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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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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持谏疏当跸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满地。卫士夺其刃,缚送诏狱。问囊土何为?曰:“恐污帝廷,洒土掩血耳。”诏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毕,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龙、凤为倡首,谪于外。余夺俸半岁。良胜等六人及叙、廷瓚、大辂各杖五十,余三十人四十。巩、震、良胜、潮、九川除名。他贬黜有差。鏊戍边。而车驾亦不复出矣。
  良胜既归,讲授生徒。世宗立,召复故官。尚书乔宇贤之,奏为文选郎中,公廉多所振拔。“大礼”议起,数偕僚长力争。及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用中旨超擢,又执不可。由是为议礼者所切齿。以久次迁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转。给事中陈洸上书,傅会张璁等议,斥良胜与尚书宇等群结朋党,任情挤排。遂谪良胜茶陵知州。及《明伦大典》成,诏责前郎中良胜胁持庶官,酿祸特深,黜为民。初,良胜辑其部中章奏,名曰《铨司存稿》,凡议礼诸疏具在。为仇家所发,再下狱。论杖当赎,特旨谪戍辽东三万卫。逾五年,卒于戍所。穆宗立,赠太常卿。舒芬等自有传。
  万潮,字汝信,进贤人。正德六年进士。由宁国推官入为仪制主事,与芬、良胜、九川称“江西四谏”。世宗立,起故官,历浙江提学副使。久之迁参政,以忤权贵调广西。屡迁陕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所至著声。
  陈九川,字惟濬,临川人。正德九年进士。从王守仁游。寻授太常博士。既削籍,复从守仁卒业。世宗嗣位,召复故官,再迁主客郎中。正贡献名物,节贡使犒赏费数万。会天方国贡玉石,九川简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为奏覆,复怒骂通事胡士绅等。士绅恚,假番人词讦九川及会同馆主事陈邦偁。帝怒,下二人诏狱。而是时张璁、桂萼欲倾费宏夺其位,乃属士绅再讦九川盗贡玉馈宏制带,词连兵部郎中张、锦衣指挥张潮等。帝益怒,并下等诏狱。指挥骆安请摄士绅质讯,给事中解一贯等亦以为言,帝不许。狱成,九川戍镇海卫,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还,卒。
  张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进士。为清丰知县。以执法忤刘瑾,逮下诏狱,几死。瑾诛,得释,官吏部文选郎中。既杖,谪平阳同知。嘉靖初,召还,擢太常少卿。寻卒,赠太仆卿。
  姜龙,太仓人,见父《昂传》。孙凤,洛阳人。陆俸,吴县人。周叙,九溪卫人。林大辂,莆田人。蒋山卿,仪真人。皆由进士。山卿游顾璘门,以诗名于时。既杖,凤、俸并谪府同知,叙县丞,大辂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复故官。凤终副使,俸知府,叙工部尚书,大辂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山卿广西参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师,冒徐姓,从其业为医,供事内殿。既杖,谪戍乌撒。世宗即位,召还,寻擢御医。鏊性耿介,时朝士多新贵,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调。年七十,求致仕。值同县徐学谟为礼部郎中,引见尚书吴山。山阅牍,有谏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庙时徐先生耶?何淹也!”两侍郎嫌其老,学谟抗声曰:“鏊虽老,然少与舒状元同患难,为可敬耳。”又久之,始迁院判。自引归,卒年八十三。
  时同受杖者,吏部则姚继岩,行人则陶滋、巴思明、李锡、顾可久、邓显麒、熊荣、杨秦、王懋、黄国用、李俨、潘锐、刘黻、张岳,大理寺则寺正金罍,寺副孟庭柯、张士镐、郝凤升、傅尚文、郭五常,评事姚如皋、蔡时,并谪官。世宗立,召还。张英亦得赠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挥佥事。
  姚继岩,南通州人,张衍瑞同年生也。当迁文选郎中,让衍瑞。嘉靖初,历太常少卿,伏阙争“大礼”。甘贫约,远权势。及卒,不能成丧。
  何遵,字孟循,江宁人。家贫,父命之贾,不愿也,去为儒。举正德九年进士。吏部尚书陆完闻其名,使子弟从学。及选台谏,遵引疾曰:“不可因人进也。”授工部主事,榷木荆州。下令税自百金以下减三之一,风涛败赀者勿算。入算者手实其数自识之,藏于郡帑,数日一会所入。比去,不私一钱。
  帝将南巡,以进香东岳为词。遵抗言:“淫祠无福。万一宗籓中借口奉迎,潜怀不轨,则福未降而祸已随。”盖指宸濠也。诸权幸见疏,遏勿进。时黄巩等已得罪,遵复与同官林大辂、蒋山卿上疏乞罢南巡,极言江彬怙权倡乱。巩等无罪,愿特宽宥,毋使后世有杀谏臣名。帝怒,下诏狱,廷杖四十。创甚,肢体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贫,僚友助而殓之。
  当遵草疏时,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纵不自计,独不念老亲幼子乎?”遵执笔从容曰:“:为我谢大人,儿子勿令废学足矣。”死之日,其父方与家人祭墓归,有鸟悲鸣,心异之。或传工部有以言获罪者,父长号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时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刘校、照磨汲人刘珏。与遵同死杖下者,陆震而外,大理评事长乐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阳余廷瓚,行人盱眙李绍贤、泽州孟阳、玉山詹轼、安陆刘概、祥符李惠。
  刘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严,偶不悦,辄长跪请罪,母悦乃起。正德六年与詹轼、刘概同举进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养,卒于途。校奔赴,抱尸痛哭几绝。面有尘,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将南巡,刑曹谏疏,校所草也。杖将死,大呼曰:“校无恨,恨不见老母耳!”子元娄,年十一,哭于旁。校曰:“尔读书不多,独不识事君致身义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绝。刘珏,由贡士。
  林公黼,字质夫。父母丧,三年蔬粥,不入内。正德十二年与李绍贤、李惠同举进士。诸曹谏南巡者,皆罚跪阙前,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闻者惴惴。以故,户曹不敢出疏,工曹谏者止三人。独大理阖署谏,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时闻暗中泣叹声,不顾。比入狱,黄巩与语,叹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遗质夫。古人谓入险不惊,殆斯人乎!”公黼体羸,竟不胜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献。与孟阳皆正德九年进士。当礼、兵二曹之进谏也,廷瓚亦率其僚陈巡游十不可,通政司独留之。居数日,诸曹已罚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严。
  李绍贤,字崇德。尝颁诏至徐州,监仓中使席班首,绍贤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系,见中官犹奴视之。
  孟阳,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为行人,久不迁,或讽之见当路,阳不可。及是,语诸僚:“此举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与有忧,岂必言官乃当效死?”父春,前巡抚宣府,有军功,忤中官张永罢归。闻子死谏,哭之以诗,语甚悲壮,人争传之。
  詹轼,字敬之。为人开爽磊落,善谈论。从父瀚,字汝约,与公黼同举进士。时方为刑部主事,亦以谏受杖。轼死,为经纪其丧以归。嘉靖中,瀚争“大礼”,再受杖。每阴雨创痛,曰:“吾无愧敬之地下,足矣。”积官刑部侍郎。
  刘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书钺之子。世宗立,赠遵、校尚宝卿,珏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绍贤御史。各赐祭,录一子入国学。
  其以创死稍后者,礼部员外郎慈溪冯泾,验封郎中吴江王銮,行人昌黎王瀚。
  冯泾,字伯清,与瀚皆正德九年进士。泾以孝友称。既卒,家贫不能还丧。世宗立,吏部以状闻,赐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銮,字汝和。正德六年进士。试政吏部,为尚书杨一清所知,擢文选主事。朝夕扃户,人罕得见。再迁验封郎中。被创,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赠御史,赐祭。
  当诸曹连章迭谏,江彬怒甚。阴属典诏狱者重其杖,以故诸臣多死。哭声彻禁掖,帝亦为感动,竟罢南巡,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间,给事、御史挟势凌人,趋权择便,凡朝廷大阙失,群臣大奸恶,缄口不言。一时犯颜敢诤,视死如归,或拷死阙廷,或流窜边塞,皆郎中、员外、主事、评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责者。张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伤。今幸圣皇御极,褒恤忠良,诸给事、御史更何颜复立清明之朝?请加黜罚,以示创惩。”章下吏部。瑜后以争“大礼”杖死,自有传。
  赞曰:李文祥、孙磐甫释褐观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诸曹尚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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