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芙蓉-2005年第4期-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虫小技/它最日常,最易氧化、锈蚀和污染/你看显微镜下口红中的羊毛脂吸收了那么多的金属离子和大肠杆菌/那么多的吻痕/那么多泡沫一样的语言……” 
  不管这首诗有多么造作,当时的想法有多么偏激,但那时候还没有出现一个叫“苏丹红”的可怕东西。女人们的忧心忡忡日益加重,好在现在出现了一个叫做“纹唇”的美容新技术,可以一劳永逸,让你再也不用在化装包里装着美宝莲唇彩之类的东西了。 
  然而纹唇并不是个轻易的事情。毕竟,嘴唇太过敏感和柔软,把整个嘴唇扎破,把红颜色注进去,这个过程不用我说你也能够感觉到它的痛苦。即便打麻药,要用一根长长的银针横向穿透整个嘴唇,单是想想,也足够让我们寒毛倒竖了。之后的几天吃饭喝水都有些困难。鲜红的唇痂还没有去掉,嘴唇就会整个起泡、溃疡、感染。这个几率据说占到百分之九十。如果不抓紧治疗,嘴唇有可能烂掉。吃各种消炎药、败火药已经无济于事,只好大力度输液。你要在受尽皮肉之苦的同时,还要忍受各种挖苦奚落,如果你胆敢把你纹唇这个事情公诸于众的话,包括你的家人、朋友以及同事。 
  但是,即便如此,很多女人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纹唇了。也就是说,她们经历过纹唇的痛苦,只是她们没有说出来,好让你觉得她们齿白唇红属于天生丽质。你有很多办法可以识破她的小伎俩。你和她饮茶,她的杯沿没有唇彩印记;你和她吃饭,她没有去卫生间补妆,而嘴唇自始至终红润如初而无斑驳之感;或者你吻她,当然这不能贸然行事,你得铺垫到她心甘情愿让你吻的程度,起码要暧昧到不被拒绝,否则,你还没有试验出她有没有纹唇,她的巴掌可能已抡过来了,或者,给你脸上一排指甲挖痕,让你起码十天之内无法见光,这种暗自养护、等待结痂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看,就有如纹唇。 
   
  朵拉·玛尔,被毁掉的女人 
   
  一双男女之间,如果这个女人没有爱上这个男人,那么一切还好,她还是主动的。她可以谈笑风生、挥洒自如、拿捏有度。但如果她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且爱到不可自拔,这就糟了。她可能扭捏失措,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放了。一个本来还蛮精明的女子,一旦栽到爱情上,思维立马混乱、犯傻。几乎无一例外。 
  然而更糟的是:这个男人他同时还爱着其他女人。想想看,让你死心塌地爱上的男人,必也是出类拔萃之人,那么既是出类拔萃之人,你看到了,不肯放过,别的女人也看到了,她们肯放过吗?这时候你怎么办啊?放弃他,像已连在一起的血肉被撕开,你忍不了这种痛;和其他女人共同拥有他,做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尽量表现得乖、宽让和善解人意,把翻涌的醋意深埋心间,一点点放弃你的脸面和自尊;或者干脆离开他,在内心的痛苦和折磨中度过一个人的孤寂岁月。可能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美丽而颇有天赋的超现实主义画家朵拉·玛尔就这样绝望地爱上了毕加索。而当时的毕加索同时还喜欢着玛丽·蒂蕾丝。他甚至承认,他两个都爱,爱玛丽·蒂蕾丝是因为她的温柔,而爱朵拉·玛尔是因为她的聪明。这个在性欲和情感上贪得无厌的家伙有时候坦率得近乎厚颜无耻。他也大言不惭地说谎,像所有男人一样,为了让他还依然葆有兴趣的女人不至于决绝地离开他。当玛丽·蒂蕾丝当着毕加索的面羞辱朵拉·玛尔的时候,伟大的毕加索不给朵拉任何的偏袒和护佑,倒饶有兴味地在一边作壁上观。他一点点看着朵拉的清高与自尊是怎样一层层被撕扯下来。 
  然而朵拉·玛尔不能不爱。这是最可怕的。她完全被毕加索的天才、自信、强烈的性欲和偶尔流露出的温情所主宰。后来一个更青春、美丽而又自信的情敌弗朗索娃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虽然弗朗索娃拒绝和毕加索一道沆瀣一气地羞辱朵拉,并由此还刻意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拒绝像毕加索这样的男人。她越是桀骜不驯,毕加索征服她的欲望越是强烈。而在这样的征服过程中,朵拉·玛尔作为一个痛苦的旁观者由精神到气质一点点破碎了。她必须长住疗养院,接受电击和理疗的痛苦。 
  毕加索的至交、著名诗人保罗·艾吕雅的女人娜什(她同时也是毕加索的情人之一)病逝,他难于忍受孤独之际,征求了毕加索的同意来追求朵拉。他想用他的爱情来恢复和唤醒朵拉那已经丧失殆尽的智慧以及敏感、微妙的艺术感觉。然而朵拉拒绝了他:“毕加索之后,只有上帝。”她保留了一个被爱毁掉的女人最后的尊严。同时关闭了她走向新生活的唯一一扇窗口。 
  我写了一首诗歌,献给朵拉·玛尔,和一切因为爱而孤寂、而不可自拔的女人们: 
  她平躺着 
  手就能摸到微凸的乳房 
  有妊娠纹的洼陷的小腹 
  又瘦了,她想:“我瘦起来总是从小腹开始” 
  再往下是耻骨 
  微凸的,像是一个缓缓的山坡 
  这里青草啊、泉水啊 
  都是寂寞的 
   
  一直活到老死 
   
  办公室的公文柜子里有半瓶乐果,已经放了好几年了。那是园丁除虫剩下的,被我偷着收了起来。我前几天锁了门,拿出它来开了盖闻闻,味道仿佛比前两年淡了。这样过期的东西喝下去的话,大脑或许还能思考,怕是食道和肠胃却被烧坏了。如果从嘴里插着一个塑料食管,肚子里安一个人造胃,体外提一尿兜,我会瞪着我的近视眼,仇恨地看着全世界人民。 
  我爬上图书馆楼顶,对整个市区做俯瞰状。如是我偶像金庸金大侠的武侠剧,由我朋友纪中导演的话,他必在我身子后面给打上强光,脚底下往上用鼓风机吹着,弄成衣袂飘飘的样子,就是他在《天龙八部》里惯用的手法。而我哪里有大英雄乔锋的气势?我穿着自制的牛仔萝卜裤,罗宾汉牛仔羽绒服,食草堂的休闲厚牛皮靴和厚牛皮挎包,头戴休闲帽,这样的装束毫无飘逸可言,但我不否认,我有一些酷,我站在这里,或许仅仅是来扮酷的,而不是准备往下纵身一跃—— 
  一朋友跟我聊自杀话题时说过这样一句话:“自杀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行为!你为什么不可以朴素一点,一直活到老死呢?”我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基本上没有什么逻辑上的问题。我的另一位偶像费曼得诺贝尔物理奖的时候,记者们纷纷打电话过来,弄得他很烦,就拔掉了电话线。后来他和《时代周刊》的记者商量,看怎么才可以不去领这个奖。记者认为乖乖去领奖是减少麻烦的最好办法。是啊,你去领奖算是顺理成章,你不去,岂不是特立独行,或者哗众取宠?如本届文学奖的耶利内克。这和你只有无趣地活下去,像人民大众的大多数一样,一直活到老死,是一样的道理。否则,你知道人们会怎么猜测和议论你,媒体会怎么埋汰或者升华你? 
  我哥们于卓最近写了三个小说,第一篇叫《过日子没了心情》,第二篇叫《拿什么打发腻歪》,第三篇叫《活着死了都一样》,就瞧他这题目我就老大不痛快,质问他你这是在剥扯你自个儿呢,还是在影射攻击俺们?其实大家都一样,除个别有所追求的人外,大部分都是得过且过,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1984年自杀的美国诗人布劳提根(用手枪击中头部自杀,尸体一个多月后才被发现)有一首诗:如果你将为我而死/我也将为你而亡/我们的坟墓并列/像洗衣店里共同漂洗衣服的爱人/如果你带来肥皂/我就带来洗衣粉。我不把这首诗看成死亡诗而仅仅把它看成爱情诗,这只是活着的时候给情人的一个表白罢了。而我喜欢他另外的一首,真正把死亡写得透彻了的:死亡的行为/就像搭顺路车旅行/在深夜/进入一个陌生的城镇/那里寒冷/下着雨/你又一次孤身一人。 
   
  喂,听说我的绯闻了吗? 
   
  有一次在酒桌上大家谈起财政部准备拿出六百亿资金补贴券业资金缺口的事情,以及国家一而再、再而三地为银行的坏帐埋单的事情。大家就感慨:所谓“女怕嫁错郎,男怕做错行”啊!我们为什么不做券业老总或者银行行长啊?正集体沮丧中,一位美女突然认真地、神秘地问:“哎,最近你们听说我的绯闻了吗?”大家的目光“刷”地汇集在她身上:“你有绯闻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