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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嘴里〃 嗨〃 、〃 嗨〃地喊着,一拳一拳重重击打沙袋,头发上的汗一滴一滴淌进眼睛里。维嘉是无法想见的。他无法想见,我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听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因为那音乐里藏着一个哀伤的秋天。再有就是,我在电影里看过一间修道院的房间,木床木椅,一张木几,地上几只破陶器,旧木箱上画了黑女孩。木头地板,人一走上去,咯吱作响。由此每天晚上临睡前我总想象自己是在那样的修道院里生活,阳光是那么静,我的衣服下摆盖过脚背。手里是玫瑰念珠。淡淡的玫瑰木,散发出淡淡的玫瑰僵尸的腐香。
念主祷文捏的是银玫瑰,念玫瑰经捏的是玫瑰木珠。
我没有机会说出一切。你看,甚至关于我爱的男人是维嘉,连这一点,维嘉都不知晓。维嘉活在光怪陆离的暗影中,他的自私、冷漠和物质主义总是令我瞠目结舌。
〃 闻医生,当维嘉这两个字摩擦并撞击着我的口腔,我有一种被塞满的感觉,〃 我看着闻稻森,〃 你了解吗,那就像做爱一样。〃 闻稻森轻微勉强地笑。他很厌倦,我想,在一个病人与另外一个病人之间,他只有极小极小的思索空间。我望着他身后,有一片落叶敲过玻璃窗。
维嘉是太奇异的人。
譬如他有一幢平房,是他外婆的家产,濒临江岸,改建过了,有白色的斜屋顶,剔透的阳光屋,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远处苍茫的江水中船帆点点,如风景明信片一般。维嘉独居,传说他浮艳的居所里频繁更换着女主人。但我并没有真正见到过她们,她们绰约的身影始终在暧昧的言辞间隐约闪现。
譬如他打女人。我遇到过。有一次,是在酒吧。他约了我,我去的时候,有一位年轻女子低眉顺眼地坐在他对面,他激烈地训斥着她,我不敢近身,远远避着,忽然间,维嘉跳起身来,给了她两记清脆的耳朵。她呆怔了半晌,随即抓起手袋,仓皇地跑走。经过我身边,我看见了她脸上汹涌的泪。她是一名气质很好的女郎,脸容清秀,穿贴身的长裙,裙摆略微张开,像美人鱼的尾巴。还有一次,是在他的直播间,导播小姐迟到,他抬手掌捆她,几乎没将她推倒在地。我很惊恐,呼吸困难,维嘉的表情在暴怒的瞬间是狰狞的。
譬如他顾影自怜,热衷于打扮,举止带有表演性质的优雅。有时他的头发湿湿地斜披一缕在额前,有时他在手背纹几片青叶。他的行头全是名牌,用一整间屋子来盛放,衣架子以绸缎裹住,撒了丁香末在里头,像极了以色相谋生的女戏子。他有数种名贵的男用香水,KENZO 的竹子、风之恋,PACO、ICEBERG 等等,味道很清淡,闻起来很舒服,他洒在颈部,倾身靠近时,那种气息性感到令人无法抗拒。再有,他拍了多款写真,黑白的,放大来,挂在走廊里、卧室里、洗手间里——维嘉是个微微变态的小男人,但我确实很爱他,在18岁的时候。
闻稻森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光是听我在说,你知道,看心理医生也不过就是个自诉的、自解的过程,你需要的就是一双麻木的耳朵。
〃 我很后悔,〃 我罗罗嗦嗦地说下去,〃 没有让维嘉知道我的感受,那一年,我没有说出来,从此就永远不可以说了……〃〃我记得你说过,你有一个男朋友。〃闻稻森打断我。
〃 是,那是伍辰。〃 觉得累,我便去找伍辰。他一定是在操场上,没有伴,一个人玩篮球,扑来扑去,反身,用左右手轮流转弯抹角地把球抛入架内,他只穿一条短裤,满头大汗,身手灵活似灵长类动物,不住地跳腾闪跃。我坐在台阶上看他,歇一歇,他去冲凉,然后陪我吃饭。我贪婪地吞下大量食物,跟着就胃痛。伍辰买药水喂我喝,很沉默。这男孩至大的优点是根本不追问原由。
与伍辰在一起是松散的,类似睡眠。他无所需求,顶多抱抱我,欲望强茂起来,立刻放手,没想过侵犯。呵,有一段细节没有说,我入校那年,体育系大四的女生娩下一男婴,被开除。据说那女生是学柔道的,肥实肉感,她委身的男人是附近的交警,有妇之夫。她采用了极端的、古老的做法,在腰腹缠满棉条,直至在教室里顺利诞下脸色铁青、严重窒息的婴孩。现场血污猥琐,而负责送这母子到医院的正是伍辰同志。我相信他的性事在某一个阶段会因此大打折扣。
伍辰没有做过我,我们的关系停留在柏拉图的状态。
(C )
名词解释:灼热灼热就是,不占有,漫无目的,随心所欲,释放。
灼热就是,我非常非常地喜爱你,但又不是要和你做情人。
灼热就是,与火无关。可以由太阳、岩浆、地壳的舞蹈引发。高温附着于它之上。人体亦被列入其寄居对象,它与人体共生且不断膨胀。具有非疾病性的特质。实际温度可无限假设。它的同义词之一是暗伤。
例一:把手放在一根刚剥去树皮的新鲜木头上,你会感觉到它是微温的,被湿气稀释掉的那部分即是灼热。
例二:洪水过后的地表。没有稻麦,没有人声,没有任何茁壮的生物。
例三:维嘉对于一张相片、一件内衣的手感。
例四:一个女人的痴想——假如我能变成一棵蔬菜,把我连根和叶子一起吃掉,把我藏在他的身体里,那也算是很幸福的死吧(他消化她并排出体外的过程不堪设想)。
第六章 生活是最残酷的锐舞
(A )
我陪菜鸟小姐值守了三天热线,终于逮住一条大鱼。有一名保险业务推销员打进电话来,讲述他悲凄的爱情故事。与他相爱八年的女友不幸患上晚期恶性淋巴瘤,医生宣布她的生命只剩下五天,他决定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让她最后的眼神里留下世间最温柔的记忆。他邀请了本市传媒界人士。
这是个作秀的好材料,我搞了个追踪报道。
婚礼在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举行,家具床褥窗帘,全是维多利亚女皇时代的式样,木地板上绘制了深红色茶花,叫人想起糜烂而肉欲的后宫。到场的几乎都是记者,熟面孔,江湖上跑惯的,见面便亲热地寒暄。
身患绝症的新娘面色惨白,骨瘦如柴。一间著名影楼免费为她提供新嫁衣,自始至终,她都躺在病榻上,白色的纱衣像一块纯粹的裹尸布。新郎模样俊秀,有些像《心灵捕手》里的马特o 戴蒙,他的眼睛湿湿的,弯身握住新娘的手,亲吻她,给予她颤抖的承诺。现场一片唏嘘。
新娘死在婚礼结束后的那个傍晚,在她所爱的男人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呆在报社赶我的稿件,我喜欢在嘈杂扰攘的办公室写稿,我习惯在那些嬉笑声、脚步声里想自己的事情。我坐靠窗的位置,手提电脑的屏幕微微泛出冰蓝的光芒。这城市开始有雾,稀薄、温淡的雾中不断有行人车辆缓缓过往。我的心很静,是空空的玻璃瓶,无所寄托,无所期待。
不,我自然不是铁石心肠,前几天的报道出去,大把女读者哭得唏哩哗啦。但你知道,真相永远是暗夜里的一只鹰隼。那男人其实是典型的浪子,女人自高中时代便跟了他,他打她,背叛她,拿走她所有的钱,伤透她的自尊,简直无恶不作。得知她不久于人世,他惊惧不已,感到了悲伤与害怕。突然间他换了个人,曲意奉承,她渴望做他名正言顺的太太,他马上带她去注册。只要她不再恨他,什么都可以。没办法,在活人面前,死是强大的,因为传说中死人有着我们无法触摸、无法窥破的、一种叫做灵魂(鬼魂?)的东西。
我呕心沥血地斟酌字句,越煽情越棒。吃进去的是银子,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吐出一堆狗屎,我有义务为我们善良的读者制造缠绵悱恻的情节。没关系,在我这里,凡事无所谓,我不关心动机,你们随便蹦达吧,过得了警察叔叔的关,就过得了我的关。为了我的晌银,一切细小的骗局都是有益的。
菜鸟的女同学送结婚请柬来,那女孩很美,看上去年纪很小,散漫地穿件空空荡荡的黑色棉质球衣,一双球鞋,马尾在脑后晃来晃去的,尖尖的下巴,一双婴孩似的怯怯的黑眼睛,皮肤很白很娇嫩。她与菜鸟咬着耳朵窃窃私语,又是笑,又是叹息。她走后,菜鸟将请柬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终于忍不住,自言自语地说:
〃 四星级,50桌,排场够阔气的了……〃 这孩子,妒忌人家了。我对她微笑。菜鸟顺势抓住免费听众,絮絮叨叨地说下去,原来她那女同学只得2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