                限雇原则和劳工垄断的一致性并不能构成支持劳动权利法的一个论点。不论垄断的形式和表现的方法如何,它是一个应为消除垄断力量而采取行动的论点。这是一种要求在劳动市场采取更为有效和普遍的反托拉斯的行动的论点。
                另一种在实践上为重要的特点是:联邦法和州的法律之间的冲突以及在目前适用于所有的州的联邦法在州中留下了漏洞,需要通过劳动权利的法律加以弥补。最优的解决办法将是重新修订联邦法。困难是没有任何一个州能实现这一点,然而,在一个州里的人们可能希望在他们州内管理工会组织的立法有一个变化。劳动权利的法律可能是唯一有效的办法,从而具有最小的坏处。部分地由于我倾向于相信:劳动权利法律仅就它本身而论,不会对工会垄断力量有任何巨大的影响,我不接受上述为劳动权利法的存在而提出的理由。以我看来,认为劳动权利法律在实践上有意义的辩护论点似乎远为太弱,以致不能压倒对该法的原则的反对意见。

                  学校教育的种族隔离

                学校教育的种族隔离引起了以前的论述没有提到的一个特殊问题,其所以如此,仅具有一个原因。原因是:在目前情况下,学校教育主要是由政府所经营和管理。这意味着,政府必须作出明确的决定。它必须强制执行种族隔离或者种族同校,二者必居其一。以我看来,二者均不是好的解决办法。我们这些人相信肤色是无关的特征,并且认为,所有的人应该承认这一点。然而,我们又相信个人自由。因此,我们面临着两难的局面。假使一个人必须在强制性的种族隔离和强制性的种族同校的坏事之间进行选择,我自己则不可能不选择种族同校。
                在写作前面一章时,我并不考虑隔离和同校的问题。它却恰当地提供了能避免两种坏事的解决办法——这很好地说明了旨在于增加一般自由的安排如何能解决具体的自由的问题。恰当的解决办法是消除政府对学校的经营,并且准许家长把他们的孩子送进他们要孩子进的那种学校。此外,我们当然要尽可能地用行为和言论来培植会导致种族混合学校成为常规的态度和意见,而种族隔离学校则成为少数的例外。
                假使建议象前一章那个建议一样被采用的话,它将准许不同类型的学校得以发展,有些全是白人,有些全是黑人,有些是混合的。随着整个社会态度的改变,它将准许一类学校逐步过渡到另一类学校——希望过渡成混合的学校。它会避免一直在加大的社会紧张程度和瓦解社会的严酷的政治冲突。对于这个特殊领域,正象市场对于一般领域那样,它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而又不要求服从。
                弗吉尼亚州采取了与前章所概述的具有许多共同点的计划。虽然采取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强制性的种族同校,我可以预言,上述计划的最后的效果会是很不相同的——无论如何,动机和效果之间的差异是赞同自由社会的主要理由之一。应该让人们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图行事,因为,没有办法去预测其后果如何。的确,甚至在执行的早期,后果也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有人告诉我:在第一批要求给予票证来更换学校的各种人中,一种是想把孩子从隔离的学校转移到种族同校的学校。要求转学不是出于有关种族的目的,而只是因为种族同校的学校在教育上办得较好。进一步往前看,假使票证制度不被废除的话,弗吉尼亚州会提供一次实验来检验前一章结论。假使那些结论是正确的,我们应该看到弗吉尼亚州的学校的兴旺状况,其中存在着学校多样化的增加、重点学校质量的相当程度(如果不是很大的话)的提高以及由于重点学校的影响而随后出现的其他学校的质量的提高。
                在事物的另一方面,我们不应该那么天真,以致认为,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和信念能由法律在短暂时间内来根除掉。我住在芝加哥。芝加哥没有强迫隔离的法律。它的法律要求种族同校。然而事实上,芝加哥的公立学校很可能和大多数南部城市的学校一样完全存在着种族隔离。假使弗吉尼亚制度能在芝加哥使用,结果几乎无疑地是:隔离会相当大地减少,而对最能干和最有志气的黑人青年,社会提供的机会则会大为扩大。

第八章
              垄断以及企业和劳工的社会责任

              竞争有两个非常不同的意思。在一般的论述中,竞争的意思是个人之间的争胜;在其中,人人设法胜过他的已知对手。在经济事务中,竞争几乎意味着相反的事物。在竞争市场上,没有个人的争胜,没有个人的讨价还价。在自由市场内,种植小麦的农民并不觉得自己在和事实上为自己的竞争者的邻居进行个人竞争或受到他的威胁。竞争市场的本质是它的非个人的特征。没有一个参与者能决定其他参与者将会有获得物品或工作的条件。所有人都把价格高作为市场决定的事实,而对于价格,每个人只能具有微不足道的影响,虽然所有参与者在一起决定由他们各自的行动的共同影响而决定的价格。
                当一个特殊的个人或企业对一个特殊的物品或劳务具有足够的控制力在很大的程度上来决定其他个人获得物品或劳务的条件时,垄断就存在。在某些方面,垄断比较接近于一般的竞争概念,因为它的确涉及个人的争胜。
                对于自由社会,垄断引起两类问题。第一,通过减少个人的可供选择的办法,垄断的存在意味着对自愿的交换进行限制。第二,垄断的存在引起逐渐被称为垄断者的“社会责任”的问题。竞争市场的参与者没有多少力量来改变交换条件;作为一个单独存在的实体,竞争者是难于辨认的。因此,除了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