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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家族--检察官手记 作者:谢朝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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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清楚了,判决结果却令人不解。判决说,……郑、燕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
应共同承担。……未收回的60640 元农药款及资金利息由燕本志、郑三奎各承担一
半,7500元案件审理费各负责3750元。

    这样的判决结果,一审时燕本志就估计到并曾主张这样解决过——一审开庭后
的第二天,燕本志劝郑三奎撤诉,60640 元的债务先平摊,两人共同去周志全处追
回农药款再说。当时,郑三奎也同意了,但达川市法院的某法官却强硬地坚持要燕
本志付清60640 元后才能撤诉和认定为合伙纠纷。燕本志气愤地问:那不等于郑三
奎与我真的是购销关系?于是,本能和解的一场官司被这位法官“逼上梁山”。

    打了4 年多官司,6 万多元的农药款连本带息增加到了11。5万余元,诉讼费7500
元,按判决,郑、燕将各负责6 万多元。燕本志想:如果是这样,仍等于一审的判
决结果,这几年的官司不等于白打了?现在,为打官司,人变老了,工作丢了、家
搞穷了,孩子的学业耽误了,岂能仍然接受这不公正的结局!

    1998年4 月,燕本志选择了一条请求检察机关抗诉的道路。

             抗诉,还弱者一个公道

    找检察机关抗诉这条路是达川市法院一些好心的法官们指出的。当时,数次受
挫的燕本志对官司的胜出几乎已到了绝望的地步,他觉得这场受人编排操纵的官司
已找不到出路,也走不到尽头。这场官司已搞得他一贫如洗。身心疲惫。对于不幸
的人,生命只是一种累赘,他甚至想到了死。但有法官劝他,你这案子找检察院抗
诉还是有希望的。见他满怀狐疑,那法官举例说,开江县有个叫王子见的农民因收
不到煤厂的转包费而告上法庭,一审判错,二审又判错,重审重判错,检察机关抗
诉后,再诉再错判,最后在达川地区检察分院民行处唐高兴处长等人的支持下,王
子见终于打赢了耗时5 年的官司。

    法官说服了燕本志,他半信半疑地去了达川地区检察分院民行处。当把案情的
有关证据展示完毕时,燕本志从唐高兴、程继先等检察官那愤怒的目光中看到希望。

    那之后,检察官们虽十分关心并认真办理着燕本志的案子,但抗诉工作进展得
并不顺利——事隔数年,取证困难,调卷更困难。8 个月后,检察机关才从法院调
出了卷。检察官们通过阅卷结合调查取证的材料,得出了“此案判决适用法律不当,
确有错误,实体判决显失公平”的结论。

    1999年1 月19日,达川检察分院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提请抗诉报告。

    但抗诉很快遭到挫折——因有人提出燕本志和他的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陈述了
“利润对半分成”和“利润共同分配”两种不同意见,省院的抗诉遇到了麻烦。消
息传来,燕本志彻底绝望了,他失声痛哭,悲愤欲绝。案件承办人却劝慰他:老燕,
此案肯定有问题,别灰心,我们共同找证据再抗。

    1999年3 月,检察官们多次找法院法官了解庭审情况,获取相关证据,发现所
谓燕和他的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陈述“利润对半分成”和“利润共同分配”的两种意
见,卷内均无旁证证明。

    根据《民法》35条规定,该案诉讼双方在协议的约定无据可查的情况下,应按
照合伙人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郑、燕应按出资16。4万元和1。1 万元的
比例承担60640 元的货款及资金利息的损失,而不应是判决中确定的各打50大板。
据此,检察分院的案件承办人专程去成都汇报案情,后经达川地区检察分院检委会
讨论,于1999年4 月28日重新向省检察院递交了申请复议报告。

    1999年8 月10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2000年7 月1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一、撤销达川市人民
法院(1994)达市法经初字第246 号,达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5)达地经终字
第26号、(1997)达中法经监字第7 号民事判决书及(199 )达中法经监字第18号
通知;二、未收回的60640 元农药款及资金利息计75000 元由郑三奎承担69868 元,
燕本志承担5132元;三、案件受理费7500元郑三奎承担6000元,燕本志承担1500元。

    然而,燕本志还在为此案奔波不停:被达川市法院强制执行走的2。5 万元交
“执行回转申请书”数月了,达川市法院仍未予理睬,更未予行动,被强制执行去
的2。5 万元仍在无望的追讨之中。而当初那些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办错此案的法官
们升的照样升了,受重用的照样被重用着……

           手记之三十八:风尘女子难为妻

    在笔者按动相机快门的那一瞬间,杨铃突然低下头。用头发遮住了脸庞——她
不愿把那张不失秀美却有着三条蚯蚓似的刀痕的脸暴露给人们。她说,这三条“蚯
蚓”是她心中无法消逝的痛苦和耻辱,更是她永远的恨。

    自2000年3 月这三条刀痕形成后,杨铃曾数次到四川省大竹县公安局和检察院,
“要求严惩用刀片毁容”的前夫唐毅。而因这三条刀痕已被关押了8 个多月的唐毅
却自始至终都一口咬定那三条刀痕系杨铃想嫁祸于人而自伤,并以“农夫和蛇”的
故事自喻自嘲。

    2001年4 月12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以“唐毅故意伤害一案的事实证据有变化”
为由撤诉,将案卷退回大竹县公安局。

         美貌的姑娘太虚荣,悲剧就不可避免了

    1980年,杨铃出生于大竹县一个工人家庭。当煤炭工人的父亲和种田的母亲虽
没能创造出令杨铃满意的生活环境,却给十多岁后思想和身体都早熟的她留下了漂
亮的容貌:丰腴高挑。皮肤白皙、笑脸妩媚,长长的睫毛下,明亮的凤眼默默含情。

    有人说,漂亮是女性的资本和优势。杨铃很注重发挥自己的“资本和优势”。
开初,她觉得电影演员很风光,小学还未毕业就想报考电影学院。后来,进城时见
那些女大款挺神气,又要求父母让她去做生意。她坚信上帝既给她生了一副‘ 一般
的模样,就一定会给她一份不一般的生活。她甚至设想她的白马王子也肯定是比尔。
盖茨那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像个英国绅士一样的大款。

    现实很快将杨铃憧憬的浪漫之梦击得粉碎。16岁那年,杨铃按自己的标准在同
班同学中选中了一个“白马王子”,但还没容她品味出“爱情”的滋味,便被父亲
棒打鸳鸯。怀着对父亲的憎恨和“挣钱发财、出人头地”的‘“大志”,杨铃离家
出走。在大竹县城,杨铃遇到了左右手各戴两颗金灿灿的大戒指的刘德荣。刘德荣
请杨铃吃了一顿海鲜,还将一叠百元券塞给了她。当晚,又把她带进一家豪华舞厅。
在轻曼的歌声和迷离的灯光里,刘德荣拥着杨铃翩翩起舞,一边讲叙自己“恋爱受
挫,至今未娶”,一边巧妙地表达他对杨铃的爱慕之情。他说如果能有杨小姐这种
美人相伴,即使千金散尽也心甘情愿……

    杨铃陶醉了。那天晚上,她半推半就地留宿在刘德荣居住的旅馆。向这个交往
不到半天的男人献出贞操时,杨铃只觉得一股幸福的暖流在身体中激荡。只可惜,
这“幸福”来得快,去得也快。两星期后,当刘德荣不再到杨铃所住的旅馆留宿时,
她才从服务员处得知:刘德荣不仅已有一个5 岁的儿子,而且还在外边养着4 个
“地下夫人……”

    幸福的潮水梦幻般地消退后,杨铃深感失落访惶。她曾想到过回家,但她怕家
乡人耻笑,怕父母从此小看自己。不回家,今后的日子又怎样混呢?旅馆的服务员
建议她去饭店端盘子,但她觉得太丢人,再说,端盘子怎么能端出自己当大款的理
想呢?苦恼忧伤之余,她常用刘德荣给她的钱把自己灌醉。一天,杨铃醉倒在旅馆
外,朦胧中,她知道有人把自己扶回了房间。醒来后,杨铃才知道,扶自己的人叫
余刚,在广州开有一家服装公司,这次是回大竹招工的。闲聊一阵后,余刚不经意
地问:不知杨小姐有无熟人愿到我们公司,包吃包住,工资每月2500元,干得好还
可以分成。

    杨铃动心了,多日的忧愁一扫而光。她急切地问:余老板,你看我行吗?余刚
说,如果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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