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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OP1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于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关于环境和发展的的国际会议上(The UN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而这个会议又是建立在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关于人类环境的国际会议上(The U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 气候变化在1992年被认为是人类面对的主要挑战之一,于是缔约方于1994年开始进行关于气候变化的年会。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会议是例行年会。
这次年会之所以与众不同、倍受注目,主要是因为在2007年印度尼西亚巴厘举行的第13次年会决定,要在两年以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年会里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 按照这个标准,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第15次年会毫无疑问是一个失败。 《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是在会议最后一分钟由美国、中国、印度和南非支持的书面文件,是掩饰会议彻底失败的装饰,完全没有法律效力。“如果这次会议的议题本身不重要的话,那么这个会议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接着,库珀例举哥本哈根会议程序上的缺欠。伊朗、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的代表利用这个国际舆论平台,大肆攻击否定资本主义。任何一个小国家也可以利用“平等”发言的机会阻止会议日程,有一个小国家让整个会议浪费了半天的时间。不知为什么G77竟然选了一个苏丹代表作为G77的发言人。无论这位苏丹外交官的素质和经历有多么出色,仅仅是苏丹经济体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排放温室气体的数量、苏丹忽视人权的记录就足以使他不胜任这个职位。众多程序上的缺欠令人们怀疑这个为期两周的,有代表196个国家的几百名谈判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是否能够真正达成任何有实质意义的协议。
库珀质疑这次会议成果的原因还不仅仅是会议的程序和形式,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的途径——配额交换制度(cap…and…trade)从根本上就是错的。他说,他不但在两年以前就预计哥本哈根会议会失败,而且预计2010年12月份即将在墨西哥举行的第16次会议也会失败。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以中国为代表的经济发展迅猛的发展中国家(包括印度等新兴国家)没有理由接受任何阻碍他们经济发展的减排目标(quantitative target),而这些发展中国家又必须被包括进来。库珀说,这些国家不愿意,也不应该在牺牲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减少排放温室气体。在他看来,减少贫困(或经济发展)比缓解大气变暖更应该是发展中国家的首要目标。所以在有关配额交换制度的国际谈判中就会有这样的尴尬:发展中国家不会签署牺牲自己经济利益的条约;他们签署的条约不会损失自己的经济利益,也就不会真正达到减排的目的。
其次,污染许可证和配额本身是政府制定和分配的。这就意味着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有更大的权力和“寻租”空间。几乎可以肯定,腐败在所难免。 再次,无论如何谨慎的制定配额制度,最终的结果都会有无数的漏洞,政府防不胜防,很难达到减排的目的。例如,“碳抵销”(carbon offset)的定义和标准就非常含糊不清,企业可以在其他国家重新部署排碳量大的生产,或者声明在其他国家保护了多少森林,政府很难跟踪核实。而且,配额交换制度会造成一批新的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者。例如,华尔街主管贸易、交易的投资银行正在建立庞大的游说团,宣传这个制度的优越性。而就是这些人会从这个体制中得到巨大的生意和利益。
作为经济学家,库珀当然不喜欢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减排,而倾向另一种市场途径——国际协调的碳税(harmonized carbon tax)。通过价格变化达到减排的目的是最简单、最直接、最高效的途径。碳税的好处是建立在行为基础上的(action…based),具有跨国界的一致性和统一性,谁也逃不掉;而且发展中国家也会更愿意加入进来,缓解类似“发达国家不让我们发展”的阴谋论带来的偏见。一些欧洲国家在配额交换制度上投入很大,已经实践了一段时间,但这并不防碍实施碳税,而且可以与碳税结合起来,共同达到减排目的。
库珀当然知道“税”在政治生活中的敏感程度,所以称其为“碳费”(carbon charge)而不是“碳税”。 他说,“即使是配额交换制度,其实质也是碳税。这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你如何叫这个词。” 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其实质是一种税,它会不会像其他税一样打击经济增长?(关于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详见《哈佛笔记》第 53、54 节《费尔德斯坦评析美国税收制度》和第55、56节《开放经济中的税收政策:猫鼠游戏》) 库珀认为不一定,这取决于这种税收被政府用于何处。“如果这种税收被用于支持农业科研,然后把研发成果在实践中实施推广,那么就会提高生产效率,刺激经济增长。” 对于如何使用这项税收 - 是减少其他制造福利损失的税收(distortionary taxes),还是补贴穷人或实施其他福利政策,还是偿还国债 - 库珀没有“一刀切”的建议,而是建议各国政府酌情而定。
在问答时间里,有人怀疑碳税的可行性,因为碳税在美国政界几乎是“禁区”:任何政客倡导碳税就等于“政治自杀”(political suicide),自己主动断送政治前途。 对此,库珀幽默地回答,“当一个民主社会意识到其他方案行不通的时候,就会尝试这条路。而且我敢肯定,每个国家的财政部长都会喜欢我的政策建议。” 还有人问,如果实施碳税,税率应该是多少?库珀没有给出具体数字,而是解释制定这个税率的原则。“这个税率应该大到引人注目的程度,但不应该大到导致经济衰退的程度;应该在这两者之间。 不同国家在开始的时候,碳税率可以不同,但经过三到五年的时间,所有国家的碳税率应该达到基本一致,这样就不会给企业跨国界钻空子的机会。”
会后,许多听众对库珀在讲演中的表现啧啧称赞。其中以色列前国家科学院院长(President of the Israel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1986…1995),特拉维夫大学化学教授(Tel Aviv University),Joshua Jortner的评价最为形象贴切,“听库珀的讲演就像是在听莫扎特的钢琴曲,丝丝入扣,优雅动听。”■
八十六 哈佛的减排热潮
经济系教授格力斯尔反对鼓励买房子的政策;降低冬天室内取暖温度,提高夏天室内空调温度的标准。
根据美国一项住宅区能源使用调查(Residential Energy Consumption Survey),平均每个住在自己房子里的人比每个租房子住的人要多消耗39%的能源。平均每个住在单家庭别墅(single…family house)的成员比每个出租单元楼(apartment buildings)的人要多消耗49%的能源。显而易见,每个人的住宅面积越大,消耗的能源就越多。为此,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爱德华?格力斯尔(Edward L。 Glaeser)于2009年11月5日在《波士顿环球报》发表文章,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角度极力反对鼓励买房子的政策。
他认为奥巴马不应该签署用联邦政府的钱给买房子的人8000美元的补助(credit),除非这些钱在以后房贷的利息减税中得以补偿(offset,关于利息减税详见《哈佛笔记》中《费尔德斯坦评析美国税收制度》和《开放经济中的税收政策:猫鼠游戏》),或者至少要降低可以用于利息减税的房贷的上限,减少政府赤字的压力。
美国的税收政策一直通过房贷利息减税,鼓励人们买大房子,尤其是单家庭别墅,而不是住在相对拥挤的单元楼里。20世纪50年代,跨州的高速公路的建立引导人们从市中心拥挤的单元楼搬到郊区宽敞的别墅区。房贷利息减税更加鼓励了这个趋势。 结果是美国家庭在住房和汽车交通方面消耗大量能源。格力斯尔认为,明智的税收政策应该减缓、扭转这个趋势。
有人以数据说明,即使美国家庭真的改变生活方式,大量减少能源消耗,对减少全球碳排放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大问题。格力斯尔反对这种说法,认为即使是杯水车薪,也不能不做,美国应该以身作则。如果中国和印度赶上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