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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上海深情年代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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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康一指一指褪着雪白的手套,调侃道:“一天见你几次,水叔,不如你干脆搬回来得了,免得浪费汽油。”
  阿水懒洋洋地坐着,大剌剌地笑骂:“臭小子,拿你阿叔寻开心。告诉你,我在这儿住的时候,你还没成精虫呢!你是想水叔来了带进大把女人,你也好一齐享受吧。哈哈!”
  “谁稀罕!”常小康将墨镜和手套扔向身后,一个小男侍熟练地接下来。
  惠若雪从楼下走下来,厅里的爷俩儿停止了猥狎的说笑,惠若雪把手中的波斯猫放在佣人手上,喝退所有人,厉声质问:“阿康,为什么不带人,话也不留一句开车就走,是不是又找那个女明星了!”
  常小康气势顿敛,小声嘟囔:“天天屙屎屙尿都有人跟着,公司不是提蓝桥,我是总经理不是犯人。”
  惠若雪瞪了儿子一眼,走过去和阿水并肩坐下,点起一枝烟道:“得说多少次,你才听得进去!妈有多难你是知道的,你爹半死不活那个样子已经快罩不住咱娘俩,现在整个公司人心惶惶,外边又有多少人急眉白眼、虎视眈眈,只等着看咱们的热闹!”
  常小康嘟囔道:“反正什么事都是你作主。”
  “妈再有本事也是一介女流,以后早晚还不是要靠你。现在你水叔三叔都把知近的人送来保护你,还不是全为了栽培扶持你,苦心当做驴肝肺!”
  常小康不服气地一梗脖:“我才不稀罕!长此以往传扬出去,别人会笑掉牙,说我永远也长不大,永远不如大哥!”
  阿水搔着脑门,眯起眼睛跟了教训:“你这臭小子要是真有林小健那样的本事,我们也就不操这份心了!”
  常小康沮丧地坐下去,惠若雪狠狠地磕了烟灰,瞪了阿水一眼,阿水并不察觉,急喇喇道:“怎么样,快下决心!就听你一句话!”
  惠若雪目露寒光:“斩草要除根!这回一定布置得妥妥当当,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跑掉。挑外面的人做,一不会走漏风声,二防再冒出个阿勇来。还是那句话,死要见尸!”
  阿水点头:“好,这回做彻底!事不宜迟,我叫阿辕重金买人,过后再做掉。这一回,我亲自去督阵。”
  常小康听得糊涂,来回看他们:“又要杀哪一个?贵州那些大烟商不是已经答应供货了吗,这么快就翻脸?”
  阿水慢吞吞地解释:“这次不是贵州帮。今天有消息说林小健在南京,在山沟里,教些个女娃娃读书,他妈的这小子,倒会找惬意!”
  常小康惊叫:“你要杀大哥?”
  惠若雪火了,用手点着儿子:“大哥大哥!告诉你多少遍才能改这个口,记性都叫狗吃了!”
  常小康转动着眼珠:“你们叫阿辕勒死吴妈,我做了好几天恶梦,回回都见她舌头这么长,眼睛这样翻着,指名道姓来索命。人还是少杀为妙,何况大……林小健逃出上海前,亲口说不会再回上海。他在南京教书就证明他没有食言,放过他吧!”
  “住嘴!吴妈一向和我们做对,活该找死!放过林小健?你说得轻巧!你现在要风得风要雨有雨,忘了怎么当上这个总经理的了吧?要不是妈和水叔当机立断替你扫清障碍,那野种还骑在你头上!林小健一天不死,我们就一天没有安生日子!”
  阿水也道:“做大事哪能有妇人之仁。他林小健也是个大活人,从老大变成丧家犬东躲西藏,换作是你会善罢甘休吗?你没见着他当时要见你爹的样子,活像个疯子。记住,现在是有他没你,有你没他!”
  常小康闭上眼睛坐下来,惠若雪不再睬他,只向阿水笑:“你去最好,我就放心了,越快越好,事成之后,我给你接风洗尘。”
  常小康睁开眼睛:“你还不如给他预备几个美女。”
  “臭小子!顶属你和阿叔最知心了!”阿水大笑。
  常小康又闭上眼睛,心中暗哼:“你明知我大哥是冤枉的,说起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我且忍着你叫我几天臭小子,你杀我大哥,早晚有一天我杀你这老色鬼!”
  蒋山女中半山操场,着了校服的女学生们正玩篮球,嘻嘻哈哈间球抛出场,夹挂在树杈上,学生都尖叫起来,围了树不知如何是好,体育老师脖子上套了哨子,跑过来看上去也哭笑不得,赶紧叫校工去拿长竹杆,竹杆拿来了,篮球夹得很死,杆子敲不下来。
  新来的英文教师夹了讲义拍着一手粉笔末路过,望清情形,讲义放在地上,深吸一口气,扶着光光的树干三下两下就爬到三四米高的地方,右手一推那树干,身子轻轻悬上半空,左手背上扬,略一碰树杈,蓝球掉了下来,且正落在翻过来的掌中,纷飞的绿叶中,连人带球是飘下来的。学生们看得呆了,齐声鼓掌,体育教员是个女的,眼睛就有些发直,接球在手才反醒过来,连声道:“还不快谢谢小林老师。”
  林老师走出校园,走向后山的宿舍,身后扔下书声琅琅,铃声脆脆,这种意境对他而言恍如隔世,他有时竟会觉得是一种奢侈。老校长对他表现出格外的喜欢,常找他去鉴赏字画,大谈人生书道,还在家中留饭。他编造了身世经历,谈着谈着就难以圆谎,这种感觉让他难受,与这位学识渊博的老者相处,几乎是必然的,他要想起义父来……
  走在上山的路上,林小健拿出学校订的一份《申报》来读,送到这种地方来的上海报纸,总会迟一周左右,他急扫一遍,连副版广告也都不拉过。义父的消息,自有梅萍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并不通过报纸,连他自己也不晓得,他究竟要在报上寻找什么。生活安定下来,他渐渐有心情去想起许多的人和事,除了家人和社团的叔伯外,他还会想起一个女孩,想起他经历的唯一一次感情冲击,那是一种混合着快乐和遗憾、甜蜜和苦涩的复杂感觉,其间竟还掺杂着惊心动魄,他明白那是都是因为爱,当他在游行队伍中不顾一切地寻找她那一刻起,他就明白自己放不下她。她也爱他,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他伤害过她,她始终还是那个勇敢面对感情的女孩,是她,让他品尝了爱与被爱的幸福和痛苦。只可惜后来发生了那么多的事,他们都成了危险的边缘人,再见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走上山坡,已近黄昏。杨勇和吴浩海正拿了家伙在红彤彤的落日里比划着,你来我往一招一式煞是好看。要想让杨勇不吃饭容易,不练武可难,除了隔日在学校里传授防身术,他便沉醉于武功之中。他对生活要求简单,只要有武练,特别是有好的对手,就活得滋滋润润,心满意足。林、吴两人也都热衷此道,但比起对武术的痴情,全自愧不如这位老兄。
  吴浩海现在倒是无事可做,天天游游逛逛,石头城叫他逛了个遍。他的恋爱还处在保密阶段,慕容倩坚决不许他说,他自然俯首贴耳,言听计从。他这几年流年不利,做什么事都艰难险阻,这种时候居然有佳人在抱,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彻底栽进温柔乡了。
  林小健站在山坡上,看着杨勇虎背熊腰,一杆枪舞得风声四起,而吴浩海裸着一身健美的疙瘩肉,单刀周身游走,两个人对练久了,动作上便多了几分惊险,不由喝起采来。吴浩海先慢下手来,一下一下格着杨勇不依不饶的追砍,故做惊讶:“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笑着回来的!”
  林小健晃着手中一只信封:“请客,出去吃饭!”
  “请客有什么稀奇,发财了老大?”
  林小健从信封里取出一叠薄得不能再薄的法币,笑得象个孩子:“发财了,我头一次领到别人发的薪水!”
  那两人齐齐喷笑出来,他们可不理会林小健的心情,只把这紫金山当成避风港,想着早晚有一天还会发迹,此刻见他天真烂漫地拿小钱当乐趣,都不以为然。三个人并不缺钱,光是刀疤顺送的跑路钱就够花上一年半载的了,何况梅萍照顾有加,时常派人来嘘长问短。
  林小健兴头头地喊:“快穿衣服!”
  杨勇首先发难:“不去洋餐厅!上次和那徐夫人吃餐饭,还要我系着领带装斯文,那洋刀叉全捉不住,酒也是甜滋滋没味道,一口一口活像喂家雀儿,没吃完就来收拾盘子碗,受不了那份洋罪!”
  “当然!这薪水也不够去那种地方!我们今天找个有名的小馆,专吃干丝和蟹粉包,再好好喝几杯真正的绍兴黄酒!”
  杨勇开始笑他:“拿个夹夹吃小馆,一看就知道有学问!”
  林小健也笑:“你呢!拿了兵器下山去,一看就知道是绿林好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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