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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动了娱乐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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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话过程中,我发现赵薇比我想象中要成熟得多,而且她的思路很清晰冷静。     
  我问她:〃今年你25岁了,是不是已经从'小燕子'似的小女孩变成一个女人了?〃     
  〃我的确觉得自己长大了。而且,好多东西是不知不觉在改变我。我发觉有好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一定会发生。我知道自己正在变得越来越成熟起来,我满喜欢这种改变的。〃她说。     
  那一次我们在电话里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直到赵薇的手机没电。她给我的感觉是很坦白和真实,同时也自有一套应对记者的分寸,她对感情问题避而不谈。我想这是长期和媒体〃周旋〃的结果。     
  隔天我按时交出了赵薇的专访,近4000字,题目是〃赵薇:惊变之精变〃,写了她的近况和我对于她成熟转变的一些感觉。     
  执行主编让我再接再厉,顺便把那组时装大片一并编辑了。在选封面照片的时候,社长和执行主编咨询了一下大家的意见,看选赵薇的哪一张照片比较好,我们普遍觉得这组时装图片色调太暗,于是最后选了一张白色调子的图片作为封面,同时内文的彩页中也选了几张图片。当时谁也没发现,彩页有一张图片,赵薇穿的是“日本军旗装”。     
  大家在工作状态里注意的只是图片质量、页码排列和文字是否准确。时尚类杂志向来和政治离得很远,大家的脑子里普遍都缺乏这方面的意识。而且,我想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也许会认识日本国旗,对于日本海军军旗确实没有概念。     
  杂志出版之后我曾经给赵薇打过一个电话,是陈蓉接的,她说邹雪已经给她看过杂志了,她和赵薇都觉得效果不错,还向我道了谢。     
  在一切正常地度过了几个月之后,〃赵薇军旗装事件〃爆发了。     
  就这样,我成为了同行眼中的〃始作俑者〃,同时也成为了很多打电话到杂志社的人的攻击对象。对于这件事情,我承认自己是有责任的。我缺乏这方面的认识,虽然我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委屈。     
  不论如何,我应该感谢〃赵薇军旗装事件〃这段经历,它让我了解到了一个〃娱记〃所应该具备的责任感作为一个〃娱记〃,不仅需要眼疾手快,更需要〃心明眼亮〃。     
  “军旗装”后和赵薇的一次真情对话     
  虽然和赵薇的第二次合作没有如期进行,但是通过这一次对话,我们心理上的那片阴影已经完全消失了。     
  2002年7月,一年之后,当〃军旗装事件〃已经成为过去的时候,《时装》杂志又有了一个勇敢的决定重新给赵薇做一次专访,同时拍照。     
  社长把这个任务直接交给了我。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吓了一跳,那件已经被遗忘的麻烦事又跳出来了,我想。可是说实话,我很佩服杂志社做出了这个决定,因为一段时间以来,赵薇和军旗装都已经成为了大家心里的一片阴影,巴不得早一点把它剔除。     
  解决问题的首要条件是正视问题,我鼓足勇气拨通了陈蓉的手机。一番开场白说得出乎意料地流利,我首先对杂志给赵薇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然后说明了我们希望再一次合作、共同打造新形象的想法。     
  陈蓉的态度很温和,她初步同意了我的提议,但是时间却很成问题。〃我们明天再通个电话,我看能不能安排出一点时间。〃她说。     
  第二天上午,我再次联络到了陈蓉。     
  〃我们刚刚到了香港,〃她有点歉意地说,〃过来得很急,而且最近的一段时间都会在这里拍戏,我想如果再合作需要过一阵了。〃     
  我觉得有一点遗憾,但是事情也只能如此。     
  〃你好,于蕾吗?我是赵薇。〃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声音,〃我们最近要在香港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月之后回北京,到时候我们再联络啊。〃     
  好象有一片阳光照进了窗子,我觉得豁然开朗:〃好啊,等你回来我们再联络。〃     
  后来赵薇因为的时间问题,《时装》杂志没有能再次与她合作。但是作为〃赵薇军旗装事件〃的始作俑者,我心里的那一片阴影已经彻底消失了。     
  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局。     
   
2、我为什么要起诉郭峰?(1)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我都快把它忘了。从可以合作的朋友变成原告和被告的关系,在娱乐圈里这种事情有不少,可是我从来没想过会发生在我身上。     
  从陌生人到采访对象,从采访对象到朋友,从朋友到对簿公堂,通过这5年来我和郭峰关系的戏剧性变化,似乎让我了解到娱乐圈喧嚣背后的世态炎凉。     
  我的署名哪里去了?     
  律师马上问我有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作者,我说有。他看过之后说:“这是明目张胆的侵权,作为受损害的一方,你是可以告他的。”     
  1997年年初,通过采访我认识了郭峰,在这之前我只是知道他的才气。采访时郭峰给我的印象是比较感性的,待人也热情,大家相处很愉快。我们之后合作过一首歌曲,是由我填词的《唯一》,后来曾经作为一部电视剧的片尾曲。1998年6月底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郭峰音乐演唱会,是在总策划梁卫平、郭峰和我的一次次碰面之后促成的。     
  前后几个月的时间,我负责演唱会整体宣传定位和所有媒体联络,而且到了后来,包括所有宣传稿撰写、找影楼拍摄宣传照、找服装品牌赞助演出服等事务也都由我来做了。做记者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实施的一个演唱会,那段时间很辛苦。但是演唱会的顺利举办让我很有成就感,当听到自己填词的歌曲《唯一》回响在现场,我觉得开心,虽然这时候我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的报酬。     
  2002年4月,郭峰推出了他的一张新专辑《NEW 11》,我们的合作歌曲《唯一》赫然收在其中,但是词曲作者署名:郭峰。在一些媒体对专辑的宣传中特别提出这是郭峰〃集词曲、编曲、制作、演唱、MTV拍摄于一身的全方位作品〃。     
  搞错了吧?我觉得奇怪,这时候我们已经三年没有任何联络。我先后打过三次电话给他,也没有得到关于这个问题的任何解释。再后来就联络不到了。     
  两个月之后,在和一个律师朋友聊天的时候我讲了这件事。这个北大法律系的硕士生马上问我有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作者,我说有。他看过之后说:〃这是明目张胆的侵权,作为受损害的一方,你是可以告他的。〃〃还是先不要告,看看大家能不能商量解决吧,〃我对律师朋友说,要不然过几天我委托你和他联络一下。     
  一个多礼拜之后,我终于接到了郭峰的电话,他的语气焦急。大家都是朋友嘛,他说,为什么要找律师呢?我说我一直在联络你,情况没那么严重。既然大家是朋友,能不能找时间把这件事说清楚?他说好,没有问题,下周我都在,随便哪一天。     
  下一个周一我联络郭峰,〃……礼拜三吧,我们找个时间坐一坐。〃他对我说。     
  一言为定。星期三等到下午5点钟,我没有得到郭峰给我的任何消息。6点整,接到他的助理打来的一个电话,他说郭峰今天在外地演出,把这件事给忘了。不好意思,能不能等他回来再说?     
  我觉得失望。对方显然没有诚意面对这件事。看看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这样拖下去没有任何意义,于是我给律师打了电话看来只能法律解决了。     
  随着一纸诉状,我和郭峰成为了〃郭峰侵权案〃的原告和被告。     
  冷傲与热情:郭峰给我两张脸     
  在采访过程中,我发觉郭峰是一个满好相处的人,而随着专访文章的发表,我们的联络开始多了起来,在我的版面上经常会出现有关他的报道。     
  我的性格一直比较内向,从小就如此。上大学的几年时间里,除了同班同宿舍的人,我和其他班系的同学都很少讲话。在〃中戏〃的时候,导演系一个男生临毕业时和我开玩笑说:〃于蕾,明天我就离校了,能不能听你说句话?〃天知道后来我怎么会做了记者,并且还自我感觉如鱼得水的。     
  记者是一个必须要与人交往的职业,投入这个职业也让很多人都成了朋友遍天下的江湖中人。而对我来说,〃江湖〃太遥远也太复杂,我不喜欢。作为记者,我只是喜欢在采访的同时去了解一个人和一件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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