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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宅随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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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国立后

齐高氏食邑于卢,高弱以卢叛齐,闾丘婴围之,弱曰:“苟使高氏有后,
请致邑。”齐人立高酀,弱致卢而出奔晋。鲁臧氏食邑于防,臧纥得罪,使
来告曰:“苟守先祀,敢不辟邑。”乃立臧为,纥致防而奔齐。按弱、纥二
人,据地要君,故孔子曰:“臧武仲以防求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然齐、鲁之君,竟如其请,不以要君之故而背之,盖当是时先王之泽未熄,
非若战国务为诈力权谋之比,所谓杀人之中又有礼焉者也。降及末世,遂有
带甲约降,既解甲即围而杀之者,不仁孰甚焉!

诗词改字

王荆公绝句云:“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
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吴中士人家藏其草,初云“又到江南岸”,圈去到
字,注曰不好,改为过,复圈去而改为入,旋改为满,凡如是十许字,始定
为绿。黄鲁直诗:“归燕略无三月事,高蝉正用一枝鸣。”用字初曰抱,又
改曰占、曰在、曰带、曰要,至用字始定。予闻于钱伸仲大夫如此。今豫章
所刻本,乃作“残蝉犹占一枝鸣”。向巨原云:“元不伐家有鲁直所书东坡
《念奴娇》,与今人歌不同者数处,如浪淘尽为浪声沉,周郎赤壁为孙吴赤


壁,乱石穿空为崩云,惊涛拍岸为掠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为多情应是笑
我生华发,人生如梦为如寄。”不知此本今何在也?

姑舅为婚

姑舅兄弟为婚,在礼法不禁,而世俗不晓。按《刑统·户婚律》云:“父
母之姑舅、两姨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己之堂姨及再从姨、堂外
甥女、女婿姊妹,并不得为婚姻。”议曰:“父母姑舅、两姨姊妹,于身无
服,乃是父母缌麻,据身是尊,故不合娶。及姨又是父母大功尊;若堂姨虽
于父母无服,亦是尊属;母之姑、堂姑,并是母之小功以上尊;己之堂姨及
再从姨、堂外甥女亦谓堂姊妹所生者、女婿姊妹,于身虽并无服,据理不可
为婚。并为尊卑混乱,人伦失序之故。”然则中表兄弟姊妹正是一等,其于
婚娶,了无所妨。予记政和八年,知汉阳军王大夫申明此项,敕局看详,以
为如表叔娶表侄女,从甥女嫁从舅之类,甚为明白。徽州《法司编类续降》
有全文,今州县官书判,至有将姑舅兄弟成婚而断离之者,皆失于不能细读
律令也。惟西魏文帝时,禁中外及从母兄弟姊妹为婚,周武帝又诏不得娶母
同姓以为妻妾,宣帝诏母族绝服外者听婚,皆偏闰之制。漫附于此。

容斋续笔

卷第九(十四则)

三家七穆

春秋列国卿大夫世家之盛,无越鲁三家、郑七穆者。鲁之公族,如臧氏、
展氏、施氏、子叔氏、叔仲氏、东门氏、郈氏之类固多,唯孟孙、叔孙、季
孙实出于桓公,其传序累代,皆秉国政,与鲁相为久长。若揆之以理,则桓
公弑兄夺国,得罪于天,顾使有后如此。郑灵公亡,无嗣,国人立穆公之子
子良,子良辞以公子坚长。乃立坚,是为襄公。襄公将去穆氏,子良争之,
愿与偕亡。乃舍之,皆为大夫。其后位卿大夫而传世者,罕、驷、丰、印、
游、国、良,故曰七穆。然则诸家不逐而获存,子良之力也。至其孙良霄乃
先覆族,而六家为卿如故,此又不可解也。

贡薛韦匡

《汉元帝纪赞》云:“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谓贡禹、薛广德、
韦元成、匡衡也,四人皆握娖自好,当优柔不断之朝,无所规救。衡专附石
显,最为邪臣;广德但有谏御楼船一事;禹传称在位数言得失,书数十上;
元成传称为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贤,而文采过之。皆不著其有过。按
《刘向传》:“宏恭、石显白逮更生下狱,下太傅韦元成、谏大夫贡禹与廷
尉杂考。劾更生前为九卿,坐与萧望之、周堪谋排许、史,毁离亲戚,欲退
去之,而独专权。为臣不忠,幸不伏诛,复蒙恩召用,不悔前过,而教今人
言变事,诬罔不道。更生坐免为庶人。”若以汉法论之,更生死有余罪,幸


元帝不杀之耳。《京房传》房欲行考功法,石显及韦丞相皆不欲行。然则韦、
贡之所以进用,皆阴附恭、显而得之。《班史》隐而不论,唯于《石显传》
云:“贡禹明经著节,显使人致意,深自结纳。因荐禹天子,历位九卿,至
御史大夫。”正在望之死后也。

儿宽张安世

《汉史》有当书之事,本传不载者。武帝时,儿宽有重罪系,按道侯韩
说谏曰:“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杀宽,后将复大恨矣!”上感
其言,遂贳宽,复用之。宣帝时,张安世尝不快上,所为不可上意。上欲诛
之,赵充国以为安世本持橐簪笔事孝武帝数十年,见谓忠谨,宜全度之。安
世用是得免。二事不书于宽及安世传,而于刘向、充国传中见之,岂非以二
人之贤为讳之邪?韩说能以一言救贤臣于垂死,而不于说传书之,以扬其善,
为可惜也。

深沟高垒

韩信伐赵,赵陈余聚兵井陉口御之。李左车说余曰:“信乘胜而去国远
斗,其锋不可当。愿假奇兵从间道绝其辎重,而深沟高垒勿与战。彼前不得
斗,退不得还,不至十日,信之头可致麾下。”余不听,一战成擒。七国反,
周亚夫将兵往击,会兵荥阳,邓都尉曰:“吴、楚兵锐甚,难与争锋。愿以
梁委之,而东北壁昌邑,深沟高垒,使轻兵塞其饟道,以全制其极。”亚夫
从之,吴果败亡。李、邓之策一也,而用与不用则异耳。秦军武安西,以攻
阏与。赵奢救之,去邯郸三十里,坚壁,二十八日不行,复益增垒。既乃卷
甲而趋之,大破秦军。奢之将略,所谓玩敌于股掌之上,虽未合战而胜形已
著矣。前所云邓都尉者,亚夫故父绛侯客也。《晁错传》云:“错已死,谒
者仆射邓公为校尉,击吴、楚为将。还,上书言军事,拜为城阳中尉。”邓
公者,岂非邓都尉乎?亚夫传以为此策乃自请而后行,颜师古疑其不同,然
以事料之,必非出于己也。

生之徒十有三

《老子》“出生入死”章云:“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
三,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王弼注曰:“十
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极,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
之极,十分亦有三耳。而民生生之厚,更之无生之地焉。”其说甚浅,且不
解释后一节。唯苏子由以谓“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
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乎?《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
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其论可谓尽矣。

臧氏二龟

臧文仲居蔡,孔子以为不智。蔡者,国君之守龟,出蔡地,因以为名焉。
《左传》所称“作虚器”,正谓此也。至其孙武仲得罪于鲁,出奔邾,使告


其兄贾于铸,且致大蔡焉,曰:“纥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纳请,其可?”
盖请为先人立后也。贾再拜受龟,使弟为力己请,遂自为也。乃立臧为。为
之子曰昭伯,尝如晋,从弟会窃其宝龟偻句龟所出地名。以卜为信与僭,僭
吉。僭,不信也。会如晋。昭伯问内子与母弟,皆不对。会之意,欲使昭伯
疑其若有他故者。归而察之,皆无之,执而戮之,逸奔郈。及昭伯从昭公孙
于齐,季平子立会为臧氏后,会曰:“偻句不余欺也。”臧氏二事,皆以龟
故,皆以弟而夺兄位,亦异矣。

有扈氏

《夏书·甘誓》,启与有扈大战于甘,以其“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
用剿绝其命”为辞,孔安国传云:“有扈与夏同姓,恃亲而不恭。”其罪如
此耳。而《淮南子·齐俗训》曰:“有扈氏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
高诱注云:“有扈,夏启之庶兄也,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子,故伐启。启
亡之。”此事不见于他书,不知诱何以知之?传记散轶,其必有以为据矣。
庄子以为“禹攻有扈,国为虚厉”,非也。

太公丹书

太公《丹书》今罕见于世,黄鲁直于礼书得其诸铭而书之,然不著其本
始。予读《大戴礼·武王践阵篇》,载之甚备,故悉纪录以遗好古君子云:
“武王践昨三日,召士大夫而问焉,曰:‘恶有藏之约,行之行,万世可以
为子孙常者乎?’皆曰:‘未得闻也。’然后召师尚父而问焉,曰:‘黄帝、
颛顼之道可得见与?’师尚父曰:‘在《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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