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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4年第2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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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安静,个人的生活也就有了规律。我每天差不多总是七点起床,梳洗过后便到院中去打拳,自一刻钟到半点钟,要看高兴不高兴。不过,即使高兴,也必打上一刻钟,求其不间断。遇上雨或雪,就在屋中练练小拳。 
  这种运动不一定比别种运动好,而且耍刀弄棒,大有义和拳上体的嫌疑。不过它的好处是方便:用不着去找伴儿,一个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活动;独自打篮球,虽然胜利都是自己的,究竟不大有趣。再说,和大家一同打球,人家用多大的力气,自己也得陪着;不能一劲儿请求大家原谅。打拳呢,可长可短,可软可硬,由慢而速,亦可由速而慢,缺乏纪律,可是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它没有篮球足球那么激烈,可比纯徒手操活泼,练上几趟就多少能见点汗儿;背上微微见汗,脸色微红,最为舒服。只要有恒心,天天活动一会儿,必定有益。 
  打完拳,我便去浇花,喜花而不会养,只有天天浇水,以求不亏心。有的花不知好歹,水多就死;有的花,勉强的到时开几朵小花。不管它们怎样吧,反正我尽了责任。这么磨蹭十多分钟,才去吃早饭,看报。这差不多就快九点钟了。 
  吃过早饭,看看有应回答的信没有;若有,就先写信,溜一溜脑子;若没有,就试着写点文章。在这时候写文,不易成功,脑子总是东一头西一脚的乱闹哄。勉强的写一点,多数是得扔到纸篓去。不过,这么闹哄一阵,虽白纸上未落多少黑字,可是这一天所要写的,多少有了个谱儿,到下午便有辙可循,不至再拿起笔来发怔了。简直可以这么说,早半天的工作是抛自己的砖,以便引出自家的玉来。 
  十一时左右,外埠的报纸与信件来到,看报看信;也许有个朋友来谈一会儿,一早晨就这么无为而治的过去了。遇到天气特别晴美的时候,少不得就带小孩到公园去看猴,或到海边拾蛤壳。这得九点多就出发,十二时才能回来,我们是能将一里路当作十里走的;看见地上一颗特别亮的砂子,我们也能研究老大半天。 
  十二点吃午饭。吃完饭,我抢先去睡午觉,给孩子们示范。等孩子都决定去学我的好榜样,而闭上了眼,我便起来了;我只需一刻钟左右的休息,不必睡那伟大的觉。孩子睡了,我便可以安心拿起笔来写一阵。等到他们醒来,我就把墨水瓶盖好,一直到晚八点再打开。大概的说吧,写文的主要时间是午后两点到三点半,和晚上八点到九点半。这两个时间,我可以不受小孩们的欺侮。 
  九点半必定停止工作。按说,青岛的夜里最适于写文,因为各处静得连狗仿佛都懒得吠一声,可是,我不敢多写,身体钉不住;一咬牙,我便整夜的睡不好;若是早睡呢,我便能睡得像块木头,有人把我搬了走我也不知道,我可也不去睡的太早了,因为末一次的信是九点后才能送到,我得等着;还有呢,花猫每晚必出去活动,到九点后才回来,把猫收入。我才好锁上门。有时候躺下而睡不着,便读些书,直到困了为止。读书能引起倦意,写文可不能;读书是把别人的思想装入自己的脑子里,写文是把自己的思想挤出来,这两样不是一回事,写文更累得慌。 
  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整天,该热闹了。看朋友,约吃饭,理发,偶尔也看看电影,都在这两天。一到星期一,便又安静起来,鸦雀无声,除了和孩子们说废话,几乎连唇齿舌喉都没有了用处似的。说真的,青岛确是过于安静了。可是,只要熬过一两个月,习惯了,可也就舍不得它了。 
  按说,我既爱安静,而又能在这极安静的地方写点东西,岂不是很抖的事吗?唉!(必得先叹一口气!)都好哇,就是写文章吃不了饭啊! 
  我的身体不算很强,多写字总不能算是对我有益处的事。但是,我不在乎,多活几年,少活几年,有什么关系呢?芽死,我不怕;死不了而天天吃个半饱,远不如死了呢。我爱写作,可就是得挨饿,怎办呢?芽连版税带稿费,一共还不抵教书的收入的一半,而青岛的生活程度又是那么高,买葱要论一分钱的,坐车起码是一毛钱?选怎样活下去呢? 
  常常接到青年朋友们的著作,教我给看,改;如有可能,给介绍到各杂志上去。每接到一份,我就要落泪,我没有工夫给详细的改,但是总抓着工夫给看一遍,尽我所能见到的给批注一下,客气的给寄回去。有好一点的呢,我当然找个相当的刊物,给介绍一下;选用与否,我不能管,尽到我的心算了。这点义务工作,不算什么;我要落泪,因为这些青年们都是想要指着投稿吃饭的呀!——这里没有饭吃! 
  干什么不是以力气挣钱呢,卖文章也是自食其力,不是什么坏事。不过,干这一行,第一是大有害于健康;老趴在桌上写,老思索,老憋闷得慌;有几个文人不害肺病呢?芽第二是卖了力气,拼了命,结果还卖不出钱来。越穷便越牢骚,越自苦,越咬牙,不久,怎样?芽不幸短命死矣!穷而后工,咱没见过;穷而后死,比比皆是。但分能干别的去,不要往这里走,此路不通! 
  为艺术而牺牲哟,不怕哟?选好,这要不是你爸爸有钱,便是你不想活着。不想活着,找死还不容易,何必单找这条道儿?这么死,连死都不能痛痛快快的。到前线上去,哪一个枪弹不比钢笔头儿脆快呢? 
  我爱说实话,实话本不能悦耳;信不信由你吧,我算干够了。只有一条路可以使我继续下去这种生活,得航空奖券的头奖。不过,梦上加梦,也许有一天会疯了的。 


“《当代》文学拉力赛”第一站冠军揭晓
  竞赛评委组成: 
  孙小宁(《北京晚报》记者) 
  邢育森(网络作家) 
  匡文立(兰州市作协副主席) 
  杨浪(《证券市场周刊》副社长) 
  冯小虎(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评委推荐篇目: 
  《警察与流氓》作者:程琳 
  推荐人:孙小宁邢育森匡文立杨浪冯小虎 
  评选结果: 
  长篇小说《警察与流氓》荣获2004年第一站“《当代》最佳”称号。 


“《当代》文学拉力赛”第一站评委评语
  推荐人:冯小虎 
   
  推荐篇目:《警察与流氓》作者:程琳 
  推荐意见:自从得知要当评委,就憋着要投李国文一票。真的喜欢他在《当代》写的这些文章。简直觉得比他的小说都好。而且不止好一个档次。最后却选了《警察与流氓》。 
  这篇小说写得真是好。故事并不沉重,但却明明白白地在忧国忧民;作品看来并没有准备当《红楼梦》写,但我觉得它起码是走在《红楼梦》的路上。听说现在北京小资最紧要的事情就是在床头摆些精致杂志以壮行色,所以看小说也几乎变成高雅文化了。其实《红楼梦》当年就是淫秽文字,那时的高中生看了就要大板子打得血肉横飞的。所以总觉得,小说写得好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不要掉书袋装孙子。前者是个才气问题,不是个人努力就可以改善的;后者却是个道德品质问题,已经与人格有关了。这篇小说符合我的这个标准。 
  第二个标准就是作品要记录当代,而且要真实地记录?穴当然要艺术化,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雪,起码要向着流传后世、以资参照的方向努力。这也是我对《当代》情有独钟的重要原因。像《金光大道》那样红几年就烟消云散,实际上对作者和读者的生命都是残酷的浪费。这小说里的警察就是我认识的那些警察,流氓也是我认识的那些流氓,所以它符合我的第二个标准。 
  还有第三个标准,就是要好看。小说总写得像“翻身道情”,就不是小说了。不过这个标准不干我的事,那是《当代》编辑的问题。 
  2004年2月1日13∶50于柏林洪堡大学 
   
  推荐人:匡文立 
   
  推荐篇目:《警察与流氓》作者:程琳 
  推荐意见:“警匪”题材向来比常态生活更具有观赏性,当然这一点主要体现于影视,“警匪”一出现,故事性动作性紧张度是题材的天然素质,只要编导不特别弱智,没给弄得台词傻兮兮,事件逻辑荒谬,一般都能做到“好看”。小说另当别论,毕竟小说的评价系统与影视不同,所以写警匪故事的小说不是没有,但多数都归在“大众读物”或“法制文学”范围。《警察与流氓》以警察为主人公(并且是“刑警”)来写严肃意义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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