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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7年第02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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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架势。 
  路过家甜品店,俞琴才想起没吃晚饭。她要了小碗花生仁汤,一碟奶油吐司,一块蜂蜜松饼,想想,又叫了杯果酱冰淇淋!她恶狠狠地吃着,拿松饼蘸花生汤,把冰淇淋抹进吐司面包,味道真不错啊!蓬松的甜在她口腔中爆炸成无数小分子,去它的脂肪卡路里吧!她以前怎么没发现这条路上有这么家店?此刻,好像只有这样淋漓地吃才能缓解此刻的疲惫和气恼——当然,她知道自己的气恼没理儿,吕晓苗是她同窗好友,丈夫江涛替她招待她有什么错吗?但她心里还是隐隐不痛快,捂着的小火苗非要用食物,比方冰淇淋来浇熄一些。她把面前东西快消灭干净时,手机又响了,是江涛,电话那头很嘈杂,他问她会开完没有。 
  刚开完。 
  那你赶紧打车过来吧,酒吧表演开始不久。江涛又说,这么晚没吃,饿坏了吧?我刚路过“马蒸铺”给你买了盒虾仁饺——是她平素爱吃的,可她怎么觉着他的殷勤多少有点出于心虚似的?她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声调听来正常,她说,我不去了,今天太累,我直接回家吧。哦,你别跟晓苗说,你就说……说我会后还要临时加个班。 
  没等江涛说什么,她说,“行了,就这样,你也早些回去吧。” 
  走出店,俞琴才发现自己着实吃撑了,暖腻的甜品壅塞胃里,她觉得自己像只正在发酵的波尔卡啤酒桶,晕乎乎,胃一胀满,她心绪就低落,为今晚的多食自责。她又逛了会儿,买了条长丝巾,灰紫夹苔绿,左缠右绕的水妖风格,她从未试过但一直暗地喜欢的,她为什么不能试试?哪怕是块印度莎丽她怎么就不能试试!尽管丝巾围在她身上她怎么也没从镜中看出好来,丝巾是丝巾,她是她,丝巾的妩媚一点与她无涉——非但无涉,似还愈衬出她的平板。可它挂在那,明明那般拂柳杨花,春意撩人的!怎搭在她身上就没了生气?而搭在有的女人身上就画龙点睛了呢?比如吕晓苗,什么丝巾披肩往她身上一搭一绕,那种叫气质的东西就出来了?俞琴还是买下了,她想可能灯光不对,可能镜子角度有问题,再或者心情不宜。她付钱匆匆走了,在门口险些绊了下。 
  到家,她在楼下仰脖子看,灯黑着,当然只能黑着,酒吧是愈夜愈精彩之地,是酒精与欢乐浓度成正比之地,难不成喝口水他俩就出来?她拧亮灯,甩掉高跟鞋,胡乱抹把脸往床上—瘫。 
  电视,旅游节目,穿比基尼的金发胖女人扯着帆桅扭脸欢笑,像条乘风破浪的大白鲨,换台,男女娱乐主持打扮得像感恩节火鸡,再摁,一个男人扮成只棕熊冲观众傻笑挥手,再换,这回倒是真正的动物!介绍一具腹腔存有幼体骨骼的楔齿满洲鳄标本,在它的腹部有7个幼体头骨,讲解员说,这具标本比已知嗜食同类的晚白垩纪恐龙犸君颅龙早了约5000万年,此种动物嗜食同类的行为在低等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中尤为普遍……讲解员的声音徐缓,充满隆重而不必要的感情,她把电视关了。 
  躺在床上,困乏却睡不着。他们在酒吧聊什么?天!江涛不会把家里啥事都抖搂吧?他这张嘴可止不住,一聊起来就爱掏心窝子,上回同学聚会喝多两杯,什么鸡毛蒜皮都跟人家交底!再想到吕晓苗,俞琴愈心神不定,同学四年她啥事吕晓苗不知?包括大三下学期她和机械系一男生恋爱,有次宿舍女生春游,俞琴称不舒服没去,其实是和那男生在寝室约会,没想吕晓苗临时回宿舍拿东西撞见,俞琴臊得一脸通红——和那男生虽未越轨,但亦耳鬓厮磨,衣衫多少不整。这会儿想起来,俞琴脸上还发烫。天!吕晓苗不会说露什么吧?俞琴翻来覆去,拨了江涛手机,响了两声,她忙又挂了,手抽回时被床沿剐破,火辣辣地痛。看表,11点快到,俞琴心里就窝了股火,江涛今晚过得可是精彩!美女陪着,啤酒喝着,音乐听着,天儿聊着!本来晚上她还想和他商量一下竞聘科级的事要否去走动走动呢! 
  迷糊着,听见门响动,她向里翻了个身。一会儿,江涛走进卧室,又出去了,黑暗里,俞琴闻见股烟味和啤酒味,江涛身上散发出的。她瞥了眼窗,半开着,她还是觉得有些透不过气。 
  当晚,吕晓苗接到机场通知,飞机将于明早九点一刻起飞。她们再次在院中告别,这次的告别简短多了,雾已散去,离愁的氛围也就不及昨天,相似的话再重复显得多余,她们握握手,相视一笑。 
  出租车驶出街口,消失在车流中。 
  办公室。正填述职竞聘表格的俞琴看看墙上的钟,九点十分,吕晓苗的飞机应该快起飞了,窗外阳光灿烂,再有几分钟吕晓苗就要离开地面,离开她们同窗数年此次相聚的现场,一股惆怅雾一般忽然壅塞了俞琴胸口。 
   
  责任编辑 晓 枫 
关于写作这件事
陈蔚文 
  那年,七月来临前,觉得我考重点无望的父母决定让我考艺术专业——通常,这是灰了心的父母对子女一种无奈的权宜之计。我妈说,你唱首歌我听。我唱了首《少年壮志不言酬》。当时正演《便衣警察》,满世界闪烁着金色盾牌的光辉。我不敢唱《春光美》之类的流行歌曲,怕惹起我妈的新仇旧恨:原来我成日恍恍惚惚,成绩不景气就是这些歌闹得!带着多少有些取悦我妈的意思,我唱了这首显然和自己声线过不去的歌,自己都觉不忍卒听,我妈更没从里面听出一丁点壮志。我念了美术。 
  毕业那年秋天,上班几个月的新鲜劲过去后,坐在省群众艺术馆“少儿美术部”里,茫然笼罩着我。艺术馆位于城市广场一侧,一个院中深处,老楼,陈旧的木楼梯适合拍“一双绣花鞋”,踩上去发出呻吟声。办公室在二楼,窗口望去,一片灰屋顶,树枝在风里飘拂,这个位置好像存心要酝酿人的写作情绪似的,我开始在纸上胡乱涂抹些回头看能把自己酸死两回的文字。那时家里为我找了位颇有造诣和名气的国画家为师,他每天抽出宝贵的几个钟头指导我画速写,有时甚至亲自上我家去,我家住五楼,国画家的体形也绝不轻盈,这使事情更为沉重。 
  我爱好美术,但没爱好到饭碗的程度。这就像对一个男人有些好感,但未到要以身相许的境地,然而,家里和国画家看好这门亲事,巴望着我和男人尽快成亲,这使本不讨厌的那个男人顿时面目可憎起来。 
  觉得我资质还行的国画家为进一步训练我出手的快和准,要求我每天清早上菜场画速写。我的性情正是落落大方的反义词,何况要独自拿着画夹站在川流不息买菜的人群中捕捉速写对象(且不能总是同性或老幼),当众展示因紧张而发抖的速写手艺!腥臭的鱼虾气味,污烂的菜叶泥泞,小贩和穿工商制服的男人……国画家认为这种训练对我画技是个很好的促进,他或者觉得我站在菜场人群中会找到站在追光灯下的良好感觉,如同现在各种海选及PK赛中的女孩一样,因人多而亢奋。然而,我只觉得崩溃。 
  找件可以替代画画的正经事成了当务之急,纸笔是当时最易抓到的一根绳索。那些文字在发出来前,是你能守住的秘密。就算刊出来署的是你的名,但好像又和你没什么关系了,你可以用第三人称来掩护自己,这对于怕被忽视又易羞窘的我,是非常有诱惑的一种形式。 
  2000年,开始写小说。 
  “小说”,这两个字对我来说是挺隆重的一个词。那时我觉得写小说的人似乎都是武功至少练到六成以上的人,因此才有力量与那些庞杂的人物及命运过招。 
  写了篇《死于华年》(刊于2000。7《青年文学》),写一个职业稳定的女孩成天满脑子耽于幻想死亡,经常以类似问题逼问男友:如果我的腿被铁轨卡住无法拔出,而火车正奔驰而来,你会如何?她要他置身情境,认真作答,当然,她希望的答案是他选择抱住她一起从容赴死,车轮碾过一瞬,脸上带着幸福微笑。她的男友,一个精神不够坚韧的男子最终受不了这种频繁的忠贞度测试而与她分手。 
  此外,她沉迷于猜想死后亲朋可能有的反应——她期盼他们能达到令她慰藉的悲伤程度。以此来验证他们对她爱的深浅。因为对死于华年这件事的着迷,她连身后事的细节都想到了,并由此产生了许多与殡葬事业有关的商业灵感……结果,她没死,另一个人死了。 
  那女孩,她身上有些是我的影子,因为感同身受,写得挺轻松,由此部分地解除了对小说的敬畏,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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