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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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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过点劲儿来,你看她今天这模样,是专门回来断那蓝解放的后路的。
  唁,果然是家家都有难念的经,狗大哥说,咱们当狗的,只能听主人调遣,为主人服务,这些麻烦事儿,不归我们管。你等着,我去叫老二,咱们哥仨好好聚聚。
  何必大哥亲自去跑,我说,咱们狗类,不都有千里传音的本事吗?我仰起脖子,正要嗥叫,就听到大哥说,不必叫了,你二哥,已经来了。
  我看到,从西方向,来了我的二哥和它家的女主人宝凤。狗二哥在前,宝凤在后。宝凤的身后,跟着一个身材瘦高的男孩。改革的气味从我记忆中浮上来,这小子,长得可真高。有人说我们狗眼看人低,呸,那是放屁。在我们眼里,高的自然高,低的必然低。
  我大哥高声喊叫着:老二,你看看这是谁?——二哥,我大声叫着,跑着迎上去。我二哥是一条更多地继承了父亲基因的黑狗,它的面相与我有几分像,但身体比我小得多。我们哥仨,拥挤在一起,碰碰撞撞,磨磨蹭蹭,表达我们久别重逢后的愉快心情。闹过一阵之后,它们问起狗三姐,我说三姐很好,生了三匹小犬,卖了很好的价钱,给主人家创汇增收。我向它们,问起狗妈妈的情况,它们沉默一会儿,抬起泪汪汪的眼睛,对我说:妈妈是无疾而终,寿尽而亡,而且死后尸身得以保全,老主人蓝脸,亲手钉了一个木板箱子,把我们的狗娘,安葬在他那块宝贵的土地上,这已经是非常高的礼遇了。
  我们哥仨的亲热劲,引起了宝凤的注意。她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想大概是我的身体过于庞大和我的面相过于威猛而让她心中惊悸吧。“你是狗小四吗?”她说,“你怎么能长这么大呢?当初你可是一个小落子啊。”
  她在注意我的时候,我也在注意她。轮回四世之后,西门闹的记忆虽然没有消逝,但已经被无数的后来事镇压在底层,我生怕一旦折腾起这些久远的往事,会把大脑搞乱,弄不好会得精神分裂症。世事犹如书籍,一页页被翻过去。人要向前看,少翻历史旧账;狗也要与时俱进,面对现实生活。在过去的历史册页上,我是她的父亲,她是我的女儿;在眼前的现实生活中,我只能是一条狗,而她则是我的狗兄弟的主人和我的主人的异父同母的姊妹。她面色灰白,头发虽然没白但枯槁犹如墙头上的霜后草。她身穿黑衣,鞋面上裱着白布。她为马良才戴孝,身上散发着与死者打过交道的阴郁气味。在我所有的记忆中,她都是郁郁寡欢,脸色苍白,很少有笑容,偶尔有一笑,那也如从雪地上反射的光,凄凉而冷冽,令人过目难忘。在她的身后,那小子,马改革,继承了马良才的瘦高身材。他幼年时脸蛋浑圆,又白又胖,现在却长脸干瘪,两扇耳朵向两边招展着。他不过十岁出头,但头上竟有了许多的白发。他穿着蓝色短裤、白色短袖衬衫——西门屯小学的校服——脚上一双白色胶鞋,双手捧着一个绿色塑料盆子,盆子里是鲜艳欲滴的紫红色樱桃。
  我在两个狗哥哥的带领下,在屯子里转了一圈,尽管我少小离家,除了西门家大院之外,对屯子并无多少印象,但这里毕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就像莫言那小子在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故乡是血地”,因此,在走街观屯的过程中,我还是心怀感动。我看到了一些似曾相识的脸,嗅到了许多当年没有的气味,也遗失了许多当年的气味。当年,屯子里最浓郁的牛的气味、骡马的气味消失殆尽,而许多人家院里都散发出浓重的生锈钢铁的气味,由此我知道,人民公社时期梦寐以求的农业机械化,竟在分田单干之后实现了。我感到屯子里笼罩着大变动之前的兴奋和惶惶不安的氛围,人们的脸上,都闪烁着古怪的神情,仿佛有大事件马上就要发生。
  在游屯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狗。它们都热烈地与老大和老二打招呼,并向我投来敬畏的眼神。我的两位狗哥也得意洋洋地向它们炫耀着:这是我们的四弟,现居县城,是县城狗协会的会长,管辖着一万多条狗呢!我的狗哥哥,真能忽悠,它们把县城的狗数目,扩大了十倍有余。
  在我的请求下,二位狗兄弟带着我去拜谒了我们狗娘的坟墓。我知道我此行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拜谒母坟,而是有许多难以对它们言说的历史情绪。从西门闹到西门驴,从西门驴到西门牛,从西门牛到西门猪,从西门猪到西门狗,这块犹如大海中孤岛的土地,都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血肉关系。我看到屯东这一片土地已经遍植天桃,我想如果早来一个月这里就是一片桃花的海洋。现在,桃叶黄绿,枝条上接着一串串的毛桃。蓝脸的一亩六分地,依然顽强地表现着个性,在两边桃林的夹峙下,地里那些庄稼显得既弱小又倔强。他种植的竟然是几近绝迹的一种庄稼,我从记忆深处,才搜索到这种庄稼的名字和有关知识。这是糁子,抗旱抗涝耐贫瘠,其生命力之顽强不逊野草。在人们饱食肥餍的时代,这种粗糙的粮食,也许会成为救命的良药。
  在狗娘的坟墓前,我们哥仨默立片刻,然后仰天长吠,表达我们的哀思。所谓坟墓,也不过是筐大的一个土疙瘩而已,即使这土疙瘩上,也生长着糁苗。在我们狗娘的坟墓旁边,一字儿排列有三个土疙瘩。我的大哥指指近前这个土疙瘩说:听说这里埋着一头猪,是一头作恶多端的猪,也是一头舍己为人的猪。你家小主人和你二哥家小主人,还有屯里的十几个孩子,都是它从冰窟窿里叼上来的。孩子得救了,但这头猪却献出了生命。远处那两个土疙瘩,我二哥说,听说一个是牛的坟墓,一个是驴的坟墓,也有人说坟里根本没有什么,驴坟里只有一只用木头雕成的驴蹄子,牛坟里只有一根牛缰绳。这都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我们也不得其详。
  在这块地的尽头,修着一个真正的坟墓。坟包馒头状,用白石砌成,水泥抹缝,坟前是座大理石墓碑,墓碑上刻着隶体大字:先考西门公闹及夫人白氏之墓。目睹眼前景物,我不由怦然心动,无限的悲凉涌上心头,人的眼泪,从狗眼里滚滚涌出。狗老大和狗老二用爪子拍着我的肩膀问:四弟,你为何如此伤心?我摇摇头,甩干眼泪,说:没什么,不过是想起了一个朋友。我的狗大哥说:这是西门金龙当书记之后的第二年,为他的生身父亲修立的。其实,坟里只埋着白氏和西门闹的一个牌位,至于西门闹的尸骨,抱歉,早被我们那些饥饿的先辈们给吃掉了。
  我绕着西门闹和白氏的坟墓转了三圈,然后,跷起一条后腿,将一泡百感交集的狗尿,撒在了他们的墓碑上。
  狗二哥大惊失色地说:小四,你好大的胆子,这要让西门金龙知道了,非用土枪崩了你不可!
  我苦笑一声,说:那就让他来崩了我吧,但愿他崩了我之后,能把我的尸体,也埋在这块土地上……
  狗老大和狗老二交换了一下眼神,几乎是齐声说:四弟,我们还是回家吧,这块地里冤魂太多,邪气太重,万一中了邪,就比感冒严重。说完,它们就拥着我,跑出了这块土地。从这时起,我就知道了自己的最终归宿。虽然我生活在县城,但死后,一定要埋在这块土地上。
  我们哥仨前脚踏进西门家大院,西门金龙的儿子西门欢后脚就跟着进来了。我辨别出了他的气味,尽管他身上沾染着那么浓烈的鱼腥味和淤泥味。他赤裸着上身,赤着脚,下身只穿着一条尼龙弹力短裤,一件名牌T 恤胡乱地搭在肩头,手里拎着一串白鳞小鱼。一块相当高级的手表,在他腕子上闪烁光彩。这小子一眼就看到了我,扔掉手中的东西就要往我身上扑。他显然是想骑在我身上,但一匹有尊严的狗,怎会被人骑在胯下?我一闪身,躲开了他。
  他的母亲互助,从正房里跑出来,急吼吼地喊着:“欢欢,你跑到哪里去了?你怎么才回来?不是早跟你说过,小姨和开放哥哥要回来吗?”
  “我捉鱼去了,”他捡起地下那串小鱼,用一种与他的年龄不相吻合的腔调说,“这么尊贵的客人来了,没有鱼,怎么可以?”
  “嗨,你这孩子,”互助捡拾着西门欢扔在地上的衣服说,“弄这两条小猫鱼,给谁吃?”互助用手拂着西门欢头上的泥沙和鱼鳞,突然想起似的问,“欢欢,你的鞋呢?”
  西门欢笑着说:“实不相瞒,妈妈大人,鞋子,换鱼了。”
  “哎哟,你这个败家子啊!”互助尖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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