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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6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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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会”。在我结婚之前,同学极力撺掇我做好衣服,还陪着我到著名的服装店,挑选面料做了一身西装。对于流行面料与色彩的知识,我也多有受益,比如,对于女式呢的喜好,就是在那个时期养成的。有一件穿小了,又做了一件。有一个同学是正统的淑女,着装朴素,终年穿裤子。我们便发起一个改造她的运动,有人负责买裁片,我负责做,另有同学负责索边,半强迫地动员她穿裙子。所有的人都从中获得了喜悦,这是实用与艺术与情感的最佳结合。 
  生了孩子以后,我又陷入往日的家务劳动。做女红更是其中不可摆脱的内容,而且实用性强,艺术性则比较差。从婴儿的被褥到小衣服,都需要动手做。幸亏有家人们的帮助,还不至于顾此失彼。就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八十年代中期,幼儿的衣物也是买不到的,王府井的少儿商店出售的都是三岁以上孩子的衣物,品种也很有限。特别是幼儿的棉制品,更是有钱也买不着。给孩子做衣服是当年一件大事,从棉到单都要靠一双手。经常是借了别人的样子琢磨着裁剪,利用各种旧料子翻改,既节约了时间也节约了有限的钱。打毛衣则是利用看电视的时间,或者是熟朋友来聊天的空档。即使在孩子长大以后,商品经济活跃的九十年代,我基本不做衣服,毛活也多数是由亲戚帮忙。只是买不到合适的,才自己动手。而且还有身体和精神都不适宜读书写作的时候,自我调整的最佳方式就是打毛衣。八九十年代之交,我各方面的状况都不好,毛线的价钱又很便宜,家人的毛衣不是小了就是破了,便买了不少毛线打起来。只是技术荒疏多年,效果远不如前,但还是可以体会到创作的快乐。我用各种颜色的零散毛线,为儿子织了一件大色块的毛背心,对比鲜明式样大方,不少人问是从那里买的。后来听说,打毛衣活动手指,可以防止心脏病,我深以为然。 
  时间与财力稍微充裕了一些,我便开始注意自己的着装。首选的面料是民族传统的工艺,各种印花布、扎染和蜡染,都是我喜欢的东西。不仅是古朴的图案,也包括厚实的布料,它让我感觉舒适可靠。一件仿蜡染的兰花斜裙,是用几元人民币从地摊上买来的,朋友看见都说好,穿了将近十年还舍不得丢掉。一件柞蚕绸的直筒扎染裙,是在王府井的工艺美术商店买来的,也穿了十年,至今还当礼服用。居委会原先裁缝铺的小老板是一位善于革新的年轻人,我经常设计好样式请他做。他原在东北干活,他说那里钱赚得少,但是活儿好做。这就是居住在北京的好处,人的观念比较开放,生活方式选择的余地也大,首先体现在着装风格的个人化。去年年底,手头略有余钱,又发现附近的一家裁缝店做中式棉袄。立即把结婚时母亲赠的一斤丝绵和一块绿花缎找出来,送去做了一件棉袄。同时又到白孔雀买来了一块蓝印花布,配着做了一件罩衣。春节的时候穿回家,全家人都觉得喜兴。 
  儿子在东北读书,冬天居然不肯穿羽绒衣。这使我很担心,决定为他打一件厚毛衣。找出他小时候的一身旧红毛衣裤,拆开洗过重新打,想赶在他开学以前穿走。朋友问起,何不去买一件。答曰,有跑商场的时间,自己也打出来了。找出多年不用的粗细毛衣针,回忆着各种针法,不分昼夜地赶起来。在他临行的那天下午,我只剩一个袖口没有打完,估计着时间没有问题,一定能让他穿着走。就在他即将出门的前一个钟头,一件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线不够了,只好放弃原来的计划。送走他之后,又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当年用同一种毛线打的一顶小帽子,拆出线来打完袖口,才松了一口气。 
  做女红的种种酸甜苦辣,也是人生况味的一种。它巩固着我和这个世界的世俗联系,时时提醒着我普通人的基本处境。它又启示着我超越世俗之上的精神信仰,种种的技术都是艺术感悟的契机。它使我在空虚的时候变得充实,不至于陷入妄诞的自我膨胀。它帮助我理解文化变革中的古老传承,从所有意识形态的话语陷阱中挣脱出来,以平实的态度面对飞速变化的世界。一度我曾想改换专业,去学服装设计,而且专门为普通人服务。现在,我渴望早一点老去,可以呆在家里,专注地做女红。 


李逵是打手
谈 歌 
  谈歌,男,1954年生于河北保定,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78年开始发表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家园笔记》,中短篇小说《大厂》、《天下荒年》等。现为河北省文学院专业作家。 
   
  不想隐瞒,我很不喜欢李逵这个人物。我总感觉此人手太黑。叫做黑旋风,能够引起人们的恐怖联想。无论如何,一个杀人如麻,且不眨眼的土匪,能带给我们多少美感呢?他手中两把不可理喻的板斧,更是令人毛骨悚然。 
  我的一个读书朋友说,李逵是个二百五,不必计较。可以这样说吗?人世间,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怎么能说杀了就杀了呢?这种二百五,是典型的社会渣滓,世间简直是不可容纳的。 
  李逵这个逵字有讲头儿,字义上是指能通往各地的路。这就暗示像李逵这样的亡命徒条条大路小路都走得通,是可以风风火火闯九州的(电视剧《水浒》里的这句唱词似乎就是专门给李逵写的,可还算含蓄,应该改唱成砍砍杀杀闯九州),到处都吃得开的。可以理解,这样一个人物,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时代,当然是可以到处横吃横喝的。 
  其实《水浒传》里还有一个人物,牛二。不过较之李逵,牛二本事不大,而且太脏了一些,是个街头的混子。可李逵的性格与牛二差别不大,也常常在街头混迹。李逵嗜赌,可是赌输了,就耍赖,就搅局,没有赌德,让人家追着跑。李逵排行老二,他真应该叫“李二”,与牛二齐名,成为年度人物。 
  李逵的出场是在江州,他如何来到江州,书里交待他是打死了人,跑到江州来的,就跟着戴宗干了。戴宗是干什么的?是院长,不是医院院长,是劳改院院长。也就是说,戴宗是劳改队负责人。李逵在他手底下,管理犯人。这样的人怎么能管理犯人呢?能。这叫以黑治黑。有人要问,像李逵这样素质的人,怎么会混进司法部门呢?谈歌猜测,或许李逵打死了人之后,被送到这里劳改,后来劳改释放,被戴宗留用了。戴宗用这样的恶人,即是为了让他以恶治恶,让他管理犯人的。 
  由李逵说,旧时代司法黑暗,略见一斑。 
  《水浒传》的作者对李逵是持赞扬态度的,这个人上战场不要命,作战勇敢,猛打猛冲,轻伤不下火线,没什么心眼儿,直来直去。是不是这样,这个结论得商量。 
  说话得有证据。说谈歌为什么从心里讨厌李逵?谈歌手边有两个情节,可以举证李逵此人实在是凶残之辈,让人切齿。先说第一个情节,实在让人读不出妙处来。宋江让他与雷横出差去蓟州,任务就是一个,劝朱仝上山入伙。二人见了朱仝,劝了半天,好话讲了一火车,朱仝就是不乐意去。朱仝不上梁山,李逵和雷横就是完不成任务,回去就要挨批评,为了逼迫朱仝上山入伙,他竟然杀死了一个学龄前儿童(朱仝替雷横顶罪,发配到蓟州,州里的知府看朱仝长得面善,不像那种真正的罪犯,就让朱仝给他看孩子。就是现在的男保姆)。这一个事件,无论我们如何替李逵辩解,也说不过去的。朱仝急得找他拼命,能不拼命吗?换上谁也得拼命。无论如何,李逵也不能杀这个儿童啊。这让人家一家子怎么过啊。就算这家长是个王八蛋,你李逵也不能拿孩子下手啊。这让朱仝怎么交待?人家把孩子托付给你了,你把人家孩子的小命都弄没了。读者不要嫌谈歌在这里钻牛角尖,这种事情放在谁家头上,谁家也跟天塌了似的。就算是朱仝当保姆这家是坏人(书上也没有这样写),可一个孩子有什么罪过呢?李逵就把小孩子宰了(书上讲有血迹。估计李逵作案非常残暴。似他这样的人,能很温柔地作案吗?)。他是用板斧把那儿童劈作了两段。读这一情节时,若把文字在大脑中转换成图像,那是一幅怎样令人发指的残暴图景啊。 
  再说第二件。三打祝家庄的战斗胜利结束之后,李逵把扈太公一家全杀光了。扈太公也未能幸免(偌大年纪,落这样一个结果,没能善终。倒霉矣),只余下一个扈成吓跑了。读者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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