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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说:“陈田二字声相近,遂以为田氏。”《正义》说:“敬仲既奔齐,不欲称本国故号,故改陈字为田氏。”清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陈氏改为田氏是春秋以后的事,不是陈完奔齐之后立即改为田氏。
田稺孟夷生湣孟庄,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田文子事齐庄公。
晋之大夫栾逞作乱于晋,来奔齐,齐庄公厚客之。晏婴与田文子谏,庄公弗听。
文子卒,生桓子无宇。田桓子无宇有力,事齐庄公,甚有宠。
无宇卒,生武子开与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其(粟)〔禀〕予民以大斗①,行阴德于民②,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公,景公弗听。已而使于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其卒归于田氏矣。”
晏婴卒后,范、中行氏反晋。晋攻之急,范、中行请粟于齐。田乞欲为乱,树党于诸侯,乃说景公曰:“范、中行数有德于齐,齐不可不救。”齐使田乞救之而输之粟。
①禀(lǐn,凛):官方赐给粮食。 ②阴德:暗中施恩。
景公太子死,后有宠姬曰芮子,生子荼。景公病,命其相国惠子与高昭子以子荼为太子。景公卒,两相高、国立荼,是为晏孺子。而田乞不说①,欲立景公他子阳生。阳生素与乞欢。晏孺子之立也,阳生奔鲁。田乞伪事高昭子、国惠子者,每朝代参乘②,言曰:“始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谋作乱。”又始大夫曰③:“高昭子可畏也,及未发生之。”诸大夫从之。田乞、鲍牧与大夫以兵入公室④,攻高昭子。昭子闻之,与国惠子救公。公师败。田乞之众追国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杀高昭子。晏(孺子)〔圉〕奔鲁⑤。
①说:同“悦”。 ②参乘:此指在车上右边护卫或陪侍的人。 ③绐(dài,代):欺骗。④公室:春秋战国时诸侯的家族或其政权称为公室。这里指国君的住处。 ⑤晏圉(yǔ,雨)奔鲁:据《左传·哀公六年》记载,奔鲁的是晏婴的儿子晏圉。司马迁误作晏孺子。
田乞使人之鲁,迎阳生。阳生至齐,匿田乞家。请诸大夫曰:“常之母有鱼菽之祭①,幸而来会饮。”会饮田氏。田乞盛阳生橐中②,置坐中央。发橐,出阳生,曰:“此乃齐君矣。”大夫皆伏谒③。将盟立之,田乞诬曰:“吾与鲍牧谋共立阳生也。”鲍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诸大夫欲悔,阳生乃顿首曰④:“可则立之,不可则己。”鲍牧恐祸及己,乃复曰:“皆景公之子,何为不可!”遂立阳生于田乞之家,是为悼公。乃使人迁晏孺子于骀,而杀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为相,专齐政。
①常之母:田常之母,即田乞之妻。鱼菽之祭:鱼、豆之类的祭品。这里是谦称备有简便的菜肴。 ②橐:口袋。 ③伏谒:谒见尊者,伏地而通姓名。 ④顿首:叩头。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为田成子。
鲍牧与齐悼公有郄①,弑悼公②。齐人共立其子壬,是为简公。田常成子与监止俱为左右相,相简公。田常心害监止③,监止幸于简公,权弗能去。于是田常复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④,归乎田成子⑤!”齐大夫朝,御鞅谏简公曰:“田、监不可并也,君其择焉。”君弗听。
①郄(xì,戏):同“郤”。嫌隙,因猜疑而产生的仇怨。 ②弑悼公:《左传·哀公八年》记载的是悼公杀死了鲍牧,两年后齐人杀死悼公。 ③害:妒忌。 ④妪:老年妇女。芑(qǐ,岂):一种野菜,可食。另指一种谷类植物。 ⑤归乎田成子:按,田成子是田常的谥号,生前是不可能有的。这里称谥号,显然不是民歌的原貌。《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也记载了这首民歌:“讴乎,其已乎!苞乎,其往归田成子乎!”与《史记》所记不同,可见其流传中有所变化的痕迹。
子我者,监止之宗人也①,常与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宠。子我曰:“吾欲尽灭田氏適②,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于田氏疏矣。”不听,已而豹谓田氏曰:“子我将诛田氏,田氏弗先,祸及矣。”子我舍公宫③,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宫④,欲杀子我。子我闭门。简公与妇人饮檀台,将欲击田常。太史子余曰:“田常非敢为乱,将除害。”简公乃止。田常出,闻简公怒,恐诛,将出亡。田子行曰:“需⑤,事之贼也⑥。”田常于是击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胜,出亡。田氏之徒追杀子我及监止。
简公出奔,田氏之徒追执简公于徐州。简公曰:“蚤从御鞅之言⑦,不及此难。”田氏之徒恐简公复立而诛已,遂杀简公。简公立四年而杀。于是田常立简公弟骜,是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为相。
①《索隐》及清梁王绳《史记志疑》都认为子我就是监止,司马迁误为二人。 ②適。同“嫡”。这里指直系亲族。 ③舍:住宿。 ④如:到……去。 ⑤需:迟疑。 ⑥贼:败坏,害。 ⑦蚤:通“早”。
田常既杀简公,惧诸侯共诛己,乃尽归鲁、卫侵地,西约晋、韩、魏、赵氏,南通吴、越之使,修功行赏,亲于百姓,以故齐复定。
田常言于齐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行之五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田常于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强者,而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①。
田常乃选齐国中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后宫②,后宫以百数,而使宾客舍人出入后宫者不禁③。及田常卒,有七十余男。
①食:食邑,即领地。 ②七尺:春秋战国时期的一尺约合今22—23厘米,七尺约相当于今1。55米—1。60米。 后宫:原指妃嫔居住之所,常借代为妃嫔或姬妾。 ③舍人:亲近侍从。
田常卒,子襄子盘代立,相齐。常谥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齐宣公,三晋杀知伯①,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与三晋通使,且以有齐国②。
襄子卒,子庄子白立。田庄子相齐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晋,毁黄城。围阳狐。明年,代鲁、葛及安陵③。明年,取鲁之一城。
庄子卒,子太公和立④。田太公相齐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鲁之郕。明年,宣公与郑人会西城。伐卫,取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会自廪丘反。
宣公卒,子康公贷立。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不听政。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⑤, 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鲁败齐平陆。
三年,太公与魏文侯会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为齐侯,列于周室⑥,纪元年。
①三晋:指晋国的韩、赵、魏三家贵族。 ②且:将近,几乎。以:通“已”。③葛:《六国年表》作“莒”。安陵:《六国年表》作“安阳”。 ④《索隐》据《竹书纪年》认为,庄子之后还有悼子,因在位时间短,所以史书未录。 ⑤海上:海边。 ⑥列于周室:列名于周王朝,表示被正式承认为诸侯。
齐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①。桓公午五年,秦、魏攻韩,韩求救于齐。齐桓公召大臣而谋曰②:“蚤救之孰与晚救之?”驺忌曰:“不若勿救。”段干朋曰:“不救,则韩且折而入于魏③,不若救之。”田臣思曰:“过矣君之谋也!秦、魏攻韩,楚、赵必救之,是天以燕予齐也。”桓公曰:“善。”乃阴告韩使者而遣之。韩自以为得齐之救,因与齐、魏战。楚、赵闻之,果起兵而救之。齐因起兵袭燕国,取桑丘④。
六年,救卫。桓公卒,子威王因齐立⑤。是见,故齐康公卒,绝无后,奉邑皆入田氏。
①和卒,子桓公午立:《索隐》引《竹书纪年》云:“齐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yǎn,演;又读shàn,善)立。后十年,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据此,田和死后,不是田午而是田剡继位。十年后,田午杀死田剡和孺子喜才即位为桓公,时当在前374年。司马迁在本篇中漏掉了田剡一代。 ②齐国君臣讨论出兵救援他国问题在本篇中出现不只一次,威王二十六年讨论救赵问题,宣王二年也是讨论救韩问题,这三次都有邹忌参加,并且情节和语言均相类似。可能是作者把不同史料中的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