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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歌唱如早起的画眉,
鸣啭在露湿的灌木丛里。
可此刻我已经喑哑无语;
我如只歌唱倦了的红雀,
因为我喉里再没有歌曲,
已经度尽我歌唱的日子。”
他能不能不自杀呢?
不自杀他似乎只有同流合污的一条路。他可以娶露丝,也可以娶丽齐·康诺利,过起富裕市民的生活,但他必须放弃自己已经形成的信念,那其实也是精神上的自杀。他也可以逃避,到海外去修建以干草为墙的房屋,做椰子干生意,采珠,以豪华的生活招待过往客商,但那仍然是去过富裕市民的生活,仍然是精神上的自杀。马丁·伊甸没有死在颠连困苦的时刻而死在功成名就之后,这就给了人们许多可以思索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为马丁·伊甸指明了一条路,可惜他不愿意走。
马丁·伊甸唯一的知己布里森登曾经告诉他,他的前途只有社会主义,因为他是和生命“铐在一起的”,而社会主义又无可避免。他只有成了社会主义者才可以有朋友,有可以为之而奋斗终身的目标,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布里森登在带他去参加社会党讨论会时曾告诉过他:
“你已经读了些书,发现自己完全孤独了。”
可见布里森登认为马丁的精神孤独是必然的,因为在他认识的社会主义者里就有不少这样的人:有的是阔人家的少爷,有的是贫民窟的觉醒者,他们都脱离了自己的阶级。而这些人:
“全都是有思想的人,尽管常常互相碰撞;每个人都聪明风趣,但决不浅薄。……他们无论谈什么问题都能综合地运用知识,对社会和宇宙具有深沉而系统的理解。他们都是某种类型的叛逆者,他们的思想不是任何人预先炮制好的,嘴里没有陈词滥调,讨论的问题多得惊人,那是马丁在莫尔斯家从没见过的。”
这些人还熟悉当他的政治,知道“联合劳工党组织的最新计划和丑闻;还有那导致了海岸海员罢工的幕后牵线情况。他们所掌握的内幕新闻之多个马丁震惊。他们知道报纸上从没有发表的东西那操纵着木偶们跳舞的一条条线和一只只手。”
马丁跟这些人接触之后的印象是:那天晚上他来到了天堂。他对布里森登说:“你让我瞥见了神仙的世界,跟那样的人见面使生活变得有了价值。”(以上引文均见第三十五章)
因此布里森登对他说:
“我倒希望在去世之前看见作变成社会主义者,那能批准你活下去。你以后准会遇见失望的,那时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你。”(第三十八章)
可惜的是,马丁·伊甸对于布里森登的劝告并没有给予认真的思考。这是令人遗憾的。
马丁为什么不肯接受布里森登的劝告呢?因为马丁·伊甸在灵魂里是个尼采主义者,他在社会党人的集会上讲的就是“大自然为超人让路”的理论:
“大自然为了给超人让路,拒绝了他们(按:指弱者群,亦即普通人),没有理会他们狡猾的哲学和蚂蚁一样合作的天性。她在用她那丰盈的手撒播出的美美众生里只选拔出最优秀的人;而人类也跟大自然一样,用这种方法繁殖着黄瓜和赛跑用的马。”(第三十八章)
你看,人类用选种的办法在繁殖着黄瓜,培养着赛跑用的马,不过是模仿着大自然的手法,大自然向起人让路是完全正确的,这就是马丁·伊甸的根本思想。他把自然淘汰的规律简单地应用于人类社会,主张在人类社会进行天演淘汰,这种理论使他迷失了方向,使他瞧不起普通人,拒绝了社会主义,最终只好在孤独与厌倦里自杀。马丁·伊甸还很年轻,他在社会党人圈子里还显得并不成熟,对他们的思想并不完全能跟上,却这样过分自信,闭目塞听,终于自杀,是令人惋惜的。
杰克·伦敦曾在一封信里说:“我就是马丁·伊甸。但马丁·伊甸死了,因为他是个个人主义者;而我活着,因为我是个社会主义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尽管我们在杰克·伦敦身上也并非看不见尼采的影子。
本书以前有过译本,书名译作《马丁·伊登》,而这个译本译作了《马丁·伊甸》,一字之差,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希望体现作者也许作出的一点暗示。
杰克·伦敦的好些作品的人名是带暗示的。《燃烧的戴莱特》的主角“戴莱特”原文是Datkught(白昼,日光),而戴莱特是个光明磊落的理想主义者;《约翰·巴利科恩》的主角“巴利科恩”原文是Barleycorn(麦酒),而那篇小说的主题是禁酒;《蹩脚·贝路》的主角叫Smoke Bellew,其中的Smoke是俚语蹩脚酒的意思,而那人是个瞥脚的记者;他的短篇小说集《狼子》和长篇小说《海狼》里的“狼”在印第安语里指的是“征服性的白人”。杰克·伦敦也用“狼会”来作他的豪华别墅的名字,显然有以“狼(征服者)”自命的意思。那么,本书那天真烂漫的主角用“伊甸”命名是否暗示着伊甸园呢?那可是人类曾度过天真烂漫原始纯朴的生活的、却又失去的乐园。译者不敢遽下结论,但反正是音译,给予一点暗示也不是不可以的。
1998年4月23日于重庆北碚西南师大
作品赏析
无疑,《马丁·伊登》是一部个人奋斗史。杰克·伦敦通过主人公的坎坷一生反映了有才华的年青人在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悲惨遭遇。不难看出,马丁·伊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牺牲品,同时也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牺牲品。
首先,那个社会本身是他奋斗的最大障碍。当马丁·伊登写出一篇篇真实生动的小说、诗歌后,即遭到当时社会的冷落和不理解(包括曾鼓励他读书学习的恋人罗丝);在那些不学无术的出版商及其掌握作者命运的编辑、批评家眼里,他只是个不符合资产阶级口味的无名之辈。马丁因为偶然的机会成名后,出版商接二连三地发表他过去被退回的作品这个细节,辛辣而又深刻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本质。
摩斯一家则是那个社会的一个生动的缩影。摩斯先生是个财运亨通的投机家,根本瞧不起不懂生财之道、只会涂涂写写的马丁。因此,他千方百计地阻止女儿同马丁交往。他们一家对马丁与罗丝的恋爱横加阻拦,多多少少挫伤了马丁的热情,影响了他的创作活力。
但是,最使马丁伤心的,正是他心目中的“天使”罗丝·摩斯。这位从小养尊处优的富家闺秀所以对马丁投以青睐,只是因为出于好奇和求新的心理。她发现马丁与她结识的那些上流社会的纨绔子弟不一样,富有朝气和毅力,诚实可爱。但她根本不能理解和赏识马丁出类拔萃的才华。她反对马丁写作,企图按资产者的模式改造马丁,把他塑造成像她父亲那样的人。当她周围的人开始大肆攻击、中伤马丁时,她便无情地抛弃了他。在这里,自私自利和市侩的偏见远远超过了她对马丁的爱情。如果说,是她开始激发起马丁奋斗的信心的话,那么,也正是她扼杀了马丁的创作才华,最终毁了他。
马丁原是卫人阶级的后代,通过个人奋斗闯进文坛,踏入了上层社会。但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社会。在那个社会里他尝到的无非是孤寂和空虚。他爬上社会“顶峰”之后便悲哀地看到了它的虚伪和腐朽。本来,他可以退回去,退到生他养他的阶级中去,但他这时已和劳动人民离得太远,他不愿也没有勇气回到人民中来。就这样,在个人主义哲学的引导下,马丁的思想陷于全面崩溃,以至最后跳海自杀。
《马丁·伊登》这部小说,从根本上说,是写了失望和幻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失望以及个人理想的幻灭。马丁以渴望和追求开始,最终以自杀了生;他蜚声文坛,但只是在他看透了文艺界的平庸无知之后;他赢得了姻雅高贵的罗丝的爱,但又发现她跟她父亲一样是个庸俗不堪、追逐名利的市侩,他最后平步青云,跻身名流,却开始鄙视这个阶级,怀念他曾一度拼命要挣脱的劳苦群众……人生就是这样充满矛盾,充满悲剧。
杰克·伦敦写作的一大特点就是以人物的行动来说明作品的主题。在《马丁·伊登》里,杰克·伦敦正是以马丁的一生遭遇来表现他对社会、对人生的理解和认识。他在小说中基本上否定了马丁·伊登的个人主义思想,抨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阴暗面。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