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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商 作者:[加拿大]阿瑟·黑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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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先,因为光线暗淡,他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清,只能晃晃悠悠地向前挪动步子,冷不防跟一个手托酒盘急步走来的侍者撞个满怀。侍者总算没有把酒杯打翻,骂了几句就走过去了。坐在酒吧高凳上的两个男人转过头来。一个说:“小伙子,这里是私人俱乐部。如果你不是会员——那就滚蛋!”
  另一个抱怨说:“佩德罗这个懒鬼又鬼混去了。真是少有的看门人!
  嗨!你是什么人?到这儿来干什么?”
  迈尔斯告诉他:“我来找朱尔斯·拉罗卡。”
  “到别的地方找去,”第一个人命令说。“这里没人知道这个名字。”
  “嗨,迈尔斯老弟!”一位矮矮胖胖、大腹便便的人影从阴暗处奔了过来。他那熟悉的黄鼠狼面孔一下子变得清晰了。此人就是在德伦蒙堡监狱为黑手党号房做过密使,后来便依附于迈尔斯及其保护人卡尔的拉罗卡。卡尔还在里面,而且很可能一直留在那里。朱尔斯·拉罗卡是在迈尔斯·伊斯汀出来之前不久获得假释出狱的。
  “嗨,朱尔斯,”迈尔斯也认出了对方。
  “过来。见见几位朋友。”拉罗卡用短而粗的手指抓住迈尔斯的手臂。“我的朋友,”他对高凳上的两个人说,而他们却冷淡地掉过头去了。
  “听我说,”迈尔斯说,“我不过去。我一个子儿也没有。我买不起。”他很容易地便把狱中学来的黑话用上了。
  “没关系。来,我请你喝两杯啤酒。”当他们从餐桌中间走过时,拉罗卡问:“这一阵子到哪里去了?”
  “一直在找工作。朱尔斯,我算全完了。我需要一些帮助。在我出来之前,你说过你会给我帮助的。”
  “当然,当然。”他们在一张另有两个人坐的餐桌旁停了下来。其中一个是皮包骨头,满面愁容的麻子;另一个披着一头亚麻色的长发,脚穿牛仔长统靴,戴副墨镜。拉罗卡拉出一把空椅子。“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迈尔斯。”
  戴墨镜的哼了一声。另一个说:“是懂钞票的那位朋友吗?”
  “是他。”拉罗卡向房间的那一头喊着要啤酒,然后催促着第一个先讲话的人。“考考他好了。”
  “考什么呢?”
  “关于钞票方面嘛,老朋友,”墨镜说。他考虑了一下。“美元是在哪里首先开始使用的?”
  “这很容易回答,”迈尔斯告诉他。“很多人以为是美国创造了美元。其实不然。美元是从德国的波希米亚来的,只是最初叫做thaler,这字别的欧洲人念不来,所以就误读为dollar,一直到现在还这样念。
  这字最早的出处之一见于《麦克白》——‘缴纳一万块钱充入我们的国库。’”
  “麦克……什么?”
  “管他麦克什么呢,”拉罗卡说。“你们需要印好的说明书吗?”
  他得意地对那两个人说,“我说得不错吧?这小子样样知道。”
  “并不尽然,”迈尔斯说,“否则我现在就该知道怎样挣些钱了。”
  砰地一声,两杯啤酒摆在他的面前。拉罗卡掏出钞票付给侍者。
  “在你挣钱以前,”拉罗卡对迈尔斯说,“你得先还奥敏斯基的债。”
  他俯身过来,显得很知己,把另外两个人丢在一边。“俄国佬知道你已经出了监牢。最近一直在打听你。”
  一听到这个高利贷者,迈尔斯便浑身直冒冷汗,因为他至少还欠他三千美元。另外,他跟聚赌抽头的老板打过交道,也欠下他数目大致相等的一笔债。眼下,不管要还清哪笔债,看来都遥遥无期。然而他也知道,来到这里,让别人看到自己,老账将重新翻出来,如果他还不清这些账目,野蛮的报复就会接踵而至。
  他问拉罗卡:“如果找不到工作,我怎么来还钱呢?”
  这位大肚子摇摇头。“首先,你应该先去看看那个俄国佬。”
  “他在哪里?”迈尔斯知道奥敏斯基并没有固定的办事处,而是哪里有生意就在那里办公。
  拉罗卡指指啤酒:“先喝光,然后咱们一起去找。”
  “你应该设身处地为我想想,”这位衣着考究的人说,一边继续吃他的午餐。他的戴着钻石戒指的手在餐盘上面熟练地动来动去。“我们订过合同,你我都同意的。我做了我应做的事,你却没有履行你的义务。
  我问你,这是要把我置于何地呢?”
  “请听我说,”迈尔斯恳求地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你停下计算利息的时钟,我是很感激的。但我现在没有能力还债。不是我不想还,而是还不出。请给我时间。”
  俄国佬伊果尔·奥敏斯基摇摇他那在高级理发店理过的头;精心修剪过的手指抚摸着白里透红、刮得光光的面颊。他对自己的外貌颇为得意,而且生活阔绰,衣着华美,反正他有的是钱。
  “时间就是金钱,”他轻声说。“这两样东西你都已经太多了。”
  拉罗卡把迈尔斯带到这家饭店来找奥敏斯基。此刻,迈尔斯就在奥敏斯基火车座的对面,象老鼠见到了眼镜蛇一样。在餐桌近他的这一边没有什么吃的东西,连一杯水也没有。他嘴唇发干,内心怕得要死,真想喝水。如果现在他能去见诺兰·温赖特,将他们商定的计划一笔勾销,他马上就会去的,因为这计划弄得他非冒这个险不可。但他此刻却只能坐在那里浑身冒着冷汗,看着奥敏斯基继续吃他的家常鱼片。朱尔斯·拉罗卡早已知趣地溜到饭店的酒吧去了。
  迈尔斯感到恐惧,理由很简单。他猜得出奥敏斯基的生意有多大,知道他有绝对的权势。
  迈尔斯曾经看过一次电视特别节目,当时,有人问美国犯罪问题的权威拉尔夫·塞勒诺:如果你不得不过一种非法的生活,你愿意做哪一类罪犯?这位专家立即回答说:做一个高利贷者。迈尔斯从狱中和入狱前接触过的人那里听到的情况,完全证实了这一观点。
  象俄国佬奥敏斯基这样的高利贷者,是一个风险极小而利润惊人的银行家,他经营的贷款可大可小,不受规章制度的限制。总是顾客找上门来,他很少去找顾客,或者根本不需要去找。他不必租用租金昂贵的事务所,而是在汽车上,在酒吧间,或者象现在这样在吃中饭的时候做他的生意。他的记账法是最简单的,通常都是用代号,他的交易——多数为现金交易——是无法可查的。由于账收不回来而遭到的损失微乎其微。他既不缴纳联邦税,也不缴纳州、市的地方税。然而他索取的年息率——或称“维格”——一般却达百分之百,有时甚至还不止。
  迈尔斯猜想,在任何时候,奥敏斯基都有至少二百万美元“流通在外”。其中一部分是他自己的钱,其余的则是犯罪集团的头子们存在他这儿的。他为他们赚取相当可观的利润,同时自己取一笔代办费。在正常的情况下,最初投下十万美元放高利贷,不消五年,这笔钞票就会节节上升,增加到一百五十万美元——获利为本金的十四倍。世界上没有什么买卖可以与之相比。
  高利贷者的借主并不都是些二流角色。大名鼎鼎的人士和享有声誉的企业在别的贷款来源枯竭时向高利贷者借款的事情也多得惊人。有时候,作为偿还的替代,高利贷者变成了某一家企业的合伙人或者所有人。
  象海里的鲨鱼一样,他的胃口是很大的。
  高利贷者的主要开支用于强行讨债方面。这种开支他总是压缩到最低限度,因为他知道打断欠债人的腿,把他们送进医院,即使能讨回一些钱也不会太多;而且他也知道,最强有力的讨债手段还是利用欠债人的恐惧。
  然而这种恐惧需要一个现实的基础;所以当债户拖欠不还时,雇来的打手们便迅速而野蛮地给以惩罚。
  至于高利贷者所冒的风险,与别的犯罪方式相比,可说是微乎其微。
  很少有高利贷者受到起诉,被判罪的就更少了,原因就在于缺乏证据。
  高利贷者的主顾都守口如瓶,这一部分是出于恐惧,一部分是羞于说出他们竟求助于高利贷者这一事实。那些遭了殴打的人也绝不会抱怨,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抱怨的话,更厉害的毒打就会接踵而来。
  迈尔斯就这样提心吊胆地坐在那里,等候奥敏斯基吃完他的箬鳎鱼片。
  突然,这位高利贷者说:“你会记账吗?”
  “记账?当然会啦;我在银行工作的时候……”
  对方挥挥手让他住嘴,一对冷酷无情的眼睛打量着他。“也许我可以用你。我在‘七七’俱乐部需要一个记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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