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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败局 一和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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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败局,如资金市场的德隆、房地产业的顺驰、钢铁行业的铁本等等,它们都因为对宏观形势的判断失误而马失前蹄。

    —— 地方利益竞争格局中的牺牲者。香港的张五常教授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整个儿就是区域激烈竞争的产物。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形成了一股自下而上的改革浪潮。同时,它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资源的区域性分割,相互以邻为壑,楚汉分明,而那些试图通过全国性布局以形成整合优势的企业则很可能在无意间陷于这种利益之争中。在华晨案例中,我们即可看到中国汽车产业最富想象力的企业家仰融如何失陷于此。

    诞生于市场竞争领域的民营企业在政商博弈中的弱势地位有目共睹,企业家为之付出的代价也可谓“血流成河”。企业家冯仑甚至认为:“面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只有始终坚持合作而不竞争、补充而不替代、附属而不僭越的立场,才能进退自如,持续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如何有技巧地游刃于越来越错综复杂的政商博弈之中,将成为考验中国企业家的最大挑战。

    在中国,企业家应当与政治保持怎样的距离,这是一个已经被谈论了将近30 年的话题。中国的经济成长越来越呈现出国家商业主义的特征。在未来的数年内,财富积累的重点将主要集中在两大领域:其一是以互联网和移动信息技术为中心,将会有大量的新兴行业和成长机会产生,很多传统行业将在这种变革中被急剧洗牌,利益将在新的交易平台上进行重新分配;其二是以垄断性资源为中心,将发生一系列的资本重组活动,拥有这些资源的政府将把大量的垄断机会以市场化方式出售,而在这一过程中,跨国公司以及民间资本者的政治博弈技巧便显得非常重要。往往,巧妙腾挪与弄巧成拙只有一线之隔,一朝得手与稳健拥有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式失败”之二:创业原罪的困扰

    “原罪”是一个舶来的宗教名词,在企业界却是一个正宗的中国式拷问。

    在过去的30 年里,中国企业家阶层经历了数次公众形象的变迁。改革开放最初期,他们是致富的能人和改革家,是一群勇于打破旧体制、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一度,他们甚至还被视为走共同富裕之路的带头人,是“国家的新英雄”。当时,对企业家的称颂日渐成为社会主流的声音,就跟20 世纪初期的美国社会一样,中国进入了一个对商业顶礼膜拜并深信技术进步将洗去一切贫困、不平和忧伤的时代,年轻的知识界也开始朗诵起亨利·卢斯的那句名言:“商人必须被当作最伟大的职业。” 

    而随着社会商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特别是社会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人们也与此同时开始质疑企业家财富聚集的正当性。在一个制度渐变的转型国家,任何商业上的突破和创新都意味着可能与现行法制发生冲突,因此便存在着无数的“灰色地带”,几乎所有的企业家在企业初创期的原始积累阶段都有过种种灰色行为。2003 年10 月,在云南弥勒举行的一次企业家论坛上,主持人请问在座的数百位企业家:“谁敢说你们没行过贿?没有行过贿的请举手!”据当时在场的万科董事长王石记录:“在座的老总就开始你看我,我看你,过了一会儿开始有人举手了,举手的姿势很缓慢,像做贼心虚似的,最后有五六位举手。我想在当时的氛围中,大家都默认:在多数新兴企业中,一定存在行贿,不行贿是不正常的。”很显然,对原罪的质疑,既是部分的事实,也是贫富差距拉大后公众心理失衡现象造成的。企业家身上的“改革者光环”已经日渐褪去,他们渐渐变成了一个独立的、高高在上的却始终被一层质疑的目光环绕着的“金色阶层”。

    过去的这些年里,在所有关于中国企业的成长史描述中,都绕不开“原罪”,它仿佛成了悬在企业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原罪的清算、否认或道德性批判都不能完全破解这个沉重的难题。透过《大败局》、《大败局Ⅱ》收录的19 个案例,我们发现了下述事实:

企业“原罪”是一个变革时代的必然现象。在一个转型时代,任何变革便意味着对现有体制的突破。因此,“天然”地带有违反现行法规的性质,这其实不是某些人的“原罪”,而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原罪”。这一转型时代的特征使很多企业家始终无法完全地站立在阳光之下,也造成了很多貌似“偶然”的落马事件。

    企业“原罪”是制度建设滞后的产物。中国企业改革的“自下而上”特征,决定了制度的变革往往会落后于企业的实践,使企业家自然养成了“绕道前行”的职业习惯。这也最终成为原罪滋生的缘由之一。有时候,“原罪”甚至是政商共谋的结果。在铁本案中,我们发现,为了促进钢铁项目的上马,地方政府曾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将项目分块切小,规避现有的申报制度。当企业最终遭到惩罚的时候,这一切便都成了“原罪”的证据。

    企业“原罪”是“监管真空”所纵容出来的产物。在很多企业案例中,我们看到,企业家因自己的行为不被制度所容而铤而走险,但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却令人吃惊地没有恪守监管之责,以致违规行为日渐猖獗。于是,那些冒险者要么成就霸业,要么造成无比惨烈的悲剧。这一特征在资本市场上尤为明显,在吕梁的“中科系”案以及唐万新的德隆案中,其违规手法之大胆和明显都已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却不见监管者的踪迹,以致其崩塌之际也造成了重大的社会恶果。

    当今中国的商业界仍处于潜规则太多的时期。正如文学家余秋雨对中国历史所观察的那样,“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 。我们至今缺少对一种简单而普适的商业逻辑的尊重,缺少对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的遵守,缺少对符合人性的商业道德的敬畏。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中国企业的神话或悲剧难以避免地蒙上了一层莫名的灰色。

    这个时代,在许多人的眼里,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生生不息的成长。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商业法则的成熟与确立,往往同那一代企业家的实践和遭遇是分不开的。荣·切尔诺在《洛克菲勒传》中揭示了一个现象:“洛克菲勒和他那一代商业巨子,在经商中表现出来的无与伦比的才智和贪婪,直截了当地向美国提出了有关规模经济、财富分配、企业与政府之间应保持何种关系等一些十分棘手的问题。”这种互动最终推动美国的经济立法及商业精神趋向成熟。而关于原罪的讨论、反思及清算,也是中国商业环境日渐成熟的标志。

    在这个意义上,“原罪”最终将是一个伟大世纪生成过程中让人尴尬却很难避免的“黑点”。

    “中国式失败”之三:职业精神的缺失

    在讨论“中国式失败”的时候,除了体制和制度问题之外,我们还得着眼于“中国式企业家性格”。

    哈佛商学院的管理学教授克里斯·阿基里斯曾经写道:“许多具有专业知识及天分极高的人几乎总能做成他们要做的事,所以他们极少有失败的经验,而正因为他们极少失败,所以他们从来不曾学过如何在失败中汲取教训。” 

    出现在本书中的企业家,都是他们那一代人中的不世豪杰。跟《大败局》中的众多草莽人物相比,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区别是,他们中的不少人拥有令人羡慕的高学历,他们中有教授(宋如华)、发明家(顾雏军)、博士(仰融)、军医(赵新先)、作家(吕梁)以及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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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学院总裁班学员(孙宏斌)等等。他们也并非对风险毫不在意,如托普的宋如华在创业之初就曾经专门拜访落难中的牟其中和史玉柱,向他们当面讨教失败教训。甚至在公司规范化经营及战略设计上,这些公司也与当年《大败局》中的企业不可同日而语。华晨、德隆、三九及健力宝等公司都曾经重金聘请全球最优秀的咨询公司为其服务,德隆的唐万新甚至还有一个拥有150 名研究员的战略研究部门。

    然而,败局却如宿命般地一个个突然降临。在公众眼里,它们倾覆的表象与内因似乎总笼罩着一层莫名的迷雾。但是,当我们将它们进行一番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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