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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性、易记性、寓意性就差不多,它不可能成为某一产品及其特征的代名词。显然,对于创名牌和人们认牌购物是非常不利的。
(3)产品的命名要新颖。新颖,才能振聋发聩,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儿童食品取名为“娃哈哈”,生动形象,新颖独特。“中意”电冰箱,采用双关
法命名,既说明该冰箱系中国、意大利合作生产,又赞誉冰箱能使消费者称心如意。目前命名常采用比喻法、双关法、夸张法、直陈法、形容法、颂祝法、
借光法、反映法、创词法等,无论采取哪一种,都应务求新颖,不落入俗套,不与人雷同。
(4)产品的命名要能给人以艺术的美感,让人在欣赏夸饰巧喻的愉悦中,达到记忆的目的。例如“霞飞”牌化妆品的“霞飞”二字是暗引王勃《滕王阁
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名句,寓意使用该化妆品可使人永葆青春红颜,神采飞扬的意义,并给人高雅华贵的美感。
(5)产品的命名要能告诉或暗示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和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如“顺风”用于电风扇,“声宝”用于收录机,“舒洁”用于卫生纸,“味
王”用于味精等等。这些都是根据产品的特征来考虑命名的。“丽宝地”、“万家乐”、“健力宝”等则告诉或暗示消费者在使用后得到的益处。
(6)产品的命名要有伸缩性,可适用于任何新产品。这是因为某些产品的命名,具有过强的产品偏向,适合于电风扇的命名,就未必适合于电视机,例
如“顺风”是一个很好的电风扇名字,假如以“顺风”来做电视机的牌子,消费者就觉得格格不入。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企业就必须给产品命名一个通用
的名字。例如,日本有一个产品叫“味王”,开始是用于味精,后来又用于酱油、食品罐头等,以产品种类来看,“味王”二字极适合于食品类。
(7)产品的命名要字音和谐,韵味悠长,如“茅台”、“凤凰”均为叠韵词,读来琅琅悦耳,众口成诵。如果是出口产品还要考虑命名在世界各地的发音都
要一致。如日本索尼电器公司生产的电器牌号“SONY”。
(8)对国外引进或合资生产的产品进行命名,翻译要灵活。例如LeftMidazole,可译为左旋咪唑,但这种化学名称不易被大众理解,就根据其作用
起名为“肠虫清”,此名琅琅上口,已家喻户晓。例如还有可口可乐、声宝收录机等,都使人从汉语的意思中了解了产品的涵义、性能和形象。
(9)产品的命名要研究消费者的喜好和禁忌,尤其是在出口商品上必须了解消费者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习俗,切勿犯忌。例如我国的“山羊”牌闹钟,“山
羊”在英国是被喻为“不正经的男子”,“山羊”如果出口英国,尽管这种闹钟价廉物美,仍会无人问津。还有我国的“芳芳”牙膏,在英语中的意思是“毒
蛇”和“狼牙”,恐怕这种牌名的产品在美国也不会有好的销路。
总之,一种产品要打开销路,占领市场,不仅要求质量高,而且不能忽视牌名的作用。起一个既符合产品性能特征,又符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名字,无
疑会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商标选择的艺术
国际最早的商标是公元1473年出现在英国街头的印刷标记。著名美孚石油公司历时6年耗费巨资,从1万个商标中选出该企业的商标,这算是一枚最昂
贵的商标。
商标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它与专利一起,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工业产权。
选择商标要注意的四条原则:
第一是适应性原则。所谓适应性,首先是指商标设计要符合产品行销国的法规和风俗。各国的商标法对什么样的商标能够注册,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
你选择的商标设计,违反了有关法规,就不能在该国注册,当然也得不到该国法律的保护。如果你选择的商标设计与产品行销国的习俗相左,也会使你的产
品滞销。如菊花形的商标,不宜在意大利使用,因为意大利人习惯将菊花献给死者。荷花牌商标在日本也不相宜,日本人亦将荷花视为献给死者的花。所谓
知识性,还指商标形式要适应产品行销地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如果你的产品消费者,不少是文盲,那你就不宜选择文字商标,而应选图形商标。如果你的产
品是高技术产品,产品消费者文化层次极高,当然宜用文字商标。如果你的产品消费者分布面很广,既有高文化者,又有低文化者,还有文盲,那就应当选
用适应面广的组合商标。
第二是可呼性原则。所谓可呼性,就是商标可以用语言来称呼的性质。目前我们常见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中,最具有可呼性的是文字商标。因为文
字是语言的符号,凡用文字构成的商标都能被人用语言称呼,具有可呼性。有可呼性才便于消费者问购,这对促进产品销售十分有利。例如,一位消费者想
买索尼牌电视机,走进商店,便可以问售货员:“请问,这里有索尼电视机吗?”售货员一下就能明白,他要的是什么牌子的电视机。如果电视机的商标是一种
图案,我们就难以称呼了。图形商标可呼性不如文字商标,可呼性不强就不便问购,也不便于宣传,必然影响销量。当然,这里不是绝对否定图形商标,因
为不少图形商标同样具有可呼性。如:日本三菱公司的“三菱”商标,对这个图形我们可以一下叫出:“三菱”。还有许多图形,也可以很快称呼它。一只公
鸡图形,可叫:“雄鸡牌”,一只白兔图形,可叫“玉兔牌”。一条鳄鱼图形,叫“鳄鱼牌”。一顶皇冠图形,叫“皇冠牌”。
由此可见,图形商标仍然有可呼与不可呼的问题。图形商标并非绝不能用,若设计得好,则它比文字商标有更
广的适应性。英文文字商标,对不懂英文文字的中国人也不起作用。但画条鳄鱼、画只雄鸡,中国人、外国人都认得,都可用不同语言去称呼,可呼性都很
强。所以关键不在于用什么形式的商标,而在于商标是否具备可呼性。为了使商标具有更广泛的可呼性,许多企业采用文字与图形相结合的组合商标。懂文
字的消费者,按文字称呼;不懂文字者,可按图形称呼。这样,商标的可呼性、适应性会更广泛一些。但是,组合商标由于文字、图形一齐使用,势必造成商
标图案的繁杂、累赘,降低商标的醒目性。寸有所长,尺有所短,采用什么样的商标,还得看情况而定。
第三是易识性原则。所谓易识性,是指一个商标容易被人识别、被人记忆的性质。大量事实证明,越是简洁的商标越容易在人的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
日本的索尼商标、三菱商标,都有简明易识的特点。商标选择一开始就宜慎重,否则后患无穷。
第四是美观性原则。美观性当然要建立在适应性、可呼性、易识性的基础之上。不具备前三性的商标,再美观也不好,因为它不能促进产品的销售,就
如好看不好吃的食品一样。但是,在前三个原则充分满足的前提之下,美观性亦不容忽视。只有适应性、可呼性、易识性而无美观性的商标,犹如一件漂亮
的衣裳,在显眼处打上个难看的补丁,实在有伤大雅。在衡量商标美观性的时候,不能只考虑好看不好看,还得考虑商标设计风格与产品风格是否统一。一
般来讲,传统商品宜用传统风格的商标,现代商品宜用现代风格的商标。如果计算机上贴一个怪里怪气的商标,造型古朴的瓷器上绘一个洋里洋气的商标,
那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四)产品包装策略
俗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商品也是这样。在市场上,当消费者不知某商品内在质量如何,也无其他根据来判断其质量好坏时,往往只能凭借对
商品包装的印象来决定是否购买。因为它能使消费者在扫描货架上商品的一刹那,留下深刻的印象。曾经有一位藏族兄弟,他有钱,只是花钱的机会不多,
等到流动商店来到他的帐篷前时,他花钱豪爽大方,看中了一只数十元的金笔盒,“给我这个!”他从精美的笔盒中取出笔,“给你!”然后把笔盒抱走了
这是一个现代的买椟还珠的故事。用今天时髦的话来说,这位藏族兄弟买的是“包装”。由此可见,商品质量固然重要,而商品包装给人的印象也十分重
要。通过在此仅精选较为经典的几种包装策略以飨读者。销售包装进行促销已经成为企业销售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
1。创新包装策略
这种包装策略,就是企业产品的包装,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