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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译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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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送女儿,告诫她说:“敬慎行事,从早到晚都不要违背公婆的教命。”母亲为女儿束好衣带,结上佩巾,告诫女儿说:“勤勉谨慎,家内之事,从早到晚,不违夫命。”庶母送至庙门内,为女儿系上盛物的小囊,对她重申父母之命。告诫她:“恭敬地听着,遵奉父母的话,从早到晚不要有过失。看一看父母的赐物,就会想起父母的教导。”
  新婿递给女师引车绳,她推辞说:“没有尽到教人的职责,不敢当此礼。”
  父亲已死的宗子,母亲来派遣使者。父母亲都已去世,自己亲自派遣使者。支子,则以宗子的名义命使者。宗子的同母弟,则以其兄长的名义派遣使者。
  如果举行婚礼时新婿因故未去亲迎,则在婚后三月往见新妇的父母。说:“晚辈因为姻亲之故,请求赐见。”主人的答辞是:“在下与先生缔结姻亲,只因贱女尚未奉侍先生宗庙祭事,所以未敢前往一见。
  今天先生辱临敝舍,请先生回家,在下将前往相见。”新婿的答辞是:“晚辈并非外人,岳父之言实不敢当,最终还请赐见。”主人的答辞说:“在下由于姻亲的关系,不敢再推辞,哪敢不从!”主人从寝门东侧出来,面朝西站定。新婿进入大门,面朝东放下礼物,两拜,退出大门。摈者拿着礼物出门,请新婿接过礼物(复以宾客之礼与女父相见)。新婿推辞一番,表示同意,接过礼物进入门内。主人两拜接受礼物,新婿两拜送礼,退出门外。然后拜见主妇。主妇站在关闭着东边一扇门的寝门之内;新婿面朝东站在门外。主妇对新婿一拜,新婿拜两次作答。主妇又对新婿一拜,新婿退出。主人请新婿饮醴,与新婿相揖相让而入,以“一献之礼”款待新婿。主妇把脯醢进置新婿席前。酬新婿时不随赠礼品。
  新婿出门,主人两拜相送。 
士相见礼第三
  【题解】
  《士相见礼》记述士君子相交接的礼节仪式。本篇首先对士与士初次相见的绍介、礼物、应对、复见诸仪节作了详细说明,然后依次述及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君诸礼仪。所以,此篇所述,实际上并不限于“士”相见之礼。关于篇名,清张尔歧说,士见大夫以下诸仪“皆自士相见推之,故以士相见名篇”(《仪礼郑注句读·士相见礼第三》)。《士相见礼》十分强调人际交往的伦理道德意义,它说,“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交往对象不同,言各有宜,但都应以厚德劝善为宗旨。
  士相见之礼:挚,冬用雉,夏用腒(1)。左头奉之(2),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3)。”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4),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挚(5),敢辞挚。”宾对曰:“某不以挚,不敢见。”
  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6),敢固辞。”宾对曰:“某也不依于挚,不敢见,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挚,入门左。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挚,出。主人请见,宾反见(7),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主人复见之以其挚(8),曰:“向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挚于将命者(9)。”主人对曰(10):“某也既得见矣,敢辞。”宾对曰:“某也非敢求见,请还挚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人既得见矣,敢固辞。”
  宾对曰:“某不敢以闻(11),固以请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宾奉挚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挚,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士见于大夫。终辞其挚(12)。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送,再拜。
  若尝为臣者,则礼辞其挚(13),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辞。”
  宾入,奠挚再拜,主人答壹拜。宾出。使摈者还其挚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挚。”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14),不足以践礼(15),敢固辞!”摈者对曰:“某也使某(曰),‘不敢为仪也’,固以请!”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16)。如执雉。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17)。左头,如麛执之(18)。如士相见之礼。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19),容弥蹙(20)。庶人见于君,不为容(21),进退走(22)。士大夫则奠挚,再拜稽首;君答壹拜。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23)。”再拜稽首,受。
  凡燕见于君,必辩君之南面(24)。若不得,则正方,不疑君(25)。
  君在堂,升见无方阶,辩君所在(26)。
  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27)。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28);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29)。众皆若是(30)。若父,则游目(31),毋上于面,毋下于带。若不言,立则视足,坐则视膝。
  凡侍坐于君子(32),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33),则请退可也。夜侍坐,问夜,膳荤(34),请退可也。
  若君赐之食,则君祭,先饭,遍尝膳,饮而俟(35)。君命之食,然后食。若有将食者(36),则俟君之食,然后食。若君赐之爵,则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退,坐取屦,隐辟而后屦(37)。君为之兴,则曰:“君无为兴,臣不敢辞。”君若降送之,则不敢顾辞(38),遂出。大夫则辞退下(39),比及门三辞。
  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40),则辞。辞不得命,则曰:“某无以见(41),辞不得命,将走见(42)。”先见之(43)。
  非以君命使,则不称寡,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44)。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45)。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46)。凡自称于君,士、大夫曰下臣。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47),则曰草茅之臣。庶人则曰刺草之臣。他国之人则曰外臣。
  【注释】
  (1)此节记述士相见之礼仪。腒(j&):干雉、雉脯。
  (2)左头奉之:头向左横捧之。
  (3)某也愿见。。命某见:此句是求见者的话。凡初次相见,必须经人介绍。“某也愿见,无由达”:此“某”字为求见者自称。言久愿相见,无介绍以相通。“某子以命命某见”:是说介绍人传达了主人准予相见之意。某子:指介绍人的姓名。以命:以主人之命,即以主人之命命某来见。
  (4)不敢为仪:不敢摆外表的威仪,表示诚心诚意地愿往拜见。
  (5)称:举。
  (6)某不足以习礼:谦词,犹云不敢当此崇礼。
  (7)主人请见,宾反见:上相见毕,宾出,此时主人复请宾返,再一次相见。第一次见,要在行礼,宾主端敬恭肃;宾返见,则为燕见,以展未尽之意,安坐畅叙,比较随便。
  (8)主人复见之以其挚:复见:主人往宾家回拜,乃礼尚往来之义。以其挚:拿着宾来见主人时所执之礼物。礼,宾主相见,宾见主人礼毕,主人必还其挚。
  (9)请还挚于将命者:将犹传。传命者,指摈相言。说还挚于传命者而不直指宾,是一种自谦、礼貌的说法。
  (10)主人:主人到宾家,宾主关系对调。故此处主人即上文的宾;下文言宾,亦即上文的主人。
  (11)不敢以闻,固以请于将命者:亦谦词,即不敢以还挚之事来聒烦主人,只是固请于将命者而已,亦谓不敢当。
  (12)此节述士见大夫之仪。终辞其挚:即不受其挚。推辞三次为终辞,不复请。(13)此节述曾经为大夫家臣之士见大夫之礼。尝为臣者:即原来曾做过大夫的家臣而现在为公士者。礼辞其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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