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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与分担-员工入股理论与实践-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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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首创对外公开募股,从“同仁公司”进一步成为“公众公司”,并由福利委员会拨款免息给员工贷认,而由员工每年所得的股利与年终奖金之一部分分期摊还(期限一般为 10年)。自同年起,该公司员工已占股东人数三分之二强,而董事的半数,亦由公司员工担任,逐渐接近公司的“劳资一体,产业自治”的目标。

大同公司根据多年来实施“工者有其股”的经验,而制定“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福利委员会员工人股办法”,由于此举开风气之先,特将该办法的规定要项摘录如下:

(一)为增进员工福利,增进生产效率,实施“工者有其股”,特订本办法。

(二)凡本会员工均得自由申请认股,所需股款由本会无息贷与,认股数量视本股数多寡作最高限制。

(三)本公司增资时旧股东认股后尾数,由员工优先认购。员工让售股东时由本会按时价与成本中的较高者收购。购买时则按时价与成本中以较低

价者由本会让售。

价者由本会让售。金 25%—50%摊还。

(五)贷款未清偿前其所认购的股票存于本会作抵押,已还的贷款得照比率发还所抵押的股票。

(六)员工离职时,应一次清还贷款后始得发还认购的股票,否则按时价折还。

(七)本办法经福利委员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呈主管官署核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由上述员工人股办法,可知大同公司“工者有其股”的特色在于该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办理员工人股,购买大同公司股票经员工申请认购股票,其所需股款由该委员会无息贷与,而由股利及年终奖金摊还,于贷款未清偿前,其所认购的股票,须留于该委员会作为抵押。

二、实施效果:

大同公司 40余年来积极推行“工者有其股”政策,现有同仁股东达 2万余人,约占员工总数的 95%,目前同仁股东持有股权占总股权 31%,每人平均所握股值为新台市 7。4万元。扣除贷款未偿额每人平均约 2万元,同仁股东平均实际股值为 5。4万元,总计同仁股东所握有的股值高达 14亿多元。若以现行股价计算,将超过 40亿元。

员工分红在 1982年超过 2亿元,平均每人红利高达 1万元。

大同公司员工股东分红收入表

年度分红金额年度分红金额 50 1;157;040 31 61 16;879;475 40 51 1;248;911 22 62 16;464;973 80 52 1;202;045 87 63 27;558;825 30 53 2;272;156 50 64 21;635;724 70 54 2;304;733 34 65 27;236;954 70 55 3;683;781 52 66 41;471;779 90 56 5;476;640 60 67 66;429;809 70 57 7;780;350 74 68 87;307;111 00 58 9;350;062 92 69 98;557;598 00 59 10;501;868 72 70 115;049;728 00 60 16;235;760 00 71 210;487;078 50

该公司的员工股东,因具劳资双重身份,故除可分配股利,分享公司营运成果外,尚可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投资计划、财务问题、产销问题、股利问题均有听取报告及建议权,此等权利与既有的“产业工会”、“员工福利委员会”、“安全卫生委员会”、“工厂会议”及“提案建议制度”共同构成该公司“劳资一体,产业自治”的六个重要环节,亦即工业民主理念的体现。

由于大同公司推行“工者有其股”,在公司员工一致努力。下,业务不

断扩展,其产品物美价廉,家喻户晓,声誉卓著。

断扩展,其产品物美价廉,家喻户晓,声誉卓著。

一、实施方式

味全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全公司)为台湾著名食品公司之一,创设于 1950年,主要产品为味精、酱油与罐头等,总公司设于台北,工厂分设于台北、嘉义、台中等地。

味全公司的分红入股制度始于 1970年,是以不影响员工日常生活与平常年节所需,以及公平合理为办理的原则。

味全公司是采用奖金入股办法,该公司员工人股规则中规定,凡员工实发奖金额在 3000元以下者,全额发给现金,超过 3000元以上者,则以自由认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票,在规定期限内,一律以现金缴纳股款,但主管人员(股长级以上)的奖金原则上全额配股,如有余额再发放现金,不足部分,亦可由个人以现金补足。股票的来源为公司按市价向证券市场买入而以优待价格分配给员工,或于公司现金增资时,由公司员工认购新股之一部分。为避免分红入股的股票再流回市场,失去分红入股的原意,该公司规定持有股票的员工提出同意书,由公司统筹保管,但在紧急状况(如伤病、死亡等)下,得以书面签准动用。员工个人并不持有股票,待员工离职或退休手续办妥后,始由公司发给股票。员工股票可在员工间自由转让,但必须事先向人事单位办理过户手续,填妥转让同意书后,始予认定,且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交易个人负担,凡不经上列手续办理过户者,对公司而言将不产生效力。

味全公司主管人员持股与发放现金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

比项目职例位持股发放现金股长。。 70 30主任。。 75 25正副课长。。 80 20正副课长。。 85 15正副处长。。 90 10正副总经理。。 95 5

资料来源:味全公司,味全食品公司分红入股报告,1990年元月。

二、实施成效

味全公司自 1970年实施分红入股制度后,至 1978年为止,员工持股人数已高达 2200余人,累积持股的股数总计为 334万余股,占发行总股数的 6%,较 1971年的 33万余股约增加 9倍之多,而员工分配的红利,亦由 1971年的 998万元增至 1978年的 1974万元,约增加一倍。而公司净利在 1971

年仅 9000余万元,至 1978年,已增至 16。8亿余元,约增加 18倍,详见下表。由此可见分红入股使公司与员工均蒙其利。味全公司历年分红入股统计表(1971—1978年)

太平洋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入股个案

一、实施方式

太平洋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简太平洋电缆公司),1950年创设于台北,渐次成长扩展,主要生产各种电线、电缆及附件,供应国家经济建设所需之铁路电化电缆、核能电厂电缆,以及中船、中钢等使用的高级电缆产品,并积极推展外销到其他国家与地区。

太平洋电缆公司于 1962年 6月成立产业工会,沟通意见,有关劳资双方问题多利用工会解决。该公司对员工福利相当重视,认为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元形投资,于是由劳资双方依法选举福利委员,组成员工福利委员会,每月召开委员会议一次,共同研讨改进员工福利事宜,公司按月以营业额最高标准提拨 15%及下脚变价以最高标准提拨 40%为福利金,更通过分红入股制度,使劳工有充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机会,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劳资双方休戚与共。

其具体的实施方式为:

(一)分红部分

太平洋电缆公司为奖励员工辛劳贡献,增进工作绩效,自 1965年起,依公司章程于每年盈余项下提拨 10%作为员工红利(即员工特别奖金),分配员工,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先保留一部分尾款(依当年总金额与实际需要而定),作为重点配额。分发特别需予奖励的员工,同时兼用为最后平衡单位间的差额补助,嗣再将全额分配给各工作单位;其分配条件,系参照各单位上年度红利配额、现有人数及当年红利总额等协议分配,而各单位的内部作业,是按组织层级(班→组→课→部→厂→公司),以个人丁作绩效、工作责任、工作性质为主,再参考工作年资,并兼顾低所得者,由各级主管以权责审核分配,对当年服役员工、新进员工及工作满一年后离职员工亦均参照各相关条件配发红利。

该公司订有奖励金(红利)发放办法,以作为实施分红的主要依据,其要点如下:

1。分红的资格:以现任正式员工为限,临时及特别约职人员均不包括在内。2。红利的金额:依照公司章程提拨,如有增减,遵照股东大会决议办理。3。分配的比率:现职正式员工分配 7O%,领班以上各级主管人员分配 20%,技术及绩优资深人员分配 10%。4。计算的标准:一般员工主要依薪资(本薪加出勤效率奖金)、年度考绩及服务年资等综合核计;主管领导人员按职位分级计配;总工程师比照总经理,工程师比照课长,技术员工比照组长等主管配额分别计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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