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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他们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各家的孩子不必分头放羊割草了,因此也有了上学的可能——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就是这样聚集起来的。正是这种可能,使以后的一切社会改革有了可能。
也许高层领导者们有太多极端理想化的追求,后来在这件事情上确实也推进得太快、太急、太大、太粗,渐渐脱离了实情和人性,产生了很多不良后果,但在合作化之初,那几乎是雪中送炭,为大地保留了最低的温度。
《铁皮鼓》里那个矮小的男孩子能够见证很多连大人也看不清的历史,在我们家乡,这个男孩子就是我。
第三章
旧屋与旗袍
旧屋,是指我出生并生活到十岁离开的屋子,地处浙江慈溪桥头镇车头村一个叫高地地的宅落里。从我出生到离开,桥头镇都属余姚县,好像是一九七九年划人慈溪的。
旧屋所在,是地道的农村,唯一的热闹去处是一华里之外的桥头镇,但那只是一截临河的窄街,一座普通的石桥,几家小小的店铺,每天清晨有一点买卖农产品的集市,走几步就完了。
越是无处可去,屋子对人就越是重要。
我家屋子不是独立的,是一排长楼中的一户。这排长楼不知是余家哪一代祖先建造的,在我出生之时早已破旧。长楼朝南,分七个单元,东边三个,西边三个,中间—‘个是公共活动场所,叫“堂前”,我想最早应该是安置祖宗牌位和祭祀的地方。我家是紧挨“堂前”的西边第一家,进出的门户要通过“堂前”。从格局看,应该是这排楼中最重要的一个单元,估计在建楼之初,我家祖先属于长子、大房。
从“堂前”进门便是“前间”,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一看便知,这是我家待客、供香、摆酒、祭祖的礼仪场所,尽管在我记忆中,它是那样的狭窄和简陋。
在全村,这间屋子最热闹,夜间经常坐满了人。因此,在西墙前面排着很多长凳,来人多了,就把长凳拉开搁在四周。一条长凳上挤四个人,前前后后又站着很多人。从后面看去,这些坐着、站着的人都黑森森的看不清面目,又都显得十分高大。影子塞满了四边墙壁,有几个头影还映到天花板上去了。
光源在八仙桌上,是一个小油碟,上面斜搁着一根灯草,火苗像—粒拉长了的黄豆,一抖一抖。火苗映着一个短发女子的脸,她才二十出头,眸子安静,脸带羞涩,正在埋头书写。她,就是我妈妈。 ,
妈妈是全村唯一有文化的人,因此无论白天、夜晚,她都要给全村乡亲读信、写信、记账、算账。
村民不管隐私不隐私的,全村基本上又都算本家,一家有信全村听,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消遣。我相信,从小习惯了上海思维的妈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诵读一家私信,一开始一定很不习惯。她用眼色询问上门来求她读信的那个妇人,要不要请别人离开一下。
那位妇人一定不会理解妈妈的眼色,妈妈这才慌忙看一下四周,开始移过信纸。读信时,妈妈会把声音尽量放轻,但她发现,越轻,凑过来的脑袋就越多,而他们口中吐出的劣质烟气也越是呛人。时间—长,她也就放开了声音。
妈妈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穿的是旗袍。旗袍是在上海做的,很合身,但对高地地的人来说,却是奇装异服。
结婚那天下轿,穿的是织锦缎旗袍,酒红色中盘旋着宝蓝色,让村里人眼前一亮。但更让村里人注意的是新娘子的容貌,他们还来不及把她的衣饰分开来一件件打量。而且,乡下人历来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嫁妆看成又高又远的事,即使从眼前擦过,也只当戏文传奇,不会用寻常目光评判。美丽的婚服穿过一次也就压到箱底去了,没有机会再穿,成了一个缥缈而匆忙的回忆。
但是第二天,村里人奇怪了,新娘子还是穿着旗袍,只不过换成阴丹士林的,一色正蓝,与织锦缎那件一样合身。更奇怪的是,她居然穿着这身旗袍拎着篮子到河边淘米、洗菜去了。
在妈妈看来,阴丹士林旗袍就是工作服。这身旗袍的颜色比村里其他女人的服装都要单一,而且料子也极普通。
妈妈出门很少,但不管走到哪里,稍一回身,总能看到窗口、门边星星点点注视的目光。她以为是乡亲们对新人好奇,便红脸低头,用微笑打一个没有具体对象的招呼,快步回家了,而不知道麻烦主要出在那身旗袍。
祖母也来自上海,当然看不出妈妈的旗袍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个儿媳妇处处让她顺眼。直到有一天,祖父的堂弟余孝宏先生对妈妈说了一句话,才传达出了一个村庄对一种服装的嘀咕。
孝宏爷爷坐在草垛边的石墩上,叫了一声妈妈的小名。这小名,是他从祖母的呼叫声中听来的,他与祖母同辈,这么叫很合适。
妈妈停步,恭敬地等他说话。
他说:“你这种穿法是朱家的,这里不这么穿。”
妈妈看了一眼自己的旗袍,没有听懂他的话,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孝宏爷爷其实是个很轻松的人,平日里习惯说说笑笑,一点也不想摆长辈的架子,看到我妈妈发愣,就笑了,说:“你看这里的女人,都是穿老布裤干活的。你这身,又不过节又不做客,太齐整。”
在我们乡下,“齐整”这个词,含有漂亮的意思。
妈妈“哦”了一声,点点头,便转身回家禀告祖母。祖母一听就来气,“就他管得宽!把他老婆都管成了痴子!”
话虽重,口气却是打趣式的,祖母说的时候还笑出声来了。
“痴子”也就是疯子,是指孝宏爷爷的前妻,祖母的妯娌,一直蛰居在我家西边邻屋的楼上。这是我们童年时代最渴望见到又最害怕见到的人物。她比我祖母年轻多了,我见到时大概也就是四十多岁吧,偶尔下楼来,不讲话,也不给谁打招呼,不胖不瘦,表情平静地轻声自语着什么,走不了几步又上楼了。
记得我五岁时有一次从山里采了一大把杜鹃花回来,在后门正遇到她下楼。她眼神定定地看了我手上的杜鹃花一会儿,又移眼看了看我。我分出两枝花来送给她,她把花拿到眼前又细看了一下,却立即塞回到了我手里,转身便上了楼,没发出一点声音。
前妻疯了,孝宏爷爷又续娶了一位,那就是至今健在的我的小阿婆了。小阿婆只比我妈妈大三岁,却长了一辈,她干练爽利,丰腴白净,是村子里的一个人物,如果用现代传媒的语言来定位,算是“该村妇女界的言论领袖”。小阿婆是从北边的新浦沿嫁过来的,那里靠着海,有渔业、盐业、航运业,远比我们村里开化。据说小阿婆还见过在整个浙北、浙东都鼎鼎有名的强势士绅王尧辉先生。王尧辉的强势,在于他有效地掌控了三北地区的盐业,这可是身价无限的土皇帝,早被此间村民神化了,小阿婆居然见过!光凭这一点,就使她在村民中的地位不凡。
小阿婆告诉乡亲:“连王尧辉家的佣人也吃得起馄饨。”然后她细细讲述馄饨是什么。非常薄的面粉皮子,包住了一点点最新鲜的肉馅儿,水一煮,薄皮子像云一样飘起来了。乡亲们一听,心也飘起来了。
“跨了泥堆过来,怎么能不洗?”一个没过门的漂亮姑娘已经把他的脚按进脚盆,帮他洗了。
他还在叫:“毛巾太旧了,我用不惯!”其实他洗脸都用不上那么新的毛巾。
踩菜是有报酬的,不是钱,是粮食。好谷好米给得少,杂粮就多一点。越英就靠这个季节挣点粮食,总是要杂粮,最贱的是山薯干,一袋袋加起来可以糊口几个月。
让人惊奇的是,短短的腌菜季节过去,谁也不理越英了,连前几天给他洗过脚的姑娘都不正眼看他。他要在长久的冷遇中憋足气,只等下一个腌菜季节,作姿弄态地狠狠报复。
人们日常见到的他,总是在乡间泥路上拖拖沓沓。土匪已经消灭,家仇已经洗雪,腌菜已经封缸,他像无聊的名土,带着夕阳投下的影子,走进黑夜。
——就讲这三个“懒汉”吧,其他小的还不少,都不及他们有名堂。
十五
“懒汉”不是坏人,因此整治他们就得客客气气。他们每一个都有逗人之处,使得整治过程一直夹带着笑声。如果说,批判“恶婆婆”是为了解救乡间年轻女子,那么,这次整治“懒汉”是为了解救乡间年轻男子。然而,前者能找到“反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