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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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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志将”至“三及”。○正义曰:“志将逞乎?”言其不得逞也。在心为志,出口为言,志有所之,言乃出口,故志以发言也。与人为信,必言以告之,故言以出信也。於人有信,志乃得立,故信以立志也。人之处身於世,常恐不得安定。参即三也,言也,信也,志也。三者俱备,然后身得安定。欲安其身,用此三者以定之。信亡则志不立,失志必死不久,何以得及三年?
 
  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单,尽也。毙,踣也。○单音丹,注同。毙,婢世反。踣,蒲北反。 
  '疏'“匹夫”至“其死”。○正义曰:匹夫谓贱人也。贱人一为不信犹尚不可,况国卿也?不信之人尽踣其死,言无得生者。前覆曰踣,谓倒地死也。
 
  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不病者,单毙於死。 
  '疏'“食言者不病”。○正义曰:不病者,不唯病害而已,必至於死也。言之不用,若食之消散,故谓无信为食言也。
 
  非子之患也。楚食言当死。晋不食言,故无患。夫以信召人,而以僣济之,济,成也。○僣,子念反,不信也。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为楚所病,则欲入宋城。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宋为地主,致死助我,则力可倍楚。○夫如字,或音扶。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称,举也。 
  '疏'“夫能”至“及是”。○正义曰:夫,谓宋也。宋能致死助我,今晋师与宋致死,不但唯敌於楚,虽更力倍於楚可也,子何须惧焉?又想楚人之情,不应及是之恶。
 
  吾庸多矣,非所患也。”晋独取信,故其功多。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两事晋、楚则贡赋重,故欲比小国。武子恐叔孙不从其言,故假公命以敦之。 
  '疏'注“两事”至“敦之”。○正义曰:案传上文,六月,戊申,叔孙豹至。丁卯,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於楚。子木乃请晋、楚之从交相见,则叔孙发鲁之时,未有此交相见之议也。子木既有此请,季孙在国闻之,季孙使谓叔孙者,使人就宋谓之也。於时季氏专鲁国之利害,季孙所量自虑两属,贡赋必重,疑邾、滕将为人之私,故令豹比视小国。此直季孙意耳,非公意也。若是馀人为使,季孙以已意命之,无敢违者,但叔孙彊直,季孙所惮,告以己意,恐不见从,故假称公命以敦劝之,望其敬公命而遂已志也。《长历》丁卯是六月二十一日也。辛巳是七月五日也。丁卯已有此议,辛巳方始结盟,则叔孙既得公命,其去盟日犹远,反鲁覆请足得往来。但叔孙知非公命,不复更请,临盟则率巳之意自从所欲。故《释例》云:“豹不登朝固请,受命而行,邾滕降次,事非机危,既不驰请,又不辞会,率意改命,失命之甚。”是言其间足得反请,而叔孙不请,故责之也。
 
  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私属二国故。○与音预。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季孙专政於国,鲁君非得有命。今君唯以此命告豹,豹宜崇大顺以显弱命之君,而遂其小是,故贬之。 
  '疏'注“季孙”至“贬之”。○正义曰:季孙专政於国,鲁君非得有命。此以公命,非公可知,叔孙亦知非公命,故不肯从之。其实叔孙违命,止违季孙意耳。但季孙假以公命谓之,叔孙虽内知非公,而其辞称公,即须从命。叔孙既得此命,宜应内自思省,我君由来无命,今君唯以此命命我,事虽非理,亦宜听从。如是则敬君之情深矣。豹宜崇此大顺之道以显弱命之君,而乃校计公言是非,不肯同於小国。遂其小是以忘大顺,故贬之。此义至妙,唯杜始得之矣。贾逵云:“叔孙义也,鲁疾之非也。”服虔云:“叔孙欲尊鲁国,不为人私,虽以违命见贬,其於尊国之义得之。”案经去其族,是文贬也。传言“违命”,是实恶也。贾、服违经反传,背左氏,异孔子。孔子贬之,贾逵赏之。丘明言其“违命”,服虔善其尊国,是不以丘明之言解《左传》,不以孔子之意说《春秋》也。
 
  晋、楚争先。争先歃血。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狎,更也。○先晋,悉荐反,或如字。狎,户甲反。更音庚。 
  '疏'“且晋”至“久矣”。○正义曰:陈、蔡、郑、许,乍南乍北。成二年,楚公子婴齐为蜀之盟,诸夏之国大夫皆在,是晋、楚更代主诸侯之盟,实久也。
 
  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只,辞。○只,之氏反。非归其尸盟也。尸,主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小国主辨具。○辨,皮苋反。 
  '疏'注“小国主辨具”。○正义曰:盟实大国为主,而此云小国主盟,知其主辨具也。哀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所言主辨具者,如彼执牛耳之类,皆小国主备之法。当小国执牛耳,鄫衍、吴公子执之者,於时吴为盟主,夷不知礼,故自使其人执之也。盟法,大国制其言,小国尸其事。此盟争先歃,不争主备,叔向以小国主盟为言者,叔向以久争不决,或将战斗,因盟时小国有所主,欲令赵孟下楚,假此以劝之耳。
 
  楚为晋细,不亦可乎?”欲推使楚主盟。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盖孔子追正之。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客,一坐所尊。故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坐,才卧反。饮,於鸩反。 
  '疏'注“客一”至“为客”。○正义曰:享宴之礼,宾旅虽多,特以一人为客。燕礼者,诸侯燕臣之礼也。经云:“小臣纳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乃云射人请宾。公曰:‘命某为宾。’宾出,立于门外,更使射人纳宾。公降一等揖之。”宾即客也。是客,一坐所尊也。“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二十三年传也。《鲁语》云:“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路堵父为客。羞鳖小。堵父怒,相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而食之。’遂出。文伯母闻之,怒曰:‘吾闻之先子曰:祭养上尸,享养上宾。鳖於何有?而使夫人怒也!”是一坐所尊敬之事也。案《燕礼记》曰:“公与卿燕,则大夫为宾。与大夫燕,亦大夫为宾。”又《聘礼》:燕聘宾,则以上介为宾。此宋公享大夫,以赵孟为客者,《燕礼》谓与巳之臣子燕,嫌卿敌公,故以大夫为宾。《聘礼》据特来聘者,敬其使人,故使介为宾。此则兼享晋、楚大夫,异於常礼,以尊敬霸主之国,故令赵孟为客。服虔云:“楚君恒以大夫为宾者,大夫卑,虽尊之,犹远君也。楚先歃为盟主,故尊赵孟为客。”案此享宋为主,非楚为主,服之妄也。刘炫云:“兼享晋、楚之大夫,不以屈建为宾者,宾唯一人,出自当时意耳。”
 
  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前盟,诸大夫不敢敌公,礼也。今宋公以近在其国,故谦而重盟。重盟,故不书。蒙门,宋城门。○重,直用反,下二字同。 
  '疏'“子木”至“对也”。○正义曰:上云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是也。
 
  子木问於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士会贤,闻於诸侯,故问之。○闻音问,又如字。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於鬼神无愧辞。”祝陈馨香,德足副之,故不愧。○治,直吏反。愧,九位反。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尚,上也。○语,鱼据反,下同。能歆神、人,歆,享也。使神享其祭,人怀其德。○歆,所金反。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五君,谓文、襄、灵、成、景。 
  '疏'注“五君谓文、襄、灵、成、景”。○正义曰:《晋语》:“訾礻石对范宣子曰:‘武子佐文、襄,诸侯无二心。为卿以辅成、景,军无败政。及为元师,居大傅,国无奸民,是以受随、范。’”是其光辅五君也。服虔云:“文公为戎右,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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