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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年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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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欲除之而后快。

    如果说梁先生是一个可以通融的文字警察,温和可亲;那么钱钟书先生则像
一个更为通晓法律的文字律师,严正可敬。他指出这类现象不过是“从一省文”
的修辞结果,如《系辞》中“润之以风雨”,其中省了该与“风”搭配的“散”
字;《玉藻》中“不得造车马”,其中省了该与“马”搭配的“畜”字。此种法
式,古已有之,天经地义,无须警察们来通融恩准。

    以“约定俗成”通融,或以“从一省文”辩护,还是站在同一立场,奉行同
一法度,即形式逻辑之法,这都让我有些不满足。语言大体上靠形式逻辑来规范
和运作,但语言蕴藏着生活的激流,永远具有形式逻辑所没有的丰富性和能动性,
使反常和例外必不可少。好比一般车辆不可闯红灯,但消防车和救护车则不受此
限。判定某种语言现象是否合理,最高法典只能是生活的启示,而不是任何既定
的陈规。

    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祸者福所倚,福者祸所伏,福祸同门,好事与坏
事总是相因相成,塞翁失马之类的经验比比皆是。笔者在乡下时,常得农民一些
奇特之语。某家孩子聪明伶俐,见者可能惊惧:“这以后不会坐牢么?”某家新
添洗衣机或电热毯之类的享受,见者可能忧虑:“哎呀呀人只能死了。”笔者曾
对此大惑不解,稍后才慢慢悟出这些话其实还是赞语,只是喜中有忧,担心太聪
明会失其忠厚,导致犯罪;担心太安逸会失其勤劳,导致心身的退化乃至腐灭。
这样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八十年代的大学生们则有一句口头禅:“真伤感”,
用作对一切好事和美事的赞叹,同样显示了乐中寓哀的复杂心态,非一般形式逻
辑所能容纳和表达。

    语义源于人生经验,不是出自学者们形式逻辑的推究和演绎。从这一点看,
《系辞》称“吉凶与民同患”,有着丰厚的人生经验基础,不算怎么费解。《正
义》言:“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吉,又患其失,故老子云宠辱若惊也。”这
种解释也可以得到大量民间语言素材的实证。钱先生声称这是误解“吉凶与民同
患”的强词,似乎认定古人是只能患凶而不能患吉的。面对古往今来大量对吉凶
给予辩证感知的语言现象,固守某种语言定法,多少显得有点漠视人们的生活智
慧。

    从一省文,这种修辞法例确实多见。形式逻辑也确实是语言中不可少的基本
交通规则。但如果因此而推定一切复词都只能偏义而不能对义,则是否定生活辩
证法对语言的渗透,是法理的凝固和僵化,无益于语言的生命。“不要落得人家
褒贬”,也许(仅仅是也许)在《红楼梦》中只用偏义,但未尝不能在别处还其
对义的高贵出身和生动面貌。鲁迅先生说人可以被棒杀,也可以被捧杀,对褒贬
皆警惕以待。一个“杀”字统摄褒贬,没法用“从一”之规强迫鲁迅先生“省”
去褒贬的任何一方。这种深刻的生活体验,不能没有语言的表达;这种语言的表
达,不能没有法理的运用。很明显,当法理与生活两相冲突的时候,削足适履地
让生活迁就法理,不是明智的选择。相反,正确阐释和运用“惧人褒贬”的对义,
更益人神智,更能释放出语言的文化潜能。

    复词可以对义,单词也可以对义。笔者较为赞同钱钟书先生对单词对义的态
度。他指出汉字中一字多义而同时合用的特征,如“乱”兼训“治”,“废”兼
训“置”等等,誉之为“汉字字义中蕴含的辩证法”,宠爱复加。在这里,钱先
生终于不像一个护法的律师了,更像一个万法皆备于我的思想勇将和革命党徒。

    /* 19 */第一部分即此即彼(2 )

    黑格尔鄙薄汉语不宜思辨,夸示德语能冥契妙道,举“奥伏赫变”一词为例,
分训“灭绝”与“保存”两义。后来歌德、席勒等人用这个词,或是用来强调事
物的变易和转换,或是用来强调矛盾的超越和融贯,均深谙德意志辩证之道,用
得妥帖,没有辱没这个词的精髓。钱先生举示这一例子后,嘲笑黑格尔不懂汉语
妄自尊大,称汉语中这类语言奇珍也十分富有,叹中德遥隔,“东西海之名理同
者如南北海之牛马风”,“不得不为承学之士惜之”。如《墨子。经》中就说过
:“已:成,亡。”此为单词对义的范例。成与亡二义相违相仇,同寓于“已”。
若指做衣,“已”便是成;若指治病,“已”便是亡。其实无论成亡,都是一件
事情过程的终结,本可齐观。任务完成之时,也就是任务除却之时。目标达成之
地,也就是目标消逝之地。《红楼梦》中有“好了歌”,宣示好就是了,了就是
好,盛与衰邻,成以亡随,这几乎是对“已”字最人生化的反训和分释。

    如果再加诘究,可发现这些对义的单词,多是动词,多是对事物运行过程的
抽象归纳。过程就是过程,故合以一词;目的殊别,故分以对义。以一词纳对义,
也许便是彰过程而隐目的、重过程而轻目的的心智流露,深义在焉。现代汉语中
常用的“干”字,大概是动词中最为抽象化的一个。若用于“干事业”,义为成
就;若用于“干掉那人”,义为消灭,凡此等等。洞明之人都明白,干掉了某人,
可能“成就”了某人的名节;干成了一番事业,可能便“消灭”了对这项事业的
倾慕、迷恋以及追求快感。“成就”与“消灭”互为表里,矛盾常常向相反的方
向转化,呈示出否极泰来的前景。也许,对目的的不可过分拘泥,自然带来了对
过程定性上的模糊——一些对义性的抽象动词,莫不就是因为切合了这种人生体
验而得以生成并且日渐为人们所习惯?莫不是隐含着人类对具体功利的某种超越
态度?

    语言总是有成因的。我愿把这种多义或对义现象,看成是出于前人的智慧,
而不是出于前人的愚笨。

    复词也好,单词也好,无论笔者的理解是否杂有附会,它们的对义现象散发
出来的某种辩证法意味,不能不引人留连驻足。眼下,这些语言现象作为珍贵的
文化遗存,长有所识长有所用者毕竟越来越少了,少于某些文字专家的整饬挞伐
之下,少于芸芸俗众的智力退化和衰竭之中。形式逻辑之法所滤净的世界非此即
彼,越来越精确和清晰,越来越容不得看似矛盾的真理,看似浪子的天才,看似
胡搅的创造。可以想见,如果文字再被电脑翻译机改造一番,这类似乎不合逻辑
的文字将更被斩草除根。在那种情况里,文字的矿石已经变成一批批车间产出的
标准化货品,规规矩矩,乖头乖脑,足敷实用,只是少了许多自然之态和神灵之
光。

    当然也没什么。只是可借钱钟书先生一言:“为承学之士惜之。”

    最初发表于1992年《湖南师院学报》,后收入随笔集《海念》。

    /* 20 */第一部分夜行者梦语(1 )

    人在谋杀上帝的同时,也就悄悄开始了对自己的谋杀。非神化的胜利,直接
通向了非人化的快车道。这是“人本论”严肃学者们大概始料未及的讽刺性结果。

    二十世纪的科学,从生物学到宇宙论,进一步显示出人是宇宙中心这一观念,
和神是宇宙中心的观念一样,同样荒唐可笑。人类充其量只是自然界一时冲动的
结果,没有至尊的特权。一切道德和审美的等级制度都被证明出假定性和暂时性,
是几个书生强加于人的世界模式,随便来几句刻薄或穷究,就可以将其拆解得一
塌糊涂——逻辑对信仰无往不胜。到解构主义的时候,人本的概念干脆已换成了
文本,人无处可寻,人之本原已成虚妄,世界不过是一大堆一大堆文本,充满着
伪装,是可以无限破译的代码和能指,破译到最后,洋葱皮一层层剥完了,也没
有终极和底层的东西,万事皆空,不余欺也。解构主义的刀斧手们,最终消灭了
人的神圣感,一切都被允许,好就是坏,坏就是好。达达画派的口号一次次被重
提:“怎样都行。”

    圣徒和流氓,怎样都行。

    惟一不行的,就是反对怎样都行之行。在这一方面,后现代逆子常常表现出
一些怒气冲冲的争辩癖。

    真理的末日和节日就这样终于来到了。这一天,阳光明媚,人潮拥挤,大街
上到处流淌着可口可乐的气味和电子音乐,人们不再为上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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