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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宋金签订了和约,主要内容为:南宋向金称臣;皇帝由金册封;宋每年向金输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以淮河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境)为宋、金两国的分界线,但中间唐、邓二州和商、秦二州的一半属金。此事史称“绍兴和议”。“绍兴和议”是在宋、金力量大致相当的形势下签订的。此后南宋统治者满足于偏安江南,不愿北伐、收复失地;金政权内部则矛盾激化,国力日渐衰弱,因此双方基本上维持了比较稳定的对峙局面。
3。宋与金的再战再和
在“绍兴和议”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宋、金之间虽不再连年进行激烈战争,但小战还时有发生。较大战争也发生过三次,战后又订有“和议”。采石之战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九月,金军数十万分四路大举南侵。金主完颜亮亲自率领的中路军由于南宋淮河一线的守将闻风而逃,顺利进抵长江北岸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十一月初,完颜亮大军准备从采石(今马鞍山南)对岸渡江。这时,负责长江防务的刘锜回镇江养病,宋军无帅,形势危急。被派去参谋军事的虞允文毅然担负起指挥重任,迅速组织军队,沿江布防。当金军渡江时,虞允文亲临前线,一面派兵迎击上岸金军,一面命水军和当地民兵驾船攻击金军船队。南宋军民奋勇杀敌,并用“霹雳炮”轰击金军,金军大败,退至扬州。不久,金军内讧,完颜亮被杀,金军北归。①张浚北伐与“隆兴和议” 宋孝宗时,用抗战派将领张浚为枢密使,主持北伐。隆兴元年(1163年)夏,张浚派李显忠、邵宏渊二将分道北伐,攻取了灵壁(今属安徽)、虹县(今泗县)、宿州。不料正在此时,李、邵二人及其部属之间发生摩擦,将士不听指挥,为金军所乘,在宿州南的符离地区被金军击溃,北伐即告失败。此时孝宗对北伐发生动摇,主和派又占上风,宋、金之间再次进行和谈。隆兴二年(1164年)冬,双方签订“隆兴和议”:宋不再向金称臣,改为叔侄之国;每年少输银五万两,绢五万匹;恢复绍兴时划定的疆界。此后,宋、金在四十年间未发生大的战争。韩侂胄北伐与“嘉定和议” 宋宁宗时(1195—1224年),金受蒙古族侵逼,内部矛盾也很尖锐。南宋宰相韩侂(tuó驼)胄主张乘机北伐。开禧二年(1206年)五月,宋宁宗下诏伐金。开始时,宋军取得一定胜利,收复了泗州(今江苏泗洪东南)和虹县等地。但不久大批增援金军赶到,许多宋将望风溃逃,负责川陕一带防务的宋将甚至叛变投敌,韩侂胄本人缺乏军事指挥才能,北伐又遭失败。在这样的情况下,南宋朝廷中以礼部侍郎史弥远(后任宰相)为首的主和派屈从于金人的要求,杀死了韩侂胄,以此为条件,再度向金求和。嘉定元年(1208年)三月,史弥远一伙同金订立了“嘉定和议”:宋金改为伯侄之国;岁币绢、银各增为三十万匹、两;犒军钱三百万贯;维持原来边界。嘉定和议后,宋、金两国都日益衰弱,无力再发动战争。
二、金的政治与经济
金在建国之初,是奴隶占有制社会。在灭辽和北宋以后,尤其是于贞元元年(1153年)迁都燕京(号中都)后,疆域大为扩展:东至海,西逾积石(今青海贵德西),北达外兴安岭,南抵淮水。广大先进地区的影响,使女真社会逐渐向封建社会转化。在此期间,其政治、经济制度都在发生重大变化。
1。官 制
中央制度 金建国之后,废除了部落联盟时的氏族议事会制度,改行勃极烈制度。勃极烈是女真语,为“治理众人”之意。皇帝之下设各种名称的勃极烈,以皇帝为首,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掌握军国大政。这种制度仍有氏族议事会的某些特点。金太宗时,开始在汉族地区实行汉官制。到熙宗时正式废除勃极烈制,采用唐宋官制。中央置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尚书省设令一员,为百官之长。其下有左、右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一员,与尚书令同为宰相,辅佐天子,执掌国政。另设都元帅,统管军事。又设御史台,掌监察;后废都元帅,改设枢密院。金正隆元年(1156年),又废中书、门下省,由尚书省总管政务。尚书令、枢密使都听命于皇帝,分掌文武大权,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地方制度 金在地方上采用辽、宋制度,设路、府、州、县。各路设兵马都总管,统领军兵。路治所在的府称为总管府,兵马都总管兼任总管府的府尹。各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与州县制并行的还有一种猛安谋克制,是专门在女真族内部实行的一种军事和行政合一的制度。早在女真人的原始社会时期,猛安、谋克即作为部落和氏族组织而存在。诸部落人民没有其它徭役,全体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应征,兵器干粮自备。部落酋长称孛堇,行兵打仗时则称猛安或谋克,是军事长官称号。猛安、谋克的人数本无定制,阿骨打起兵反辽时,统一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谋克即百夫长;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即千夫长。猛安、谋克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首领。“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其它职掌同府尹。“谋克,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其它职掌同县令。①随着金国领土的不断扩展,大量的猛安、谋克户作为屯田军南迁到今华北地区,与当地居民杂处,按人口分配土地,从事农业生产,于是女真族的封建化程度在逐渐加深,猛安谋克制度也在逐渐破坏。
2。社会经济
农业 金朝的社会经济,开始是以奴隶制为主,后来封建制经济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大约至章宗时期,已占据了统治地位,猛安、谋克户的上层逐渐变成坐食地租的封建地主,一般的猛安、谋克户则逐渐成为自耕农民,封建的生产方式在全国普遍确立。由于生产关系的进步和金政府奖励农耕政策的实施,曾遭到破坏的北方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金中叶,河北、河东、山东等地区“寸土悉垦”①,耕地面积已超过北宋时期。当时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也大致恢复到北宋时期的水平。旱地亩产一石左右,水田一般亩产三、四石,南阳上等水田亩可产五石。北方人口也不断增加。手工业 金的手工业以矿冶业最为发达。解放后在东北、河北、山西等地都发现了许多金代矿冶遗址,仅黑龙江阿城县就发现金中期铁矿井十余处、冶铁遗址五十余处。金的纺织业也有相当规模。女真族的麻织细布是著名的特产。丝织业则主要分布在辽、北宋旧地,保留了原有的名牌产品。金的制瓷业、印刷业、造纸业都是在北宋、辽原有基础上恢复起来的。钧窑、耀州窑(在今陕西铜川)、定窑和抚顺大官窑除了保持原有的产品外,还创造了色彩复杂的“钧红”等新产品。平阳府(今山西临汾)是金的印刷业中心,所刻书籍世称“平水板”,其技术可与南宋临安所刻书籍比美。中都的国子监刻印大量经史书籍,称为金“监本”。稷山(今属山西)的竹纸和平阳的麻纸均为名重一时的佳品。商业 金主要的城市和商业中心是五京和中都。②在城市商业发展之中,出现了商人的行业性组织“行”,有布行、油行、银行等。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叫“行人”,首领叫“行头”或“引领”,一般由大商人兼任,垄断本行商业和控制小商人。金的榷场贸易比较发达,在宋、金边境线上,榷场有十几个,还有专为宋、金海上贸易准备的胶西县(今山东平度东南)榷场。另外在北边和金、夏边界均设有榷场。每年榷场税收是国家财政中的一项重要收入。仅秦州西子城场一处,在章宗时,一年即收税十二万余贯。商业的发展引起了货币流通的扩大。金初用辽、宋旧钱。海陵王时,为适应流通需要,制造了交钞(纸币),后又铸造“正隆通宝”、“大定通宝”、“永安宝货”,与钞参行。
3。各族人民的抗金斗争
金统治者占据中原以后,疯狂掠夺土地,称作“括田”、“刷田”、赋役剥削也十分沉重。各族人民不堪忍受,不断爆发反抗金朝统治的斗争。在金朝统治比较稳定的世宗时,即已发生过十几起人民起义。金朝末年,由于统治集团更加贪残腐朽,政治日益黑暗,阶级矛盾亦更加尖锐,终于在贞祐二年(1214年)爆发了以杨安儿等为首的红袄军起义。山东、河北许多地区的起义军都以红袄军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