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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孩子在这里,他的父亲也在这里。作为一个母亲,我不希望把他们父子拆开。”
格里森问她,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念孩子的。她声称是她出走后的早晨。
“你想他又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当时还没有摆脱不幸的婚姻所引起的苦恼。”
“抗议。证人在表态。”
“抗议有效。”法官说。
“你有没有给丈夫打过电话,说明你想念孩子?”
“一年前的圣诞节,我给他打电话说过。”
格里森出示了乔安娜从加利福尼亚打电话的单据,以便记录在案,乔安娜并且陈述说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安排和孩子见面。
“你原来的丈夫对于你和孩子见面是怎么说的?”
“他对这事抱有敌意。起初,他说得考虑考虑再告诉我。后来他同意了,却问我是不是准备把孩子绑架走。”
“你有没有绑架孩子?”
“没有。我给他买了一个他要的玩具。”
他们出示了心理学家的调查报告。艾法莱兹大夫对双方都没有说不利的话。她把乔安娜描述为“自信的”,把她计划提供给孩子的生活环境描述为“符合孩子需要的”;律师据此证明乔安娜是合格的。接着,他们又详尽地介绍了上次母子重逢的情景,乔安娜叙述了孩子见到她多么高兴。
“孩子是这么说的吗?”格里森问道。
“是的。他说,‘妈妈.今天玩得真高兴极啦,一他们把比里的热情当成了证据。
最后,格里森问她:“你是否能告诉法庭,你为什么要求获得监护权?”
“因为我是孩子的母亲。格里森先生我们初次见面时,你跟我说:一个母亲签字放弃了监护权,事后又重新申请并获得监护权是有先例可查的。我不是律师,我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为什么是明智之举。可是我是一个母亲,我知道这样做在感情上是明智之举。我爱我的孩子。我希望尽量跟他在一起。他才五岁,需要我在身边。我不是说他不需要他父亲。可是他更需要我,我是他母亲。”
格里森充分发挥了乔安娜的作用,同时出充分利用了听证会的时间。乔安娜的证词讲到四点半才结束。阿特金法官宣布休庭,明天继续举行。这时,一个端庄婉静、姿态动人的母亲为了母亲的权利所作的辩护,一夜都不会受到反驳。
“别着急,特德,”尚赛说道,“我们主要还是在你身上做文章,可是明天我们也要设法挖挖她的墙脚。”
原告的律师进行的盘问,基本上是预先安排好的一系列问题,以期达到律师和他的顾主一致同意的某些结论。格里森的作风圆滑,尚赛则和他形成对照,显得粗鲁而友好,具有长者的睿智。他向乔安娜的证词开刀,要她说明她避而不谈的两段时间:一是出走以后到圣诞节打电话之前这段时间;一是圣诞节跟孩子见面以后到最近回来这段时间。
“据你说。你出走以后很想孩子。你有没有给他写信或者送礼物?”
“没有,我……”
“有没有给他寄任何东西?”
“我还没有摆脱和丈夫共同生活带给我的苦恼。”
“你没有给孩子寄任何东西来表示你的思念吗?”
“我打心里给他寄了东西。”
“打心里。这个小孩子能够心领神会你的心意吗?”
“抗议。律师企图恫吓证人。”
“你把问题重复一遍,”法官对文书说。特德坐在椅子上,上身往前冲了出去。难道法官没听见吗?难道他高高在上地坐在那里,面对着这么事关重大的诉讼案,却心不在焉吗?或许他只是想作出正确的裁决吧?不管怎么说,他是法官,在这个法庭里他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文书把问题又读了一通。
“抗议无效。证人回答问题。”
“我只知道比里每次见到我都很高兴。”
“你打算在纽约使多久,克莱默夫人。”
“永久定居。”
尚赛抓住永久一词,借以发动攻势。
“你有过多少男朋友是永久性的?”
“我不记得了。”
“有过多少情人是永久性的?”
“不记得了。”
“永久性的在三个以上、三十个以下吗?”
“抗议。”
“抗议无效。请证人回答。”
“介于两者之间……”
尚赛跟特德说过,除非能够征明作母亲的在男女问题上走了极端,否则在这上面多费唇舌是徒劳无益的,所以尚赛肯定别有用心。
“你现在有情人吗?”
“我有个朋友。”
“是情人吗?我们需要给用语下定义吗?也许你是处女玛丽吧?”
“抗议。”
“抗议有效。尚赛先生,你真的指望人家对这种问题作出答复吗?”
“我要求她对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作出直截了当的答复。她目前有没有情人?”
“我同意这种提法。请证人回答。”
“有的。”
“是永久性的吗?”
“我……我说不上来。”
尚赛抓住不放。问乔安娜担任的职业有几个是永久性的,她干过的事有哪件是永久性的,她去加利福尼亚州是永久性的吗,她回纽约来看孩于是永久性的吗,她重新去加利福尼亚州是永久性的吗,她再次返回纽约是永久性的吗。尚赛对乔安娜的稳定性提出一连串质问,乔安娜开始乱了阵脚,口齿不清了,回答含糊了。“我不知道……当时……”她声音越说越轻,法官只好请她讲响点。
“你一生干过的事情从来没有一件是有始有终、稳定可靠、可以称得上是‘永久性’的。因此,当你说永久性地定居纽约,我们实际上无法知道你是否真的计划永久性地呆在纽约,甚至无法知道你是否真的打算永久性地保留孩子。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抗议。我要求阻止律师刁难证人。”
“不过,他话里包含着一个允许提出的问题。法官说道。“克莱默夫人,你是否有意永久性地定居纽约?”
“是的”她轻声回答。
“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了。”
格里森有权重新盘问证人,于是他便精心地重申了母亲的权利;“母亲”是关键的一个词。“作为一个母亲,我当时感到……。”“我是母亲,我一看就知道……”证人和律师自始至终不断使用这样的话,似乎是想在法官身上引起一种自发的共鸣。他们复述了乔安娜为了重新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她重返纽约;她寻找工作;她找到一个公寓,“作为一个母亲……”她知道比里在这里会很舒服;她采取法律指施——雇请律师,提出申诉,直到今天出庭——这一切都是由于她作为一个母亲,思子心切。他们不厌其烦地列举事情经过的细节,只是为了证明一个稳定而有责任感的母亲对孩子的深切关怀。
尚赛有权再次进行一次反复盘问。
“克莱默夫人,你怎么能认为自已是个合格的母亲呢?自从长大成人以来,凡是你干过的事,几乎没有一件不是以失败告终的。”
“抗议。”
“抗议有效。”
“我换个提法。你平生和人相交,除了父母和女友以外,持续时间最长的有多久?”
“恐怕是……跟我的孩子吧。”
“你一年之内只跟他见过两次面。克莱默夫人。你以前的丈夫,你平生和他相交最久吧?”
“是的。”
“有多久?”
“从结婚到生孩子是两年,后来就是困难的四年。”
“这么说你平生与人相交的时间最久、最为重要的一次也是以失败告终的。”
“抗议。”
“抗议无效。”
“我没有失败。”
“不是失败又是什么呢?成功吗?你们的婚姻是以离婚告终的。”
“我认为与其说是责任在我,不如说是责任在他。”
“祝贺你,克莱默夫人。你改写了婚姻法。你们双方都离婚了,克莱默夫人。”
“律师,你有问题要问证人吗?”法官问道。
“我想问:这位堪称人品稳定可靠、责任感强的典范,平生有什么事是干成功过的。克莱默夫人,你平生与人相交时间最久、最为重要的一次是以失败告终的吗?”
她默默无言地坐着。
“请你回答问题,克莱默夫人.”法官说。
“这次交往没有成功。”
“我问的不是交往,是你。在你平生最重要的一次交往中,你是否以失败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