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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朋友,如果这个朋友足够能干,会紧紧地压迫你,像影子一样地来纠缠。你不把他变成自己的影子,一不留神就得变成他的。没有什么比做影子,更加侮辱一个男人。影子不能握剑,不能杀人,不能自己奔跑,流不出血,不会有真正的睾丸和那玩意儿。
但这些话我不会跟部下讲,跟他在一起也不说。他懒洋洋地坐着,身上穿着官军的衣裳,式样很刺眼,一看就是刚套上去不久,别别扭扭的,好像老虎做了人。他的脸很黄,外号就叫“黄虎”。此刻,他正对着我,虎视眈眈:
“兄弟,你为什么不吃?”
我低头看着面前:一整只羊腿、辣子鸡、鱼汤和青菜。我的肠胃很干燥,可我固执地张开
嘴巴:
“我的弟兄们还没有吃。”
我眼前浮现出了部下们一张张饥饿的面容,五千人,跟我只有一墙之隔,自从我进到这间屋子后,他们就一直站在县衙外的空地,没有一点声音,包括八百名精兵。
“你那些精兵,外面传得神乎其神,刚才我看了一眼,怎么分不出来哪些是精兵,哪些是马夫?”张献忠随意地问。
我不回答。
真正的精兵站立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
“你的精兵善于攻城,我的部队善于杀人,现在,你没地方可去了,过了这里,前面就是大峡谷,兄弟,你不会来攻我的城吧?”
我摇摇头。
“追着你的官军,究竟是哪一支?”
“孙传庭。”
“孙传庭很麻烦,”张献忠高兴了,咧着嘴笑起来,“官军里面,左良玉善战,孙传庭善追,有一回,我跟左良玉的部队迎面冲锋,他的锋刃几乎碰到了我的脸,幸好我马快,跑掉了,可你这回碰到的是孙传庭,兄弟,你麻烦了。”
张献忠陷入了回忆,我由着他往下说,过了一会儿,他像想起了什么,拍着额头说:“咦,你不吃,干吗不让弟妹进来吃?现在的弟妹还是邢氏吧?”他狡黠地看看我。
我咬紧牙关,拼命又摇了摇头,眼前浮现出邢氏那怨恨的神情,我不能够让她进来吃,张献忠的十几个妻妾都在,我不能让她进来受到她们的诱惑。
“弟兄们不吃,她也不能吃。”我嘶哑着嗓子说。
张献忠哈哈地笑了,他身后那十几个女人跟着他一起笑,她们身上披满金银玉佩,估计有的是以前张献忠攻城时抢的,有的是官府的赏赐,如今张献忠也算是官军,我很担心这叮咚振动声穿过墙壁,传到外面邢氏的耳朵里。
“说真的,连我都降了,”张献忠把黄脸凑过来认真地问,“所有人都降了,你为什么不降呢?”
这个问题很尖锐,我愣了一下,的确,射踏天、混十万、过关星、光索、王光恩等十三家首领都降了,倒数第二家投降的是张献忠,我是最后一家,可我又说不明白,为什么不肯投降?
“降了有什么不好?”张献忠嬉皮笑脸地望着我。我心里一阵抽紧,我了解他,我越古板的时候,他就越喜欢嬉笑怒骂,把我弄成一个小丑。“你看,我有县衙住,孙传庭也不来追我,等我哪天住得不耐烦,再起来反他娘的,跟你有什么区别吗?没有嘛,兄弟,你不要板着脸,搞得你像个寡妇,我像个婊子。”张献忠继续说。
“我的弟兄们要粮饷。”我开口说。
“没有,”张献忠干脆地说,“如今,我可是官军,官军会给盗贼粮饷吗?”
我不再说话,饿着肚子、按着剑站起来,我外面的弟兄们跟我一样饿。张献忠拉住我。“兄弟,还有一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一个面子,谁让咱们交情深呢?”他笑眯眯地说,“来一场相扑,怎么样?”
“好。”我想了想,说。
我们到了外面,我的五千人马站在那里,没有一个人坐下,两旁墙头上布满了张献忠的弓箭手。我示意部下们让开一块空地,开始脱衣服,这有些让我羞愧。因为我太瘦了,我颧骨太高,头顶凹陷,一个人如果像我这样,十年来都在挨饿打仗,不可能不瘦。我的士兵们脸上没有表情,破烂的衣衫底下是和我一样瘦削的身体。张献忠倒没有发胖,又长又黄的身体很结实,在夕阳下更像一只老虎。他瞄了瞄我的破布腰带,笑笑,“兄弟,你的装束太不济。”他的亲兵捧上来两副黄金护裆,他递给我一副,我拒绝了。我们俩开始相扑,墙头的弓箭手在呐喊助威,我的士兵们沉默着,我感受不到他抓着我的两只胳膊和抵上来的肩头,这像是两只胃的较量,他那只填满了酒和肉,而我的像一只空箭囊,三次欢呼以后,我败了,被他摔倒在尘土里。
“你可以走了。”他轻蔑地拍拍手。
“让我们等到天黑以后走,这样可以避开孙传庭的探子。”我咽着干辣的唾沫说。
张献忠像没有听见,哼了一声,往屋里走去。我爬起身,高杰过来给我披上衣袍,于是我跟士兵们一起站着不动,默默地等天黑;
天黑了,我饿极了。我想等天再黑一些才领着队伍出发,反正是要出发的,等一出发,肚子就不会那么饿了。我耐心地等,队伍中不断地有人倒下,有一些被扶起来,另一些则起不来。我下达命令,出发的时候把尸首都带上,一具尸首都不给张献忠留下。
火把照亮了我,过来了一名张献忠的亲兵,端来了一顶毡笠和一件崭新叠好的月白色衣衫。透过火光,我看见张献忠高大的身影站在台阶上,一种奇怪的感情把我打动了,我要是真能做他的兄弟该有多好!我点点头,收下毡笠和衣衫。张献忠的身影愈加模糊,于是我朝他喊:
“我该往哪里去?”
“往南,车厢峡,”张献忠大声嘲笑道,“它足有七十里,你走不到头!”
3 远在我》》
》》远在我热情地爱上了某个女人之前,我已经挥霍掉了自己的许多激烈天性。十年前,我是银川驿的一名驿卒,负责养马。我经常卸掉马鞍,骑上一匹公马,带着其它的公马奔驰到荒郊野外,然后跳下马,躺在草丛中,任那些马匹四散、觅食、相互追逐。我从来不带母马,因为它会在公马间引起争斗,把公马吸引到一块儿,这样,我放养的马就不像野马。说来很怪,无论我怎样允许它们放肆,极力挑唆它们身上的野性,它们到头来总会汗流浃背,喘着粗气跑回我身边,用炽热的舌头舔我的脸,仿佛在催促我重新挑唆它们,我无法解释这种事,但我确实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着野性,比一匹公马都要来得灼烈一些。我有一个妻子,我不愿提她的姓氏,我们成亲两年,我就提着刀在一个同僚的床上捉住了她。她头发披散着,眼神恐惧,用颤抖的声音说:“别怪我,我不能给你生育,把我当贱人杀掉吧。”我杀了她。可我知道,不能生育并不是她的错,女人是很容易狂乱的,通奸的诱惑会驱使她们,内疚的折磨也一样,她不知道我所知道的秘密。于是,在举刀杀死那名同僚的同时,我希望永远忘掉这个秘密。
所以,当看到邢氏杏仁般冷酷的瞳孔时,我已经放弃和女人相处的任何想法了。那时候,我已经被公认是最凶悍的男子,带着部下攻破一处处村寨,纵火烧掉里面最华丽的房子。哦,浓浓被风吹散的烟雾中,我仿佛看到邢氏走来的样子,她有母马一样的屁股,弓箭一样带弹性的脊背,她的眼睛就像是剪子,能铰碎每一个企图靠近她的男人。天下十四家盗贼,每一家的首领都有老婆,像张献忠、过天星他们都拥有十几个。我年轻、纯洁的部下们也热切盼望我拥有一个,这样好使在各路人马聚会时,获得他们渴望的骄傲和尊严。高杰有两个相貌平庸的姐姐,他恨不得随时奉送其中一个,如果她们胆敢抗拒,他会毫不犹豫地拔刀处决她们,幸好我制止了这种愚蠢的冲动。但当看到邢氏,这一切严厉的约束就不复存在了。
邢氏是一个流浪戏班班主的女儿,获得她很简单。我骑在马上,注视着她那双近乎于白色的瞳孔,感到全身的血液被点燃,然后,我拿马鞭朝她一指,士兵们欢呼后,她就属于了我。
当天夜里,我把她抛在床上,就像我当年把马匹扔到荒野上一样,我正要做许久没做过的男女之事,她突然坐起来,冷冷地盯着我,我差点都忘了,她正赤裸着身体。
“你要是让我不满意,我一定会在你的手里死去,”她像经过了深思熟虑,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我会想办法强迫你的。”
我点点头。整整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