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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
但未必不寂寞。
「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什么话?」叶梅桂也站起身。
「爱情像条狗,追不到也赶不走。」
「很无聊的一句话。」
「我以为这句话很有趣。」
「有趣?小子,你的幽默感有待加强。」
「妳还是坚持叫我小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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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要叫你什么?」
「我姓柯,叫柯志宏。」
「哦?你不姓蔡?」
「我为什么要姓蔡?」
「我总觉得,你应该要姓蔡。」
「其实也没差,因为柯跟蔡,是同一姓氏。」
「真的吗?为什么?」
「如果我告诉妳由来,那就是历史小说,而不是爱情小说了。」
「你说什么?」
「喔,没事。总之柯蔡是一家。」
「那我以后就叫你柯志宏好了。」
「谢谢妳。那我走了,明天见。」
叶梅桂又蹲下身,抓起小皮的右前脚,左右挥动。
「小皮,跟哥哥说再见。」
「哈哈哈。」她的动作和说话的语气很逗,于是我笑了起来。
「笑什么?」她仰起头,瞪着我。
「没事。只是觉得妳的动作和语气很可爱。」
「我不喜欢被人嘲笑,知道吗?」
她的语气和眼神,都很认真。
「我不会的。相信我,我真的只是觉得可爱而已。」
「嗯。」
叶梅桂和小皮,同时仰头看着即将离去的我,她们的眼神好像。
「妳是因为小皮的眼神,才决定带牠回家的吧?」
「嗯。我看到牠独自穿越马路向我走来,我突然觉得牠跟我很像。」
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很夸张?」
「不会的。」我笑一笑:「别忘了,我养过狗,我知道狗会跟主人很像,尤其
是眼神。」
「谢谢你。明天什么时候搬来?」
「傍晚吧。」
「那明天见。」
「明天见。」
叶梅桂抱起小皮,转身走向自己房间。
小皮的下巴抵住她的左肩,从她的身后,看着我。
进房门前,她再转身跟我挥挥手。
她们果然拥有同样的眼神。。
我躲到所有光线都不容易照射到的角落里,坐着喘息。
用夸张的呼气与擦汗动作,提供自己不跳下一支舞的理由。
也可以顺便避开旁人狐疑的眼光。
因为,有时这种眼光会带点同情。
除了围成一圈所跳的舞以外,一旦碰到这种需要邀请舞伴的舞,我总是像个吸
血鬼,寻找黑暗的庇护。
躲久了便成了习惯,不再觉得躲避是种躲避。
「学弟,怎么不去邀请舞伴?下一支舞快开始了。」
背后传来不太陌生的声音,我有点吃惊地回头。
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右脸,背光的左脸显得黑暗。
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像黑白郎君,但我仍一眼认出她是谁。
「学姐,我我不太敢邀女孩子跳舞。」
「别不好意思。」
她伸出左手拉起我的右手,走向广场中心:「这支舞是华尔兹旋律,很轻松也
很好跳。我们一起跳吧。」
音乐响起:「I was dancing with my darlingto the Tennessee Waltz 」。
我的东西并不多,除了衣物外,只有一台计算机。
原本想自己一个人慢慢搬,大概分两次就可搬完。
但朋友坚持开车帮我载,可能是因为他听说我的室友是个女子的关系。
搬离朋友的住处前,我还向他爷爷上了两炷香,感谢照顾。
我抱着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准备搭电梯上楼时,电梯门口又贴了张字条:「电
梯已故障,请您多原谅。何不走楼梯,身体更健康。」
昨天电梯故障时,字条上只写16个字,没想到今天却变成五言绝句。
我欲哭无泪,只好抱着沉重的主机,一步一步向上爬。
终于爬到七楼,我先轻放下主机,喘了一阵子的气,擦去满脸的汗水。
然后打开门,再抱起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同时走进。
小皮看到我们,狂吠了几声后,突然向我朋友冲过来。
我双手一软,立刻抛下手上的计算机主机,蹲下身抱住小皮,安抚牠:「小皮
乖,这是哥哥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不见得是朋友。」叶梅桂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
「哥哥的朋友,总该是朋友了吧?」小皮仍在我怀中低吼。
「那可不一定。李建成的朋友,可能会要了李世民的命。」
她仍然坐在客厅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看着电视,简短回答我。
「原来这只狗叫小皮喔。小皮好漂亮、好可爱喔」
朋友蹲下身,试着用手抚摸小皮的头。小皮却回应更尖锐的吠声。
「甜言蜜语对小皮没用的。」叶梅桂转过头,看着我们。
「那怎么样才有用?」朋友问。
「催眠。」
「催眠?」
「嗯。你得先自我催眠,让你相信自己是只母狗。」
「这」朋友转头看看我,显然不敢置信。
「总比催眠小皮让牠相信自己是女人,要简单得多。」
叶梅桂的语气,依旧平淡。
我们只好先将东西放在七C 门口,再下楼搬第二趟。
剩下的东西不多,我一个人搬就够了。
一起下楼后,朋友倚着车喘气,仰头看着我住的大厦。
「你住七C ?」朋友问。
「是啊。」
「七C 听起来不好,跟台语' 去死' 的音很像。」
「别胡说八道。」
「而且你搬进来的第一天,竟然还碰上电梯故障。这是大凶之兆喔。」
朋友低头沈思了一会:「我回去问我爷爷一下。」
「怎么问?」
「叫他托梦给我啊。」
「是吗?他会托梦吗?」
「会啊。昨晚他就托梦给我,叫我帮你搬东西。」
「真的假的?你不是因为知道我室友是女生的关系?」
「拜托,我是那种人吗?」
「你是啊。」
「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他上了车,摇下车窗:「对了。我爷爷说,他
跟你有缘,会一直照顾你的。」
说完后,他发动引擎。
「这句话是生前说的?还是死后?」我很紧张。
「死后。」他摇起车窗,开车走人。
「不要啊」我跑了几步,但车子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
我怀着惊魂未定的心,一步一步爬上楼。
打开门进了七C ,叶梅桂还在客厅看电视。
而阳台上躺着我刚刚匆忙之间抛下的计算机主机,已经摔出一个缺口。
小皮正手嘴并用,从主机的缺口中,咬出一块IC板。
「唉呀!」我慌忙地想从小皮嘴中,抢救那块IC板,跟牠拉锯着。
「怎么回事?」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叶梅桂,转头看着我们,然后说:「小皮!
不可以!」
她立刻起身,跑到阳台,从小皮嘴里,轻易取下那块IC板。
「小皮,这是不能吃的。来,姐姐看看,嘴巴有没有受伤?」
「喂!你怎么把这东西放在这里?」叶梅桂看着我,有些埋怨。
「我刚刚只是」
「你看看,这东西很尖锐,小皮会受伤的。」她指着手里的IC板。
「可是」
「以后别再这么粗心了。」
她又仔细检查一次小皮的口腔,然后呼出一口气,说:「幸好小皮没受伤。」
「但是计算机却坏了啊。」
「哦?那很重要吗?你不像是个小气的人呀。」
她把IC板还给我,然后又坐回沙发,继续看电视。
我有点无奈,搬起计算机主机,把IC板咬在嘴里,进了我的房间。
我先清扫一下房间,在整理衣橱时,发现几件女用衣物。
「这些是妳的吗?」我拿着那些衣物,走到客厅,问叶梅桂。
「不是。」她看了一眼:「是我朋友的,她以前住那个房间。」
「那她为什么搬走呢?」
「因为她不喜欢狗,受不了小皮。」
「喔。」
她的反应简单而直接,我却不敢再问。
虽然我以为,既然是朋友,似乎没有必要为了一只狗而搬走。
「当初带小皮回来时,我朋友就很不高兴。」
没想到叶梅桂反而继续说:「后来小皮老是喜欢乱咬她的东西,而且总是挑贵
的东西咬。」
「挑贵的?」
「嗯。便宜的鞋子和衣服,小皮不屑咬。牠只咬名牌的衣服鞋子。」
「哇,小皮很厉害喔,这是一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