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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4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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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进行过程中打开了席勒的棺材。因为保存棺材的墓室非常潮湿,席勒的遗体损坏严重。不过,经医生与解剖学家们的艰苦劳动,终于将席勒的遗骨基本还原。 
  魏玛大公曾想将托护了席勒天才大脑的头盖骨保存在大公图书馆,但这个想法遭到了席勒家人,包括冷家姊妹的强烈反对,当时的巴伐利亚国王也力劝魏玛大公,所以头盖骨最后还是与其它遗骨保存在一起。 
  与席勒同时重病的歌德却痊愈了,并比小他10岁的席勒整整多活了24年。他当时曾计划写一首长诗《席勒葬礼》,但没写成。直到席勒去世22年后,他才写成了这首诗。1827年9月16日,席勒骨殖被移入魏玛大公家族的地下陵墓,移骨期间歌德曾将席勒的头盖骨放在自己的案头单独相对数日,并写下长诗《席勒头盖骨观照》。 
  两年后,歌德追随席勒而去。他与席勒共同停柩于魏玛大公家族的地下陵墓。这两个铁哥们儿,至今依然并肩傲立天堂,指点宇宙,激扬文字,当初在地上追随他们的妻子亦不能侧身其间。歌德的妻子伍碧丝下葬在魏玛的雅可布墓园,而席勒的妻子冷莎露与他们的儿子恩斯特(Ernst)一起葬于波恩莱茵河畔的老墓园(Alter Friedhof)。 
  世界文学史公认,席勒的文学成就略比歌德少了几个百分点,所以无论在什么文学史上,他都被视为“歌德之后德国文学最伟大的作家”。但是,席勒至少有两个地方胜过歌德:他的老婆比歌德多百分之百。他的孩子比歌德多百分之四百。 
  席勒死前十分担心自己的妻儿受苦,而结果证明他的担心是没有理由的。魏玛大公夫人答应负责失怙孩子们的学业,并且慷慨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达贝格则每年为遗孀和孩子们提供不薄的年金。 
  席勒其实早该明白,从他遇见冷家姊妹开始,“席勒”这两个字就是她们最好的人寿保险。 
  我们的世界充满偶然。格林兄弟(Gebrueder Grimm)说:“偶然就是游离于我们理智和愿望之外的不可预知的事件”(Zufall ist das unberechenbare Geschehen, das sich unserer Vernunft und Absicht entzieht,语见《明镜》周刊2004年第33期106页)。 
  席勒去世157周年后的5月9日这一天凌晨,我偶然出生在地球另一端的中国,四川成都,罗家碾。 
  那时我不懂德语。 
  几天之前,我刚满43岁。 
  (2005年5月17日七稿于北京卧藏居) 


人间惟有杜司勋
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 
  杜司勋,即杜牧,晚唐诗人之翘楚。李商隐有一首七绝,这样写他: 
  高楼风雨感斯文, 
  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伤春复伤别, 
  人间惟有杜司勋。 
  (《杜司勋》) 
  唐代诗歌,经过了初唐的勃兴,盛唐的辉煌,中唐的赓续,到了晚期,已呈神疲力薄之势。若无杜牧、李商隐那令人眼目一新的格局,恐怕是很难画上圆满句号的。晚唐的这两位诗人,都很短命,可怜得很。 
  杜牧,公元803年生,852年死,活了49岁;李商隐更惨一点,公元812年生,858年死,活了46岁。他们都处于郁闷困顿中,愁病而逝。中国文人的命途多舛,生不逢时,这可算一对典型。 
  可在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里,他们却能给诗歌,给文学史,留下来长久不衰的精彩,实在是了不起的。在中国,凡读过点古文,念过点旧诗的知识分子,几乎不假思索,即能脱口而出这两人的诗句。为什么他们的作品,能够拥有千秋万代、持续相继的读者,道理很简单,因为,从他们心底流出来的诗,永远洋溢着鲜活的新意。惟其新,诗人也就伴随着读者长存下来。 
  作诗也许不难,创新为文学的生命,却是一件相当不易的事。鲁迅曾经感叹,他的旧体诗所以未能多作的原因,就在于前人已经把诗写尽了。一个“尽”字,道出创新者难以为继的苦衷。创新,遂成了文人的致命伤,困惑着一代又一代想写出点好东西,想写出点新东西的作家和诗人。 
  自唐以降,一千多年,诗人何啻千万,所写的诗、词、歌、赋,数以亿计,还有什么没想到的?还有什么没写到的?还有什么未开垦的处女地,留给文学的后来者耕耘呢?鲁迅尽量不写,这就是智者的抉择了,与其露丑,不若藏拙。而不幸的是,时下很有一些自命风雅的同行,附庸风雅的官员,弄上两首顺口溜,打油诗,快板书,混充五言七律,绝句汉俳,这纯粹是有了把子年纪以后,还要穿开裆裤上街,露出不雅的臀部,存心不怕丢人的洋相百出了。 
  这就是中国人多,中国文人跟着也多的后遗症了。林子大,便什么鸟儿都会有了。一般来说,树林虽大,鸟儿颇多,大致也就以下这四类。自古以来,凡耍笔杆的,都逃不脱这样的区分: 
  一,把文学当成生命的; 
  二,把文学看成饭碗的; 
  三,拿文学当玩艺儿的; 
  四,专门以折磨文人为己任的。 
  第一类人,通常活得很苦,尤其想创新者,更苦;第二类人,大半活得很爽,只要拿起敲门砖,几乎都有成为阿里巴巴的可能,自然,脸皮要有一定的厚度,手臂要有一定的长度;第三类人,不管别人如何,总是能够自得其乐;而第四类人,别人开心他不开心,别人不开心他倒开心了,一副“天丧予”的面孔,最好是躲得远些为佳。 
  这就是既相生相克,也相辅相成的文学生物链。 
  但最奇怪,无论以上第二类文人搞的功利文学,第三类文人搞的挠痒文学,第四类文人搞的整人文学,统统都要标榜自己为百分百的正宗文学。惟恐人家不认账,不买账,便借助于权力,借助于金钱,偏要挤进文学史,偏要大家向他鞠躬如仪。这大概就是鲁迅所讽刺过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径了。 
  近年来,我竭力龟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免得碰见这班人时,点头不是,不点头也不是的尴尬。 
  当然,各式各样的文人,自然也就有形形色色的文学,本是文坛的客观存在,大可不必讳言。拍马文学未必低,清高文学未必高,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得了鱼,就不要再指望熊掌,你吃到熊掌,就不要再染指鱼。但文人是种很欲望的动物,鱼也想得,熊掌也想得者,大有人在。于是,就不停地写,拼命地写。但别忘了,声名的诱惑,功利的追求,从政的驱使,经营的用力,一个劲地投身于这种非文学的活动之中,就难免要有才智退化、想象干涸、情思衰竭、感觉迟钝的可能。提起笔来,也就只有蹈袭陈规、依样葫芦、驾轻就熟、因循守旧这条路可走。 
  于是,出现了当下文坛上的近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象: 
  一是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多; 
  二是写小说的人,也快要比读小说的人多; 
  三是写评论的人,估计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比写作品的人多。 
  这似乎有点危言耸听,但看到我的同行们,如此不在意文学的创新之道,如此不介意文学的生产过剩,如此津津有味地,乐此不疲地,像旧时磨坊里那些蒙着眼罩的牲口,一圈一圈绕着磨道,以一年千部左右长篇小说,数千篇中篇小说,数万篇短篇小说,以及恒河沙数的诗歌生产速度,为读者制造着“标准粉”式的精神食粮,不免有些杞人忧天起来。 
  我想,一个真正把文学当成生命的人,应该不会满足于这样的文学生产方法。 
  从古至今的文人,稍有点出息的,不愿落入窠臼,不愿重蹈前辙,不愿嚼别人嚼过的馍,不愿尾随他人走同一条路,是文人的本能,是文人的天性,也是文人的命根子啊! 
  由此,你不能不对唐代诗人这种创新的执着,“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语)的一根筋的精神赞叹不已。他们总是希望创造出“今古未尝经道”(杜牧语)、“远去笔墨畦径间”(杜牧语)的新格局;总是努力开拓出“惟陈言之务去”(韩愈语)、“作不经人道语”之“一家言”(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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