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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时话谈得开心,我还不感倦意,只是想休息一会,我就把它带到楼上,在床上阅读。如果读得兴趣浓厚,我就继续读了下去,如果兴趣降低,就把它用作枕头而睡,这就是我所谓的自然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使书籍任其所在的方法”。我甚而不能说,哪一处是我喜欢放书的地方。
这种办法的必然结果,自然到处可见图书杂志,在床上,沙发上,餐间里,食器橱中,厕所架上,以及其他地方。这样不能一览无遗,是杜威或王云五的方法所不及的。
这种办法有三点好处:第一,不规则的美丽。各种精装本、平装本、中文、英文、大而厚重的本子、轻的美术复制本——一些是中古英雄骑士的图片,一些是现代裸体艺术照片,全都杂在一起,一望就可以看出人类历史的整个过程。第二,兴趣的广泛不同。一本哲学书籍,也许和一本科学书籍并立在一起,一本滑稽的书籍,也许和一本《道德经》比肩而立。他们混成一片,俨若各持己见地在争辩着。第三,用之便当。如果一个人把书全部摆在书室,他在客厅中便无书可读。我用这种方法,就是在厕所也能增长知识。
我只要说这仅是我个人的方法。我不求别人赞成,也不希望他们来效法我。我写这篇文章的缘故,是因为看我的客人见我的生活如此,常是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问过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是称赞的叹息,还是反对的叹息……但是我从不去理会的。
上边的这一篇文章,很可以代表现代中国式的小品文(familiaressay)。它有中国古文的轻松气派,以及现代论文的不拘泥之风度。下边是我写的后论:
当我收到这篇稿子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人把我的秘密说穿了。在我看下去的时候,我很惊异地发现了我自己放书的理论,已被一个别的人同时发现了。我如何能不就此发挥几句呢?我知道阅读是一件高尚的事情,但是已经变成了一件俗陋不堪而且商业化的事情。收集书籍也曾是一件高尚的娱乐,但是自从暴发户出现以后,现在的情况也随之惨变。这些人藏着各个作家的整套书籍,装潢美丽整齐,摆在玻璃架上,用以在他们的朋友面前炫耀。但是当我看到他们的书架的时候,里边从来没有一点空隙或书本的误排,这表明他们从来不去动那些书籍。其中也没有书皮扯下来的书籍,没有手纹的印子或偶然掉下来的烟灰,没有用蓝色铅笔画下来的记号,没有枫树的叶子在书中夹着。而所有的只是没有割开的连页。
所以,收集书籍的方法似乎也变得俗陋了。明朝的徐谢写过一篇《旧砚台论》的文章,暴露收集古玩的俗陋。现在姚女士则引申到收集图书的事。可见如果你只要说出你的真意,世界上似乎不会没有与你同感的人。王云五之方法利用于公共图书馆中很好,但是公共图书馆与一个穷学者的书斋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必须有一个不同的原则,就如《浮生六记》的作者所指出的“以大示小,以小示大。以假遇真,以真遇假”。这位作者所发表的意见,是关于一个穷士的房舍花园应当怎样安排,也可以用在收集书籍的方法上。如果你能善用这个原则,你可以把一个穷士的书房,改变成宛如未经开发的大陆。
书籍绝对不应分类。把书籍分类是一种科学,但不去分类是一种艺术。你那五尺高的书架,应当别成一个小天地。必须把这个诗歌搁置在科学的文章之上,同时使一本侦探小说与居友(Guyau)的著作并列。这样安排之后,一个五尺书架会变成搜罗广博的架子,使你觉得有如天花乱坠。如果架子上只有司马光的一套《资治通鉴》,当你无心去看《资治通鉴》的时候,就变成一个空空如也的架子。每个人都知道女人的美丽,是她们予人一种莫名其妙而又遍寻不着的感觉,古老的城市如巴黎与维也纳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你在那里住了十年以后,也不确知某一个小巷中会有什么东西出现。一个图书室也是同样的道理。
各种书籍都有它的特点,所以装订得也不相同。我从来不去买《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买一部书的特点,一方面由书的外表上可以看得出来,一方面由购买时的情形不同而来。书买来以后,把它们不分类自然地摆在架上。当你要看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的时候,你会翻来翻去,不知究竟放在何处。在你找到以后,你是真正的“找到”了,不只是拿它下来到手。这时你已经香汗盈盈,好像一个得意的猎人一样。也许当你已发现它的所在,而去拿你要的第三卷时,却发现它已不翼而飞。你站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迷想你是否会把它借给某人,于是长叹一声,好像一个小学生看见一只几乎被他捉着的鸟,忽然又腾空飞去了。这样一来,你的图书室常有一种玄妙不可捉摸的空气存在,简而言之,你的图书室将会有女人的隐约的美丽,以及伟大城市的玄妙莫测。
几年以前,我在清华大学有个同事,他有一个“图书室”,其中只有一箱子半的书籍,但是都是由一至千的分类编成,用的是美国图书协会的分类制度。当我问他一本经济历史的书的时候,他很自傲地立时回答说书号是“580。73A”。他有美国式的办事效率,很是自以为骄傲。他是一个真正的美国留学生,不过我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称颂他。
正文 第一章(3)
正文 第一章(3)
著作和读书
我初期的文字即如那些学生的示威游行一般,披肚沥胆,慷慨激昂,公开抗议。那时并无什么技巧和细心。我完全归罪于北洋军阀给我们的教训。我们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论自由也太多了,而每当一个人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情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也许如某人曾说,人生太悲惨了,因此不能不故事滑稽,否则将要闷死。这不过是人类心理学中一种很寻常的现象吧——即是在十分危险当中,我们树立自卫的机械作用,也就是滑口善辩。这一路的滑口善辩,其中含有眼泪兼微笑的。
我之重新发现祖国之经过也许可咏成一篇古风,可是恐怕我自己感到其中的兴趣多于别人吧。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而逼着我自己要选择一个,或为旧者,或为新者,由两足所穿的鞋子以至头顶所戴的帽子。现在我不穿西服了,但仍保留着皮鞋。至最近,我始行决定旧式的中国小帽是比洋帽较合逻辑和较为舒服的,戴上洋帽我总觉得形容古怪。一向我都要选择我的哲学,一如决定戴那种帽子一样。我曾作了一副对联: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一心评宇宙文章
有一位好作月旦的朋友评论我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意不是一种暗袭的侮辱,我以为那评语是真的。我最喜欢在思想界的大陆上驰骋奔腾。我偶尔想到有一宗开心的事,即是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HenryFord,美国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畅谈心曲,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或者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克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默默无言,而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这样发掘一中一西之原始的思想而作根本上的比较,其兴味之浓不亚于方城之戏,各欲猜度他人手上有什么片牌。又如打牌完了四圈又四圈,不独可以夜以继日,日复继夜,还可以永不停息,没有人知道最后输赢。
在这里可以略说我读书的习惯。我不喜欢第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在最高尚的一级可以说是人类思想之源头,如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等等是也。我所爱之最下流的作品,有如BaronessCrcz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