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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 考琳·麦卡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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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一样颤着、抽动着。她走到床边,趁他的恶梦还没有完全做开的时候,把他的身子扳过来,侧着躺,然后她站在那里。低头看了他一会儿。他多像帕迪啊!
  在隔壁的房间里,杰克和休吉几乎抱到一起去了。这一对够人呛的小淘气!他们没有不调皮的时候,但是却没有恶意。她枉然地想把他们俩分开,多少整理一下他们的被褥,可是这两个红卷毛小子不愿分子。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作罢了。她想不通他们俩像这样睡了一夜醒来以后,怎么能够恢复体力,可是,他们却似乎越来越壮实了。
  梅吉和斯图尔特住的房子时这两个小家伙来说是太邋遢,太缺乏生气了;屋里漆的是沉闷的棕色,地面上铺的是棕色的油毡,墙上没有画片,和其它卧室没什么两样。
  斯图尔特在倒着睡,他几乎全蒙进了被了里,只看得见穿着小睡衣的屁股撅在本来应该是脑袋所在的地方。菲发现他的头挨着膝盖,奇怪的是,他依然像平时一样,并不感到窒息。她小心地把手伸到被子里面,一下怔住了。又尿床了!(口害),要是等到天亮,无疑连枕头也会尿湿的。他老是这样,颠倒过来,再尿上一泡。唉,五个孩子有一个尿床还算不错呢。
  梅吉蜷成了一小团,大拇指含在嘴里,扎着手帕的头发全散开了。这是唯一的女孩子。菲在离去以前,只顺便瞟了她一眼;梅吉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她是一个女性,菲知道她的命运将会如何。她既不羡慕她,也不怜悯她。男孩子可就不一样了,他们是奇迹,是从她女性的身体中幻化出来的男性。家里没个帮手是件苦事,但是值得。在与帕迪同类的人中间,他的儿子们是他所具有的品性最好的证明。让男人去养儿子吧,他是个真正的男人。
  她轻轻地关上了自己卧宝的门,把灯放到了镜台上。她用灵巧的手指飞快地把外衣领口到髓部之间的许多扣子解开,从胳膊上脱了下来;她把胳膊从衬衣里褪了出来,非常小心地把衬衣抵在胸前。然后她轻轻地扭动身体,穿上了一件法兰绒长睡衣。只是在这时,在得体地把身子护住以后,她才丢开了衬衣,脱掉内裤和宽松的胸衣。扎得紧紧的金发散了下来,发卡全都放进了镜抬上的海贝壳里。但即使连那头柔美、厚密、又直又亮的头发,她也不许它们随随便便。她把双肘举到头上,两手弯到脖子后面,很快地把头发编了起来,然后她转过身向卧床走去,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可是帕迪已经睡着了,于是她深深地松子口气,这倒不是说帕迪有兴致的时候是一件坏事,因为他是个腼腆、温柔、体贴的男人。不过在梅吉两、三岁之前,再要孩子就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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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考琳·麦卡洛

 
 
 

 


  
第02章

   
  星期天,当克利里一家到教堂去的时候,梅吉不得不和比她稍大的一个小哥哥留在家里。盼着自己长大,也能去教堂的那一天。帕德里克·克利里认为,年幼的孩子除了在自己的屋里呆着以外,不宜到任何别的地方去,按着他的这个规矩甚至连礼拜堂也包括在内。等到梅吉上了学,让人相信她能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的时候,才准她去教堂。在这以前是不行的。因此,每个星期天的早晨,她都凄凄然地站在大门边上的金雀花丛旁,眼巴巴地看着全家人挤上那辆破旧的两轮轻便马车,那个被指定照看她的哥哥则竭力装出能逃脱作弥撒是一大幸事的样子。克利里一家人中,真正乐于不与家里其他人同行的只有弗兰克。
  帕迪的宗教信仰是他生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和菲结婚的时候,天主教会是在很勉强的情况下同意的,因为菲是英国教会的信徒。尽管她为帕迪放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可是她拒绝改信天主教。阿姆斯特朗家是纯正的英国教会出身的老世家,而帕迪是个来自爱尔兰的、身无分文的移民,除此以外,很难说清楚这其中的原委了。在第一批〃官方〃的称民到达新西兰之前,阿姆斯特朗家族就早已定居在这里了,这是殖民贵族的证明。从阿姆斯特朗的观点来看,只能说菲奥娜缔结了一个门第极不相称的婚姻。
  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创立了新西兰家族。
  这个发现是以一个事件开头的,这个事件在18世纪的英国引起了未曾料到的反响,那就是美国的独立战争。在1776年以前,每年都有一千多名英国的轻罪犯被运到弗吉尼亚和南北卡罗莱纳,被卖去做比奴隶强不了多少的契约苦役。当时的英国法律是冷酷无情、毫不手软的:杀人犯、纵火犯、令人难以理解的〃冒充埃及人犯〃和偷窃超过一先令的盗窃犯均被处以绞刑。轻微的犯罪则意味着要被终身发配美洲。
  可是,美洲这条出路在1776年被堵死了,英国发觉国内的犯罪人数在迅速增加,而且没有地方可安置。监狱已经塞得超员,其余的被塞进了泊在河口的朽坏的废船上①。有什么需要,就有什么行动。阿瑟·菲利浦舰长受命启航前往南半球的大陆了,此举是十分勉强的,因为它意味着要花费数千英镑。那一年是1787年。他的11只船的舰队载着一千多名犯人,再加上水手、海军军官和一队海军陆战队士兵。这不是一次光荣的奥德塞寻求自由的航行;在1788年的1月底,从英国启锚的几个月之后,这支船队到达了植物港②。狂妄的乔治三世陛下找到了一块倾泄他的罪犯的新疆土新南威尔士殖民地。
  ①当时英国把废船用作监狱,监禁犯人。译注
  ②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早期英国犯人的居住地,该地因植物品种多样而得名。译注
  1801年,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刚满20岁的时候,就被判处了终身发配。阿姆斯特朗的后代坚持认为他出身于萨默赛特的一个由于美国革命而损失了家产的名门望族,并且认为加之于他的罪名是莫须有的,然而他们谁也没费心去认真追溯他们这位杰出的祖先的经历,他们只是享受着他的荣耀,并且还即兴做些编造。
  不管他在英国生活时的出身和状况如何,反正年轻的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是个强悍、暴戾的人。在驶往新南威尔士的、一言难尽的几个月的全部航程里,事实表明,他是一个顽固的、难以对付的犯人,而且以拒绝去死而博得了他同船军官们的青睐。1803年,当他到达悉尼的时候,他的行为更不像话了,于是他被遣送到了诺福克岛上的一所关押难以管教的犯人的监狱里。然而,他劣性不改,什么也无济于事。他们饿他,把他关进不能坐、不能站立、也不能躺卧的单间小牢房里;他们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把他用链子锁在海中的岩石上,让他半泡在水里。而他却嘲笑他们,他瘦得就像一把骨头包在帆布里,满口没有一个牙,身上没有一块巴掌大的地方没伤疤,但是他的内心燃烧着炽热的反抗之火,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将它扑灭。每天开始的时候,他立下不死的决心,每天结束的时候,他为看到自己依然活着而洋洋得意地笑。
  1810年,他被送到了文·德曼陆地①、他被铁链和一帮囚犯串在一起,在霍巴特市②背后的硬得像铁的砂石地里修路。在头一次机会中,他就用镐把带领队伍的骑警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和其他10个犯人一起把另外5个骑警也残杀了;他们把警察的肉从骨头上一片片地剐下来,直到他们在痛苦的叫喊中死去。他们和看守他们的兵士都是野兽,是一群感情已经退化到低于人类的蒙昧生灵,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是不会不去触动那些折磨他的人或者让他们尽快死去而逃之夭夭的,就像他决不会当个顺从的犯人那样。
  ①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的旧称。译注
  ②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南端的一个城市。译注
  这11个人带着他们从骑警那里得到的朗姆酒、面包和干牛肉,艰难地穿过了几英里的寒冷的雨林地带,出现在霍巴特的一家捕鲸场里,他们从那里偷了一艘长艇,在没有食物、没有水也没有帆的情况下,就启航漂渡塔斯曼海。当这艘长艇被冲上新西兰南岛的荒蛮的西海岸时,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和另外两个人还活着。他从来没有谈起过那次令人难以置信的旅程,但隐约听说,这三个人是靠杀害同伴中的弱者而生存下来的。
  这是发生在他被遣送出英国以后仅仅九年的事。他依然是个年轻人,可看上去却像60岁了。头一批由官方批准的移民于1840年到达新西兰的时候,他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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