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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卢克!马上放下!”姑娘面露惊惶的神色,大声说道:
“你怎么会讲出这种话来的呢?”
他不情愿地叹息一声,把手镯放回原处,接着他就继续仔细查看珠宝箱了。
“这是什么呀?”不久,他指点着箱子框架上的一个黄铜按钮问道。
他说话时按了一下铜钮,于是便有一只镶着红丝绒边的秘密抽屉,从珠宝箱里跳了出来。
“你瞧,这儿!”卢克大声叫道,对于自己的发现很是高兴。
菲比。马克斯丢下她正在折叠的衣裳,跑到梳妆台边来了。
“咦,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它,”她说,“不知道里边是什么东西呢?”
里边没有多少东西;既没有金子,又没有宝石;只有婴儿穿的一只旧鞋子,卷在一张纸里,其中还有小小的一束丝一般的淡黄头发,显然是从婴儿头上剪下来的。菲比端详着这一小包东西,她的灰色眼睛张得大大的。
“那么这就是我的爵士夫人藏在秘密抽屉里的东西了,”她喃喃地说道。
“藏在这样一个地方的,竟是稀奇古怪的垃圾,”卢克漫不经心地说道。
姑娘薄薄的嘴唇弯成一个爱寻根究底的微笑。
“你要给我作证:我是在什么地方找到这个纸包的,”她说道,随手就把小纸包放到她的口袋里去了。
“呀,菲比,你可不要傻乎乎的去拿这种垃圾啊,”年轻人大声说道。
“我宁可拿走这件东西,也不要你很想弄到手的那个钻石镯子;”她回答道:“卢克,你有福气开小旅馆了。”
第四章 《泰晤士报》头版消息
罗伯特。奥德利被认为是个有资格出席高等法庭的大律师。作为大律师,他的姓名被载入司法界名册;作为大律师,他在圣殿法学协会Ⅰ里的无花果树法院内有他的事务所;作为大律师,他曾经吃过按规定分配给他吃的若干次正餐,这种正餐形成了对品格或忍耐力的严峻考验,能言善辩的有志者则通过这种考验竭力争得名誉和财富。如果这些个条件能使一个人变成大律师,那么罗伯特。奥德利肯定是个大律师了。不过,在这五年里,他既没有承办过一桩案件,又不曾去争取承办过,甚至也不曾想去承办,尽管他的姓名这些年来一直漆在无花果树法院里的一扇门上。他是个漂亮的、懒散的、无忧无虑的人,大约二十七岁光景;是迈克尔爵士的一个弟弟的独生子。他的父亲留给他每年四百英镑的年金,朋友们曾经劝他取得律师资格以增加年金。经过适当的考虑,他觉得反对朋友们的忠告,较之吃许多次正餐以及在圣殿里设立一个事务所更为麻烦,他就采取了后一个方案,毫不脸红地自称为大律师了。 Ⅰ伦敦有四所法学协会,享有检定律师的权力。其中两所设在圣殿内;分别称之为内殿、中殿法学协会。(该圣殿是个古建筑群,原为中古时代圣殿武士团所有。)大律师有资格在圣殿内设事务所。
有时候,天气十分炎热,他大抽德国板烟、大读法国小说,弄得自己精疲力竭,便到圣殿花园里来散散步,在绿荫深处躺下,衬衫领子翻下来,一条蓝色丝手帕宽松地系在颈子上,脸色苍白,全身凉爽,他总是告诉严肃的法学协会的主管委员说,过度的工作把他累垮了。
灵巧而年老的主管委员嘲笑他这种有趣的无稽之谈;但他们一致认为罗伯特。奥德利是个好人;是个心地仁义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喜欢寻根究底的人,在他那无精打采的、虚度光阴的、漠不关心的、踌躇不决的态度之下,却储藏着狡猾的机智和文静的幽默。他是个在这世界上永远不会飞黄腾达的人;但他又是个连一只毛毛虫也不愿伤害的人。事实上,他的事务所已经被他变成了十足的狗窝,因为他习惯于把走失的或天黑了还在街上的狗带回家来,这些狗在街上被他的神态所吸引,竟怀着可怜巴巴的盲目轻信,跟着他回家来了。
罗伯特。奥德利总是在奥德利庄院的府邸里度过狩猎季节的;倒不是他以宁录Ⅰ闻名,因为他总是骑一匹性情温和、四肢粗壮的栗色乘马,静静地向树丛跑去,跟凶猛的骑师保持一段敬而远之的距离;他的马儿跟他一样的心里明白:他最不想亲眼目睹的便是打死猎物的结局了。 Ⅰ宁录是《圣经》中的好猎手,见《圣经。创世记》第十章。
这年轻男子汉是他的伯父万分宠爱的小辈,而他的堂妹,俊俏的、长着吉卜赛脸型的、心情愉快的、顽皮得像男孩子的艾丽西亚。奥德利小姐,对他也绝不小看。对别的男子说来,一个身为偌大一笔产业的唯一继承人的年轻小姐的偏爱,是很值得培养的,但罗伯特。奥德利却没有想到这一层。艾丽西亚是个很好的姑娘,他说,一个欢乐的姑娘,身上毫无庸俗无聊的气息──是千中挑一的好姑娘;但这就是他的热情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了。至于利用他的堂妹对他的孩子气的好感来获得某种好处,这种主意可从来没有进入他那不务实际的头脑。我还怀疑他甚至对于他伯父的家财是否确实心中有数哩;我肯定他从没有花上片刻时间,去计算这笔财产的某一部分是否有机会终于落到他的手里。所以,在我所述及的事情的三个月之前,在春天的一个晴朗的早晨,当邮差给他送来了迈克尔爵士和奥德利夫人的结婚喜帖,以及他的堂妹的十分愤怒的信,说是她的父亲刚娶了个蜡制玩偶似的年轻女人,年纪也不比她艾丽西亚大,一头亚麻色鬈发,老是格格的痴笑;我要抱歉地指出:奥德利小姐的敌意,使她把这美妙的音乐般的笑声描写得如此不堪,可这在前不久的露西。格雷厄姆小姐身上倒是一直很叫人爱慕的哩──我说,当上述文件送到罗伯特。奥德利手头时,它们既没有在这位绅士的粘液质的天性里激起恼怒,也没有引起惊讶。他读着艾丽西亚的愤怒的、划了又划的信时,也没有把他的德国烟斗的琥珀烟嘴从他长满胡髭的唇边取下来。他读信时黑眉毛向上耸到了前额中央(顺便说一句,这是他表达意外之感的唯一方式),仔细读完以后,便不慌不忙地把这信和喜帖一同丢进废纸篓里,然后放下烟斗,准备奋力思考一番这个问题。
“我总是说这老家伙会结婚的,”他沉思默想了半个钟头,喃喃说道:“艾丽西亚和爵士夫人,她的后母,都会全力拼搏的。我希望她们在狩猎季节不会吵架,在餐桌上不会说些使彼此不愉快的话:口角总是会使人消化不良的。”
紧接着我在上一章里记录的事件发生之夜,第二天上午十二点钟光景,从男爵的侄子走出圣殿的黑衣教士区,向伦敦商业区踱去。他曾在一个不祥的时刻,答应一个急需的朋友的请求,在一张通融汇票上签下了古老的奥德利的姓名,开票人到期无力支付,这就责成罗伯特付款。为此,他信步走上卢德盖特山,蓝色领带在八月炎热的空气里飘飘扬扬,然后他走到圣保罗教堂墓地外绿树成荫的庭院里一幢凉快宜人的银行大楼,在那儿办好手续,售出了价值二百英镑的统一公债。
他办好了这桩交易,正在庭院一角漫步,等候碰巧会经过的亨逊马车Ⅰ,好搭乘回圣殿去,这时他几乎被一个男子撞倒了,这男子跟他年纪不相上下,正躁急地冲进这狭隘的空地。 Ⅰ这是一种双轮双座轻马车,由赶车人坐在乘客座位后面驾驶;发明人系J。A。亨逊,故简称亨逊。
“朋友,行行好,瞧瞧你是在哪儿走路吧!”罗伯特温和地抗议道:“你在撞倒别人、踩在他身上之前,也该先打个招呼啊。”
陌生人猝然停步,直瞪瞪地打量着说话的人,然后才喘过气来。
“鲍勃!”他大声喊道,语调中表达了十分深刻的惊异之情:“我昨晚天黑后才登上不列颠的陆地,想不到今天早晨就碰到你了!”
“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我的大胡髭朋友,”奥德利先生说道,镇静地端详着对方那张生气勃勃的脸。“可是我真该死,我竟记不起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了。”
“啊!”陌生人责备地大声叫道,“你要想说的,该不是你已经把乔治。托尔博伊斯忘掉了?”
“不,我没忘!”罗伯特说,非同寻常地加重了语气;接着便用手臂钩住了他朋友的手臂,带他进入绿树成荫的庭院,随即又以他原来的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气说道:“来吧,乔治,把全部情况告诉我们吧。”
乔治。托尔博伊斯就把全部情况告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