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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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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起来。可是,只要一停了药,那种气味般的厌恶又回来笼罩了他,让他感到更加恐慌:他今后难道就得靠这些药片维持着?最后,一位姓郑的中医大夫规劝他换个环境,住到人少些的地方,过一过吃饭穿衣的平常日子。这个主意被道光接受下来。 
  他弟弟帮他物色到怀特小镇的这栋房子,因为售价十分便宜,而张道光离婚并没有损失钱——老婆只向他要自由。他拿出了这几年画肖像积蓄的钱,弟弟又借给他一部分,他就买下房子,搬离了纽约。 
  搬来之后,道光几乎立刻后悔。因为这个叫作怀特的小镇非常敝旧,而且实在单调,从头到尾只两条街,十字交叉。所有的居民都沿着这两条街居住,道光的房子自然也沿街。从他住的地方直望过去,一街都是和他的居所一样的老旧木头房子。虽然外形各不相同,但大结构都是三角顶,带烟囱,两层。房子的颜色是各式各样的,绿的,黄的,红的,白的……这些颜色经过岁月风雨的洗刷,全都发灰泛白,让所有的颜色都降了调,归成一族。街道几乎不见行人。左邻右舍房子隔得远,又都关着门,即使开了门,只见车出来,并不见人。一点微风吹过,邻居门廊上的风铃叮哨作响,传得很远……若不是有这点声音,道光真要觉得自己是走进一部八十年前美国的无声电影里去了。 
  这下可好,周围的人他是一个不认识,连个影子都不会来打搅他。面对一下子降临的清寂和孤独,他却并没有得到期待的释然和放松,反倒更加惶惑起来。在纽约时,他是恨透了人,躲都躲不开,可现在,他连个厌恶的对象都失去了……结果,他厌恶的只能是自己。 
  因此失眠继续跟着他,让他通宵都陷在自我否定的念头里。他惶恐地想,自己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在艺术方面,在女人方面。一个画画的男人,去掉这两面就什么都不剩了!他的失败是太惨痛,太彻底。可突然搬到这里来,又算什么名堂,舔伤口?卷土重来?在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道光百思不得着落,不由切齿痛恨起那个最初给他出主意的郑大夫来。瞧他说的什么屁话:“过吃饭穿衣的平常生活。”他张道光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平常?他不就是从最平常里宋,由于要努力摆脱这平常才做成艺术 
家的?可是到美国来,他又重新栽在这平常上了,他要不是平常,他能丢了自己老婆吗?他怎么竟跟中了蛊似地要听那个陈腐中医的话,现在倒弄得进不得,退不得,他上了大当了! 
  他的怨恨无可排遣,这条狗这时候出现,正撞在他枪口上了。 
  道光气呼呼地开了厨房后门出去,赶到篱笆的木门边朝外张张,那狗当然是不见了踪影。他转过身来开始仔细打量他的后院。 
  后院很大,有一圈木篱笆围着。院子里长着好几棵大树,却都是松树,在八月清晨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松脂的清香,而棵棵树根下落满了厚厚的松针,上面又压上了尘土,不知几世几年了,竟无人扫过。后院西边一侧,有一个木头小棚,棚子旁堆了好一堆劈柴,劈柴边上扔着一个旧的兔笼子,里面放了一盘旧胶皮水管。院子东侧几乎什么也没有,只沿木篱笆开过一片田,但早荒了,七长八短竖着早先留下的颓枝残茎,看不出长的是什么。 
  这么个院子,显然狗只能在西侧做窝。道光直朝小棚走去,他一把拽开木门,见里面堆了好些空了的花盆,断了柄的锹,还有一架满是锈迹的割草机,小棚子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得很满,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可以让狗在这里做窝。道光又围着劈柴堆转了个圈,还把那个兔笼子拎起来看看,最后甚至把几棵树也都上下检查了一遍,看看有没有树洞或窟窿,什么也没有。 
  找不到狗穴并没有叫道光放下心来,他觉得,这条野狗一清早从他的后院跑过,断然不是散步,肯定是钻在他后院过的夜,兴许就直接趴在柴堆上。无论如何,这个该死的畜生凭什么钻到他后院里来?来做什么?找他的晦气?他娘的,只要再让他看见一次,一定打折了它的狗腿,让它滚蛋。 
  这一天里他频频朝后院张望,但是狗却没有再出现。第二天,他继续留心着后院,狗依然没有出现。道光并没有就此定下心来,反有些失望,他渴望着能够再看见它,然后亲手打击它,看着它落荒而逃,从他这里永远滚开。 
  那狗仿佛领会了他的恶意,好几天内一丝儿也不露面。道光存了心,有一天故意不待天亮,就一骨碌起来,到厨房的窗户前守候,不出他所料,那条狗又出现了。只见它从小木棚后面走出来,又以那种潜行的姿势,穿过后院跑了。道光一下子来了全副精神,迅速拿了个电筒再次去仔细搜索。他先看棚子下面,棚子是离地架空了的,却只看见一些残砖破瓶,根本不像狗做窝的模样,于是道光开始仔细研究起那堆劈柴来。貌一看,劈柴堆结结实实,容不得任何空隙做窝。他一寸一寸地检查,终于发现,柴堆靠工具棚一边的最下面,在几根支出来的木头后面藏着一个洞,那个洞原是在这一角的柴堆下,压着个木箱,朝外开着口子,又叫枝桠伸出去的劈柴遮蔽着,真是好隐蔽的地方。道光趴在柴堆上,用电筒照着又细看了一回,只见长长的木箱正好让狗做成一个存身的洞穴,而上面一层层劈柴压得结结实实,避风遮雨,而且这个“洞穴”的人口正对着放工具的小板房,谁都不会看见。能找这么个存身处,道光觉得那狗实在太狡猾了。 
  道光最初的冲动是要找出狗穴,然后捣毁它的栖身之地,把它彻底赶走。可是真找到了这么个巧妙的住处,他却对对手的聪明有几分欣赏了。他突然觉得这狗有点意思,他何必现在就捣毁它的巢穴,不忙,他要和这条狗慢慢地、一分分地较量,让它越聪明越好,那样,他最后的胜利才来得有滋味,有价值。 
  
  
   二
  
  
   
  道光了解了这条狗早出晚归的习惯后,也每天天亮即起,开始观察狗的行踪。现在他对它可以说是很熟悉了。它有一身黑毛,但下腹和四只爪子都是淡黄色的,下颌也是淡黄色,眼睛上分别也有两点淡黄,仿佛又生了两只眼睛。它有两只直直竖着的大耳朵,其中的右耳尖缺了一块,这点残缺让它看上去有点儿滑稽。它身体比较长,腿却显得不够长,因此它远算不上是条漂亮的狗。但它倒不肮脏,一身毛紧紧地抿着,神情机警,动作敏捷,通身并没有流浪狗的邋遢相,单看它给自己找的住处,就知道,它把自己照料得挺好。 
  因为看到这一点,道光突然觉得该收拾自己的房子了。他在搬来之后,东西都在纸盒子里,随它们一地摊着。虽然他整天白闲着,不知干什么是好,却也懒得动手整理,只从其中掏出急需的漱口杯、咖啡壶、洗换衣服等,胡乱堆在屋角。在由他一个人住、一个人支配的房子里,他让自己过得活像个没有家的流浪汉。 
  于是,他把堆在客厅的一地纸盒子慢慢全归置出来,分类搬开,客厅的空间完全让了出来,显出大而清爽的地板。朝南一面全是窗子,屋子里很亮堂。一块暗红底子的花地毯铺在当心里,让朴素的房子里得一点奢华的淡影子。两张粗化纤布的沙发迎窗一字排开,虽然旧,还干净完整。他开了窗子,让风吹进来,八月底的天气虽然还有些余暑,但下过两场雨后,吹过来的风早已经是松活透气,不再像热布似的扑人的脸了。道光这才发现,比起他过去在东村的公寓,这房子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他现在每天在客厅里消磨时光,搬来后,他不止一次地打算让自己好好地考虑一下他的艺术,今后究竟该采取什么方向,可这类念头比病菌还要可怕,立刻就能让他食眠俱废,甚至能让他全身感到一种钝钝的瘫痪感,吓得他把装着画具和习作的两只纸箱子直推进车库——用脚,看也不要看它们。他天天只坐在电视机前,对自己听之任之,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幸亏他在纽约的那些年头太忙,从没有让自己舒心看过电视,这一点缺憾居然在眼下帮了他,使得电视能做成他一时的陪伴。虽说他从心底里瞧不上那帮在肥皂剧里傻乐的男女,然而,他们毕竟可以帮他打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敌人,大兵压境般地竖在他跟前,他必须像美国人说的那样,用某种武器去“击毙时间”。 
  可是,看着看着,却有一个节目让他注意起来,是美国的脱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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