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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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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鲍蓓,鲍蓓!” 
  那位受雇于政府的律师眼睛长得非常小,看起人来一带而过,仿佛懒得睁大眼睛把对方看清楚。他跟道光的握手也是敷衍潦草的。可道光见了他,依然当成救命稻草,忙不迭地向他讲述昨夜事情的始末,表明自己的无辜。小眼睛律师眯着眼睛,一张脸上完全免去了眼睛的位置,那张不带眼睛的脸听一句,就张一张嘴说:知道了,知道了。他根本不耐烦把道光的话听完,就叫道光填一张表格。道光看着这个小眼睛的律师,真想上去踢他一脚——他怎么可能指望这个白痴帮他辩护成功。他就是再有理,这位律师的尊容也能很容易让他输了官司。小眼睛律师等道光填好表格,什么也没有表示,扬长走了。道光丧气极了,连黑人警察关照的话都忘了,但他即使记得也完全没有兴致开口。鲍蓓又怎么样,鲍蓓照样也得蹲号子。在美国就是总统犯了事,也钉是钉铆是铆的!这真是个伟大无比的国家啊。事到如今,他简直想不出这事还能再怎样继续荒唐下去,要是真送去蹲监狱……那可是……太他妈的滑稽了……他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不能相信眼下的一切是实景真事,只疑惑自己是在一个最无理性的梦境里。 
  到了下午出庭时,道光被累和沮丧弄得昏头涨脑。整个人像悬在半空,律师说什么,法庭说什么他全都听不懂了。前后不到半个小时,也就散了庭,道光连结论都不曾听明白。只见律师转身和他握一握手,这一次小眼睛却完全睁出来,大刺刺地说:“瞧,你该谢谢我的,没事了,回家吧。不过,记住了,珍惜你的狗!”道光木木的,对律师的话摸头不着,也不知道高兴,也不知道言谢,只管呆头呆脑望着律师转身去了。 
  末了,还是那个黑人警察来开车送他回家,路上告诉他,那位律师挺够意思,一知道了鲍蓓的事迹就存心帮忙了,因此法院只算他一个“秩序干扰”,这在美国的法律里算个最轻微的罪行,甚至不会被记录在案,跟没有也差不多,只是对起诉者有个交代。道光渐渐回过神来,奇怪说,他并没有对那个律师提鲍蓓的光荣历史,他都准备破罐破摔了,他没准还真有兴趣尝尝在美国蹲监狱的滋味。黑人警察一听,就用一只乌木也似的大手拍一拍道光的肩头,说:“胡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你若进去蹲着,你的狗怎么办?连我都替你急,你怎么不为了你的狗争一争?幸亏我多事,是我到局子里特地把两个月前报道鲍蓓和你的报纸找出来——真是上帝帮忙,报纸居然没有扔掉。我怕律师不信你,就把报纸塞给律师了。瞧瞧我干得多么漂亮!你的鲍蓓得认我作个干爹。” 
  道光听得张口结舌。黑人警察斜睨着他,笑起来,说:“告诉你实话,昨天夜里见你为你的狗跟我们警察回嘴,就让我瞧得起你。我喜欢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当然也喜欢赤胆忠心的好狗。这年头,好汉和好狗都不容易碰得到。” 
  道光听了他这一席话,振奋起来,也伸出手去拍一拍黑人警察的肩头,说:“我叫DAWN,我们这就是朋友了,我要送一幅画给你,真的。” 
  “哈,真的?我叫杰夫。没错,我们就是朋友了。” 
  
  
   十二 
  道光回了家,可鲍蓓还在警察手里。它要经过五天的检查观察期之后才能领回家。没有的蓓的那几天,道光过得丧魂落魄。他天天打电话向杰夫打听鲍蓓的情况。在第三天上,杰夫告诉他,情况不大好,连着这几天鲍蓓一直拒绝合作,不肯吃任何东西。杰夫拿了那篇报道替鲍蓓作宣扬,结果警察局同意让道光提前把它领回去——怕它饿死。只要道光保证让鲍蓓回家后三天不出门,他们再来从狗身上取一次血样就可以了。 
  道光飞车赶过去,由杰夫陪他进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很大,院子的一边有不少铁丝的笼子,里面圈着狗,想是警察饲养他们警犬的地方。道光看到他们从远处角落一个孤零零的笼子里放出了鲍蓓,鲍蓓出了笼子,并没有如他期待的那样欢天喜地地朝他跑来。它垂着脑袋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毛皮凌乱,精神萎顿,看上去简直猥琐。道光愣愣地站下了,不能相信那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鲍蓓。它那副没精打采、缓慢迟钝的窝囊样子,简直让道光的脸丢得一千二净,而且它居然迟钝到没有发现远远站着的主人。 
  道光满心不快地朝它走过去,想把它赶紧牵走了事。他刚走了两步,却见鲍蓓突然像煞车一般站定了,身体猛地直了起来,一对耳朵也支了起来,鼻孔大大地张开,贪婪地吸着,吸着,身上的毛凛然一竖,随即又垂下来,身体却像发了寒颤似地抖起来。 
  道光想,是它发现自己了,他朝它试探地叫了一声:“鲍蓓!” 
  随着他这一叫声,鲍蓓显然认出他了,但它非但没有冲过来,反而后退了一步,定睛注视了道光十几秒钟,弯曲起后腿,伸直身体,鼻子朝向空中,从胸腔深处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嗥。院子里的警察们都被这狼一般的长嗥惊呆了,不等他们缓过神来,只见一道黑色的闪电朝前一窜,一下子就把道光扑倒了。 
  警察都被吓白了脸,一个手快的已经迅速拔出枪来,对准了鲍蓓嚷道:“天!这根本是条疯狗,谁说她不是!打死她?” 
  离道光最近的杰夫忙举起双手摇着喊: “别,别开枪,这狗只是太高兴了。没有事。” 
  鲍蓓想不到自己的冲力太大,把道光一下子就撞倒了,但它已经顾不上抱歉,它完全被狂风暴雨般的喜悦主宰了,它在那一声凄厉长嗥中把它这几天里经历的委屈辛酸宣泄一空。它把两只前爪搭在道光的肩上,把他裸露的每一寸皮肤都舔到了,包括耳廓里面。道光身上的衣服几乎被它性急慌乱的前爪撕破了。它边舔,边抓,边叫,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道光满脸通红,当着那么多警察的面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一任她舔着。 
  警察们全在四周站着,没有一个人开口,也没有一个人动弹,只是齐刷刷地看着他们。一位警官对那个拔出枪来的小子低喝道:“还不把枪收起来,你眼珠子掉地下啦?!” 
  道光最后总算可以推开鲍蓓,从地上站了起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对周围的警察解嘲地笑笑,故意用轻描淡写的口吻说:“这家伙,它高兴疯了。” 
  两三年过去了,一个画家领着一条狗四处漫游作画,已经成为怀特小镇一道不变的风景。 
  道光现在除了画动物肖像也画风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他和鲍蓓遭遇恶狗和警察的那个地点。原来,那里有一道非常美丽的峡谷,称为“印第安谷”,里面有奇石异树,地貌非同寻常。石缝里冒出的清洌泉水,潺潺汇成溪流,流出峡谷,一直流进哈得孙河,沿溪流的风景美不胜收。道光明白了,那天夜里鲍蓓跑了那么远,就是要带他到这个山谷里来嘛。如今,道光带了鲍蓓常来,一呆就能呆一天,他画下了这个峡谷中春夏秋冬四季的风景,年年画却也画不够。当他支着画架写生时,鲍蓓则在峡谷中行猎撒欢打滚,一到了这地方,两个都觉得是在天堂里。道光送给杰夫的就是一幅峡谷里的风景画。所有在峡谷中画下的油画写生风景给道光带来了新的声誉,纽约有一家画廊每年定期给道光办画展,搞得美国油画界某个莽撞的评论家甚至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美国在十九世纪曾赫赫有名的哈得孙风景画派竟在一个中国籍画家手里重新复活了? 
  可道光和鲍蓓不管这些,他们只是出行,画画,享受阳光、空气、美景、自然。中国籍画家手里重新复活了? 
  可道光和鲍蓓不管这些,他们只是出行,画画,享受阳光、空气、美景、自然。 

  

爆 炸
荆 歌 


  小时候,我经常看着烟发呆。奶奶信佛,等父母亲上班去学校之后,她偷偷取出佛像,给佛像上香。香的烟怪怪的,是几万种香气中特有的。很多年以后,我游历大大小小的佛寺,有时候,就能在寺院里闻到这种香。它总是令我一下子恍惚起来,仿佛回到从前。香气和声音,是最容易保存记忆的,我以为,比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更能勾起人对某个年代、某个人、某个事件,以及某个场景的记忆。心情在这种突然闯入的香气里,一下子就回到了过去,那么逼真,甚至无法挣脱。香被点燃了,我看到那香头上冒出的烟,仿佛是茧里抽出来的蚕丝,柔软、纤细、光滑,绵绵不断。它们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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