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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说服力的证据是 ()*+ ;…。/0 对国外政府债券的分析( 见 !〃#〃%&’#%&( %( #)〃 *+;%#… &。 /&〃%0( 1&(23 433+〃2
%( #)〃 5(%#〃2 6#’#〃3,789:—78;:,1+2 3456,1789,!&:!,+*;《 ;;《 ’=—=% )。;…。/0 区 分 差 别 的 方 法 是:根 据 发 行 人
!&’〃 年而非发行年份的状况,将债券分为良好和违约两类,从而考虑了差别的存在。如果借款人 !&’〃 年有一笔违
约,即使其中一些已经于更早的时候全额偿还,她也 在 计 算“ 违 约 指 数 ”时 将 其 发 行 的 所 有 债 券 都 视 为 违 约。 这 种
方法只有当大多数借款人在所有契约期都借款时才完全适用。例如,如果每个借款人只发行一种债券,这种调整就
毫无意义。对于国外政府债券,借款人的数量相对于发行品种是较小的,因而这种方法 是 可 行 的。此 外,调 整 后 数
据存在的巨大差异很难完全归因于上文提及的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差异。
》《 75?@@4A6 B…A6C?。 在对国内公司债券 的 分 析 中( 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