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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6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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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无力,丁一站在原地傻愣愣地望着依,心里一片空白…… 
  然而那空白却似林中的雪地,铺展得平坦,铺展得洁净,安宁,在中午强烈的光线下泛起着点点光芒,甚至有声,是鸽子吗?那声音似从遥远之处传来,单为唤起久远的记忆——久远的哪儿呢?和谁?伊甸吗?还有夏娃? 
  ………… 
  事后的危难让我已记不清接下来的情节都是怎样发展的了,总之,当丁一与那个名叫何依的女孩和解之时,当他们以为“我们”“你们”和“他们”都已言归于好的时候,树林的边缘响起了“流氓之歌”。或当丁一终于寻到了那缕温香的源头,并埋头其中之际,树林里来了别人!我记得,当丁一从那心动如鼓的初吻中抬起头来,发现时空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不单烈日已变作夕阳,雪后的树林也已经不见,场景一下子切换到“革委会”一间黢黑的小屋。在那儿,丁一将被——不是在脸上而是在心上——打上“出卖者”的烙印。 
   
  72叛徒 
   
  “叛徒”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地位,比“流氓”,甚至比后来那朵丑恶的毒花还要可怕千百倍。癌,那不过是自然灾害,叛徒却是“自作孽,不可活”!流氓呢,更是只要承受别人的轻蔑,无需乎像“叛徒”那样自己看不起自己;就算你真是流氓吧,也还有望浪子回头,叛徒却是永远的流放,回头无岸。 
  岸在哪儿?当然不会在敌人那儿,当然应该是在自己人这儿。可是可是!你哪还有什么“自己人”呢?叛徒所以是叛徒,就在于背叛了“自己人”,“自己人”早已经看你是“敌人”,而“敌人”却不会看你是“自己人”。所以,叛徒的流放,不是空间之遥,不是时间之久,而是在人类之外。一旦谁成了叛徒,老天爷,这世界上就好像又多出了一个物种——不同于人的,另一类直立行走的动物!据我观察,丁一一带有三种动物以直立的姿势行走:人,企鹅,还有叛徒。(狗和狗熊都不算,狗熊偶尔为之那是因为怒了,狗是逗你玩。)种种迹象表明,叛徒已非人类——虽具人形人魂,却不被认为还有人性;虽进人食,居人屋,却又不是什么宠物。简直说吧:是弃物!流氓、乞丐尚有自己的群帮,有谁听说过“叛徒协会”?有人关注黑猩猩、大熊猫、藏羚羊、东北虎,有谁去问过叛徒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自丁一的“出卖”事件发生以来,我常后怕:这无尽的旅途是否意味着什么样的鬼地方都可能经过?倘一天不小心做成叛徒,一定比掉进鱼身狗器还要糟糕。以后的路可怎么走呢?一个叛徒的心魂将寄望何方,投奔何处?一个叛徒,是否还可以去见见他的夏娃呢? 
  恰恰就在那次件事之后的一个下午,丁一百无聊赖,我们一同去看了场电影,那电影里就有一位“同志”不知是怎么一来二去地就成了叛徒。此“同志”多年来与同志们一道出生入死,患难与共,却只因某一秒钟的疏忽便葬送了一生清白。那一秒钟,此“同志”忽然多情,(妈的,情种!)天晓得怎么就做出一个大不谨慎的决定:去看看他的爱人,去看看他的夏娃,去跟他的未婚妻再见上一面。那是在他领受了一项危险任务之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就接近了那一秒钟——他忽然觉得,四周的景物咋这么熟悉,甚至空气中也带着亲切?狗似的再使劲闻闻……啊,明白了:离他未婚妻的小屋不远了——潜意识正把他送去她的面前!直到这时他才想到,自他领命之后,满脑子就都是她了,就都是一个问题了:今生今世还能不能再见到她?于是这位“同志”坐下来,靠在路边,点上支烟,在那一秒钟之前踌躇,徘徊。七上八下地琢磨了很久,终于一个“情”字占了上风,温柔地把他送进了那残酷的一秒钟:月淡星稀,暗夜四布,阒无人声,他想应该没啥问题吧?况且,这一面,说不定就是永别……他抬腿向那爱人的小屋走去。有一首歌是怎么唱的?“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透过淡淡的薄雾,青年看见,在那姑娘的窗前,还闪亮着灯光……”——对了对了,就是在那样的窗前,此“同志”被敌人候了个正着。 
  接下来的事嘛,唉!我真是觉得此“同志”太过缺乏想像力——你既已千遍万遍地准备好了死,怎么就不想想千遍万遍地折磨你是否熬得住?皮鞭,烙铁,竹扦子,老虎凳……你以为你是谁?清醒的时候你宁死不屈,八天不让你睡觉你肯定还找得着北吗?你可以蔑视敌人的用刑,你也可以蔑视亲人的受刑吗?你有权决定自己去死,你也有权替亲人作这样的选择? 
  出了电影院我发现丁一脸色煞白,目光灰暗,神情恍惚——那电影院里昏黑,闷热,汗味屁味混成一团上蹿下跳。我们挣扎着走到一家冷饮店,一连吃了七根冰棍此丁才算喘过口气来:哎哟喂我的妈! 
  怎么样?我问他:要是你呢? 
  那丁俩眼直勾勾地愣半天,谦逊地说:我KAO,千万可别他妈轮上我! 
  我是说,假如呢? 
  丁一望天望地地又想了一会儿,挺诚实:八成就招了。 
  你丫就恁熊? 
  鞭子嘛,也许还凑合。 
  竹扦子和烙铁呢? 
  够呛。 
  八天不让你睡觉呢? 
  八天?三天我就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 
  那咋办? 
  死!行不?不如干脆让我死了吧。 
  便宜得你!刚才那哥们儿,说不定也巴不得死呢! 
  我KAO…… 
  还有,要是当着你的面折磨你的亲人呢?比方说…… 
  甭他妈老拿我打比方!哪一样儿我也顶不住,行了吧? 
  行了?行了谁还怕当叛徒? 
  我知道我知道,KAO你丫就别说了好不好? 
  好,那就不说了。最好也不想。什么也别想,只看街上的行人。看那些悠闲与焦急的脚步、各式各样的裤腿和鞋,看地上的纸屑、烟头、黏痰和尘土,听此起彼伏的叫卖和歌星们声嘶力竭的比赛吧。“月亮走,哦我也走,哦我送阿哥到门口,哦……”“此一去山高呀路又远哪,此一去十年八载呀不回还……”可是,此一去阿哥要是让敌人给逮了去,成了叛徒呢?比如说刚才那哥们儿,虽然他是叛徒,可他也完全可能是某一少女的阿哥呀……说不想其实还在想,想又想得郁闷,那就看天。看天上的鸽子和房顶上的猫,听一片凄婉的鸽哨,看猫身旁一杆蔫垂的旗……晚风徐徐之际,我俩可以庆幸的只有一件事:谢天谢地,那叛徒不是咱。 
  再说咱也不打算干啥不是?那丁说:不至于有人抓咱。 
  可你已经被人抓过了,哥们儿!也已经出卖了朋友! 
  唉——! 那丁又一屁股坐倒。 
  绝望。灰暗的晚风中处处都是绝望。 
  你说,怎么才能保证不落到那地步呢? 
  除非…… 
  除非怎么着? 
  除非你压根儿就不要有敌人。 
  我从来也没想有敌人呀? 
  或者,从来就不要有什么……什么自……自己人。 
  那夜我们一起去看姑父。很久没去听他讲故事了。同时我们也去看了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她到底是谁呢? 
   
  73馥的故事 
   
  “现在,除了我和老刘,”姑父叹道:“没人知道她到底是谁了。” 
  “现在,除了老刘,”姑父又说:“也没人能证明她是谁了。” 
  “她,不是烈士吗?”丁一问。 
  “只有我这么看。”姑父说:“只有我认为她应该是烈士。” 
  “她怎么死的?” 
  “可我的话没用。一个叛徒,怎么能证明一个烈士呢?” 
  “那老刘呢,老刘在哪儿?” 
  姑父沏一壶茶,请丁一坐下。 
  姑父说有一朵昙花就快开了,不是今夜就是明天一早。 
  姑父说丁一猜得不错,照片上那女人是他的恋人。但马上姑父又改口说不对不对,应该说他是照片上那女人的恋人。 
  “到底该怎么算呢?”姑父问丁一:“我是她的呢,还是她是我的?” 
  “互相的。恋人嘛,当然是互相的。” 
  “唉——”姑父长叹一声,苦笑道:“可要是你爱着一个姑娘,可她至死都不知道,你说,这可怎么算呢?” 
  那女人名叫馥,姑父高中时的同学。真可谓是一见钟情,姑父说自打他第一眼看见馥他就爱上馥了,一直到现在。但是馥并不知道,姑父从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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