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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巴林银行曾告诫过我,离开饭店时一定要他们的司机蒂罗开着有空调的车来接我。这样,我便不会有在步行被打劫或被谋杀的危险了。但是,我却发现,在雅加达根本不存在这些危险。所以,我经常独自出去晃荡,就像我是在家乡沃特福一样。我常常在酒吧里玩一种叫做“胜者上”的弹子游戏,同那些和我一样技艺高超的当地人在凌晨三点时一决高下,同时也决不肯输给任何一个西方人。
在雅加达度过六个月后,巴林银行给我派了三名助手。起初我对此并不在意,但是当我走进我们的地下工作室时,却看到了一名美丽的金发女郎。她正瞪大眼睛看着小山似的票证,显然是太吃惊了。
“到底是派我们做什么来了,”她问,“难道是叫我们把它们都烧了吗?”
“我已经处理了一半了,”我告诉她说,“你真该看看我刚来时的情景。”
她名叫丽莎·西姆斯,在肯特郡长大,这是她第一次到国外工作,我一向自信能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感情,但是丽莎却真的让我惊奇不已。
到一九九○年圣诞节,我们已将巴林银行的收支差降低到一千万英镑。审计师们也认为,巴林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已不必受这些债务的影响。当时高达一亿英镑的负债记录也可以从电脑中删除了。克里斯托弗赫斯在获得同样成绩后无疑得到了一百万英镑的报酬,但我和丽莎并不在意。无论如何,我们的工作卓越有成效,我们俩已经在热恋之中。
一九九一年三月,我回到伦敦。从此,我被视作期货与期权结算方面的专家。我有耐心、有毅力、又善于逻辑推理,所以我相信自己终能解决任何问题。我一直低着头,我并不害怕别人向我提出一些最愚蠢的问题。但是,在巴林银行的伦敦总部里没有人敢提出愚蠢的问题,以免当众出丑。其实,在我看来,那些看似简单、愚蠢的问题恰恰是最难回答、最让人深感知识匮乏的问题。
一九九一年,我整整一年都在视察巴林银行在欧洲和远东的业务(差旅费自然由巴林银行支付)。我陪着银行负责发展的托尼·狄克作了一次环球旅行,四处寻找巴林银行发展的新机会。我们到过法兰克福,建议在这座城市里设立办事处,以便打入正在成长的欧洲市场。我们也到过香港和马尼拉。下半年,我们抵达新加坡。
那时,巴林银行已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占有了一席之地,但是并没有开展多少业务,巴林银行新加坡分行拥有大约七十名员工,他们做着买卖在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做市场调查、向客户提供资金管理服务、销售银行办公设备等工作,但他们不具备做期货交易的能力。如果有客户要求买卖期货或期权,他们都另找其他的交易员。这样,巴林银行便失去了一笔笔佣金。托尼·狄克和我便建议他们充分利用在SIMEX里的位置,并配备充足的人手,以便抓住良好的发展机会。
在雅加达获得成功后,总部便承诺说可以在海外给我安排一个适当的职位。在一月份和二月份,托尼·狄克和我一直在讨论新加坡分行的情况,于是我便提出说我愿意到新加坡去开展业务。托尼向詹姆士·巴克斯谈了这件事——詹姆士是巴林银行南亚区经理,他也听说过我在雅加达获得的成功。
三月,托尼·狄克终于回来告诉我说,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分行确实需要我,而且,如果我不去新加坡,那里的业务将无法开展。他们希望我能在新加坡分行成立期货与期权交易部门,并且让它营运起来。我将出任总经理、招聘交易员及后勤人员,也将赚到很多的钱。听到这个消息,丽莎和我都非常兴奋。十天后,我们举行了婚礼。
我有点无所适从。大家都坐在我身后,随意地交谈。喧闹声突然沉寂下来,我知道那一定是因为她已经到了,这时,我的表弟约翰看见门口有人给他打手势,便俯下身开始弹奏风琴。我几乎听不见音乐,只站在那里,与观礼者一起静静地等待。大约在丽莎走到教堂中间时,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转过头,看见她正和亚历克一起走过来。她似乎不是在走路,而是轻轻地向我飘过来,她挽着亚历克的胳膊,双眼正视着前方。我几乎晕厥——丽莎太美了,我没有仔细观察她的礼服,我只是觉得它是一件象牙色的丝质华服,像一大片白云,拖着她缓缓向前飘动。她离我越来越近了。我觉得仿佛有一个力场正向我靠近,将我一点点向后推动,我完全停止了呼吸,血液从大脑流出时,我才本能地做了个深呼吸。
丽莎在我身旁站住,透过她的面纱,我们四目相对。我们俩都微微有些受惊。对她的爱太深,所以我几乎不敢冲她笑一笑。她显得那么美,又有些苍白虚弱,就像一个磁娃娃似的。这时,和煦的阳光从我身后的窗户射进来,照在丽莎的脸上,她向我微微一笑,我看到了她红润的双颊。穿着象牙色礼服的丽莎手持一束颜色鲜艳的鸯尾花,头上也插着不少鸯尾花。我想,用红、黄等鲜亮的颜色来与其婚纱柔和的象牙白搭配,是丽莎的一贯风格。站在她身后是她的伴娘:她的妹妹娜廷我的妹妹沙莉以及瑞淇、妮娜(后面两位的年纪小一些)。她们都穿着饰有白色花边的绿色天鹅绒上衣和格呢裙装。
我们面对牧师。我全神贯注地看着丽莎,所以我没有听见他致欢迎辞,也不知道第一首赞美诗什么时候响了起来。因为正是封斋期,我们不能用鲜花来装点教堂,唱诗班的席位也空着。但是,早春的阳光照耀着丽莎,她手中和发束中散发出来的花香溢满了整个教堂。
尔后,我们走出那小小的教堂,来到它那并不太高的诺曼塔边,和圣爱德蒙德王、殉道者们站在一起。风吹动女宾们的帽子,差点刮走亚历克的礼帽,大家都畅快地笑着,同时用手按住帽子,又扯住裙子,不让它被风吹起来,在给我们拍照的约翰打开他的不锈钢相机套(该相机套上有用来存放镜头的小孔),然后对准了我们,他在小孔中放了一些加伏特加酒的橘子果冻。
彩纸像云彩一样洒在我和丽莎的脸上。我看珀琪把她手提包中的彩纸发给每个人,同时高兴地笑着、叫着。最后,我们沿着砾石路走出教堂,经过墓地,到了一棵栗子树下。栗子树刚刚开了花,白色的花朵像一个个锥形冰淇淋,在绿色的树叶之中随风起舞。我们停下脚步,又拍了一些照片,然后便坐上那辆老劳斯莱斯。这是辆非常豪华的轿车,后座用皮革制成,十分舒适。我和丽莎面朝车后玻璃窗坐着,看人们兴高采烈地向我们挥手,看他们用手抓住帽子,看他们点燃香烟,看他们将婚礼上用的纸塞进手提包,看他们四下拍照,看他们跟着车跑上几步。最后,我们驶上马路,将他们留在了后面。司机是个大个子,胡子雪白,他说话很有海明威的风格。
“恭喜你们。”他说。之后,他再没说一句话。
我和丽莎看着对方,两只左手握在了一起,于是,两只新结婚戒指便在一起闪烁光芒。
“嗨!李森夫人!”
“嗨!感觉如何?”她笑道。
“到乡下兜风是个不错的结婚旅行方式。”
我俯身去吻她。我担心会碰坏她那精心梳理的头发。但是,接触到她的双唇时,我闻到了她头上的花香——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妙,可以令人忘却一切。
“亚历克先来!”我们站在一起准备照相时,约翰叔叔大声说。大家都乐了。我看见女孩们搓着手,想让自己暖和一些。
丽莎和大家一起开心地笑着。穿着薄薄的结婚礼服的她显得那么从容自在。女士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我真是大惑不解。这和男士们穿礼服不同,因为我们总是穿着这种衣服,参加一个又一个的婚礼;而新娘们结婚礼服一生只能穿一次。尽管它隆重得像参加舞会时穿的晚礼服,但新娘们穿着它,却总是非常自在。
经过草坪,我们走进附近的一家修建于乔治时代的饭店,来到舞厅。我原来想,一定要记住新婚之日的每一件事情,可是,整个下午和晚上的事情都变得模糊不清。我发现那是因为教堂里的仪式在我脑海中不断浮现,挥之不去的缘故。即使是在和别人谈话时,我也在下意识地回想起教堂里的情景:我和丽莎肩并肩站在一起,度过了我们此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我深爱参加婚礼的每个人,但我最钟爱丽莎。经过当众宣誓,我们俩从此确立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