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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官们十分清楚,藐视法律的显然不仅是这些“炸庭”的农民。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有权确定任何一件刑事民事案件性质的只有人民法院,但是就在“四二”事件发生不久,县委工作组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非法拘禁公安干警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到处张贴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上,就将其称为“打砸抢”,甚至提到了“大肆进行反动宣传”的高度;县纪委做出的《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中,也明确地将其界定为“已构成抢劫罪”。显而易见,县委工作组、县公安局和县纪委都在县法院正式审理之前,就各自确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性质,这本身就是一种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如果临泉县法院不给抓到的上访代表安个罪名,判上两年,这对当时的临泉县委是不好交待的。因此,县法院中途休庭之后再没有重新公开审理,却于这年的十二月一日,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二年;以同样罪名,判处王洪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至于二人究竟“妨碍”了什么“公务”,判决书竟比天书还难让人读懂。
5逼上梁山
王洪超被关押了七个多月之后,被“判一缓二”放出,终于又回到了王营。回村才知道,县里在对王营村清剿时,不仅把他家彻底砸光了,还把他买来的那八千包老鼠药,拌进了麦囤里,使得五千多斤粮食染有剧毒不能食用。妻子李兰当场吓出精神病;女儿王玲玲也由于受到刺激,无法继续读书,至今呆在家里,不能听到警车的响声,警笛一鸣马上犯病。
王洪超望着妻女蒙受如此冤屈,不禁泪流满面。他想起了过去在报纸上读到过的一位信访工作人员说的一段话:“历史上的农民首先选择告状,今天的农民首先选择上访,他们首先都致力于寻找一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的外部力量。当前农民的直接抵抗特别是有组织的直接抵抗,主要是在分散的、温和的上访努力失败之后,原来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变得不那么‘温良恭俭让’了。如果说农民上访中有过火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批评教育问题,这和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包庇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村官、乡镇干部相比,对农民的做法是太过分了,反差太大了,立场太‘鲜明’了!”
当时看到这段话,王洪超确确实实被感动了。但是,此时此刻,王洪超想到这段话时不仅感到的是亲切,更多的还是吃惊,他发现那位信访工作者的论断,就像在评说临泉县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想,临泉县公安局之所以敢在中央信访局接济站抓他们三个上访代表,肯定编造出的谎言也把北京的同志给欺骗了。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立即去为妻子女儿寻医治病,而是再次进京,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的那一切不实之词。想到了这一层,就不禁想到县法院开庭时,作为公诉人的县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证人证词。
王洪超开始行动了。他分别找到本村村民邵喜英、王来治和王海潮。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原来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全是经过精心炮制的!
县法院开庭时邵喜英并未出庭,村民回来告诉她,说庭上宣读了她的一份证词,邵喜英听了吃了一惊。她说,“四二”那天,天一黑,她就上床睡觉了,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不可能写出啥证据,也从没在啥材料上按过手印。她不安地说:“如果真有我的证据,这不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就是借我陷害其他人。”
王来治说,县公安局来的人曾找过他,拿出两份复印材料让他看,他说他不识字,对方就念着材料上的名单问他:“你们村有没有这些人?”他说:“有。”对方就又写了一份材料叫他按指印。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在材料上写的啥,他不愿按。这时,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走过来说:“该按的就要按,保证没你的事!”有韩书记的这句话,他就在公安人员带来的材料上和现写的材料上都按了指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要他指控几个上访代表“罪状”的“证词”。
王海潮更是气愤。他根本就没说过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曾殴打过公安民警,他的“证据”纯属捏造。他说,我说的时候他们在记,记了些啥也不念给我听,就让我按了手印,谁知开庭时一宣读,内容全变了!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设圈套让人钻,他们这是栽赃!
被指控参预了“四二”事件“打砸抢”的王登友和王高峰,也分别愤然地写出了申诉材料,说明他们当时压根就不在村里,一个在河南,一个在山西,两人都在外地打工,这种狗屁“证词”实在是无中生有!
面对这些证人真正的证词,王洪超感到万分震惊。
这已到了一九九四年最后的日子,心中揣了一盆火的王洪超,迎着岁末寒彻肌骨的西北风,领着七十三位王营村的父老乡亲,第四次踏上进京的列车。
他们暂且把“农民负担”放置一边,专程赴京控诉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镇压无辜群众的血腥罪行。 ’
张西德得知王营村民又一次集体进京上访,真的是暴跳如雷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宁愿舍掉一条胳膊,也要和你们干到底!”
但是,这是一次令人失望的调查行动,因为调查组既然有临泉县委参加进来,去调查临泉县委本就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四二”事件,其结果的客观性注定要被大大打上折扣。
我们看到了由这个联合调查组抄报给中央信访局的一份《书面回访材料》,材料上不仅回避了国家减负政策的有关规定,只字不提王营村农民负担是否过重,罗列出的许多数字也是混淆视听,掩盖了问题的性质,甚至公然包庇镇、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如,一九九二年村里“上交镇”十一万一千七百九十多元,这些钱干什么用了?该不该由村里出?均不作说明。如,多处出现钱款的去向是“还前任村班子贷款”,或是“其他贷款”,而且数目巨大,这些贷款究竟是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是挪用了?为什么这种不明去向的贷款要村民们摊派?均一字不提。总之,《书面回访材料》上大都是些糊涂账,“省地县调查组”却又有着惊人的结论:“账目账面处理清晰,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贪污问题。”
调查组不仅按照临泉县委对“四二”事件定性的口径向中央信访局作了“汇报”,依然将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王洪钦、王洪章、王洪军六人统统称作“罪犯”;王洪超一出看守所,就再次带人进京上访,《书面回访材料》上却写道:“判决书送达两被告后,两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访。”
这种官官相护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中央信访局,中央信访局没有理由不相信有着省、地、县三级党的组织派出的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所以,王洪超这次带领农民再次进京上访,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在中央信访局的接济站被抓,却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省委、地委派下来的调查人员,也跟县里一个鼻孑L出气,这使得王营人陷入了彻底的绝望。一九九五年的元旦,和随之而来的新春佳节,村子里没有了一点儿喜庆的气氛。开春过后,正是各地农村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大批的王营人却相继离开了临泉县,纷纷去外埠打工谋生。
“哀莫大于心死”。人们不再上访,但白庙镇及王营村,镇村两级的党政机构,却也就沦为形同虚设。
表面的平静,掩盖了并未解决的尖锐矛盾。阜阳地委和行署并没有从王营村农民多次大规模的上访事件中汲取教训,县委书记张西德甚至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到了一九九五年,临泉县农民的负担进一步加重了,地区下达的各种税费明显增多,仅“双基教育费”一项,农民人均就是二十五元;下面层层加码,到了白庙镇就变成了人均四十元。既然上面可以增收“双基教育费”,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乱摊派跟着就五花八门地冒出来。白庙镇有的行政村,农民负担便占到上年人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点二六,已超出国家“大限”的三倍还要多!
一九九五年秋天,已是家计萧条的王营村民,遭受到又一次的飞来横祸。九月一日,县里派往王营村“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检查活动”,其工作队队员竟多达三百人!其中,不少队员素质极差,行为恶劣,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对本不属于计划生育对象的也巧立名目,乱征乱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