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七品,入文翰馆,隶翰林院。成祖复旧制。寻设中书科署于午门外,定设中书舍人二
十人。其恩廕带俸者,不在额内。宣德间,内阁置诰敕、制敕两房,皆设中书舍人。嘉
靖二十年,选各部主事,大理寺评事,带原衔直诰敕、制敕两房。四十四年,两房员缺,
令吏部考选举人为中书舍人。隆庆元年,令两房办事官不得升列九卿。按洪武间,置承
敕监、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
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设二人,从七品。给事中、中书舍人咸隶焉。后罢。司文监、
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罢。
考功监,洪武八年置,设令、丞。九年定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
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八年罢。参掌给授诰敕之事。永乐初,命内阁学士典机务,诏册、
制诰皆属之。而誊副、缮正皆中书舍人入办,事竣辄出。宣德初,始选能书者处于阁之
西小房,谓之西制敕房。而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具稿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房。
此系办事。若知制诰衔,惟大学士与诸学士可带。正统后,学士不能视诰敕,内阁悉委
于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因刘铉不与辅臣会食始。嘉靖末,
复以翰林史官掌外制,而武官诰敕仍自其属为之。若诏赦、敕革之类,必由阁臣,翰林
诸臣不得预。其直文华、武英两殿供御笔札者,初为内官职,继以中书分直,后亦专举
能书者。大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其直两殿、两房舍人,不必
由部选,自甲科、监生、生儒、布衣能书者,俱可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试
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后虽加衔九列,仍带衔办事。楷书出身者,或加太常卿衔,
沈度、沈粲、潘辰等有加至翰林学士、礼部尚书者。洪武初,又有承天门待诏一人,阁
门使四人,观察使十人,后俱革。
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职专
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诸蕃,征聘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赈
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每岁朝审,则行人持节传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
微册,批缴内府。
初,洪武十三年置行人司,设行人,秩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寻改行人为
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更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升品秩,以所任行
人多孝廉人材,奉使率不称旨,定设行人司官四十员,咸以进士为之。非奉旨,不得擅
遣,行人之职始重。建文中,罢行人司,而以行人隶鸿胪寺。成祖复旧制。
钦天监。监正一人,正五品监副二人。正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正八品春、
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正六品五官灵台郎八人,从七品,后革四人。五官保章正
二人,正八品,后革一人。五官挈壶正二人,从八品,后革一人。五官监候三人,正九
品,后革一人。五官司历二人,正九品五官司晨八人,从九品,后革六人。漏刻博士六
人。从九品,后革五人。
监正、副,掌察天文、定历数、占候、推步之事。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率
其属而测候焉。有变异,密疏以闻。凡习业分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回回,曰历。
自五官正下至天文生、阴阳人,各分科肄业。每岁冬至日,呈奏明岁《大统历》,成化
十五年改颁明岁历于十月朔日。移送礼部颁行。其《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
《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录》,并先期进呈。凡历注,御历注三十事,如祭祀、颁
诏、行幸等类。民历三十二事,壬遁历七十二事。凡祭日,前一年会选以进,移知太常。
凡营建、征讨、冠婚、山陵之事,则选地而择日。立春,则预候气于东郊。大朝贺,于
文楼设定时鼓、漏刻报时,司晨、鸡唱,各供其事。日月交食,先期算其分秒时刻、起
复方位以闻,下礼部,移内外诸司救之,仍按占书条奏。若食不及一分,与《回回历》
虽食一分以上,则奏而不救。监官毋得改他官,子孙毋得徙他业。乏人,则移礼部访取
而试用焉。五官正推历法,定四时。司历、监候佐之。灵台郎辨日月星辰之躔次、分野,
以占候天文之变。观象台四面,面四天文生,轮司测候。保章正专志天文之变,定其吉
凶之占。挈壶正知刻漏。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旦之次。漏刻博士定时以漏,
换时以牌,报更以鼓,警晨昏以钟鼓。司晨佐之。
明初,即置太史监,设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佥判太史监事,校事郎,五官正,
灵台郎,保章正、副,挈壶正,掌历,管勾等官。以刘基为太史令。吴元年,改监为院,
秩正三品。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
旸司、时叙郎、纪候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
从九品。洪武元年,征元太史张佑、张沂等十四人,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监令一人,
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监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
五人,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灵台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从七品监候三人,
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又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四品
少监二人,正五品监丞二人。正六品征元回回司天监郑阿里等议历。三年,改司天监为
钦天监。四年,诏监官职专司天,非特旨不得升调。又定监官散官。监令,正仪大夫;
少监,分朔大夫;五官司,司玄大夫;监丞,灵台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灵台
郎,司正郎;五官挈壶正,挈壶郎。十四年,改钦天监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
属官五官正以下,员数如前所列。俱从品级授以文职散官。二十二年,改令为监正,丞
为监副。三十一年,罢回回钦天监,以其历法隶本监。明初,又置稽疑司,以掌卜筮,
未几罢。洪武十七年,置稽疑司,设司令一人,正六品,左、右丞各一人,从六品,属
官司筮,正九品,无定员。寻罢。
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其属,御医四人,正八品,后增至十
八人,隆庆五年定设十人。生药库、惠民药局,各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太医院掌医疗之法。凡医术十三科,医官、医生、医士,专科肄业:曰大方脉,曰
小方脉,曰妇人,曰疮疡,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接骨,曰伤寒,曰咽喉,曰金镞,
曰按摩,曰祝由。凡医家子弟,择师而教之。三年、五年一试、再试、三试,乃黜陟之。
凡药,辨其土宜,择其良楛,慎其条制而用之。四方解纳药品,院官收贮生药库,时其
燥湿,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诊视御脉,使、判、御医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选药,
连名封记药剂,具本开写药性、证治之法以奏。烹调御药,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剂合
为一,候熟,分二器,一御医、内臣先尝,一进御。仍置历簿,用内印钤记,细载年月
缘由,以凭考察。王府请医,本院奉旨遣官或医士往。文武大臣及外国君长有疾,亦奉
旨往视。其治疗可否,皆具本覆奏。外府州县置惠民药局。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
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试遣。岁终,会察其功过而殿最之,以凭黜陟。
太祖初,置医学提举司,设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医学教授,
正九品学正、官医、提领。从九品寻改为太医监,设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吴元年,
改监为院,设院使,秩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三
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六年,置御药
局于内府,始设御医。御医局,秩正六品,设尚药、奉御二人,直长二人,药童十人,
俱以内官、内使充之。设御医四人,以太医院医士充之。凡收受四方贡献名药及储蓄药
品,奉御一人掌之。凡供御药饵,医官就内局修制;太医院官诊视。十四年, 改太医院
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吏目一人。属官御医四人,俱如文职授散官。二十二年,
复改令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