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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三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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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好多次,这是一句让人觉得很没劲的台词,但是却很关键。因为此话一出一幕高
潮即将上演!

    镜黑色的长发“唰”地垂落下来——本来头发是盘着的,刘海在额头处摇摆着
像墙头的青草。她并没有回答我任何问题,只是看看我,看看墙。

    我能看出她内心的惶恐与犹豫,这时候我心中升起对全世界的爱,我拥抱住她,
紧紧地抱住她,亲吻她,像亲吻一块方糖一样。我似乎是铁了心要将她融化在我的
吻里,不这样我似乎就没别的可干了。我突然感到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这熟悉而
又陌生的感受已经不是第一次袭击我的心扉,我想要给予一切,甚至包括我的灵魂。
我感激涕零,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只是任由眼泪从眼眶中潸然流下,她贴着我的脸
的面庞似乎被这热泪灼伤,下意识地躲开这炽热的液体。

    我知道其实她也很感动,她几乎已经在被我融化的边缘了。

    灯光昏暗,黄得像是午夜月光下的花。

    七

    在Jack被抓之后,我才发现Jack是我唯一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本无朋友,因为谁也不知道什么才叫朋友。难道一起吃顿饭就叫朋
友?那我的朋友多得数不胜数了。那彼此知心才是好朋友的标准吗?人能够彼此知
心吗?这个话题是永远不可能被证明的废话,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一
块真正的水晶,被看得透亮透亮,起码和水晶比起来我更愿意做一捧稍显浑浊却也
无伤大雅的黄埔江水。

    我同情Jack,因此我将他当做我的朋友。Jack入狱后我是除了他父母去监狱探
望他最勤快的人,所以他自然也将我当作了最好的朋友。在监狱中Jack头发永远不
会超过一寸长,再加上穿着一件号衣,实在让人无法辨认出这就是那位想当初天天
混在RAJAM 卖药,留着长发穿着皮制劲装的老J 了!有时候我觉得他简直是获得了
某种重生,好像褪去一层死皮的蛇一样。而他自己似乎也并没有觉得太难受,他仍
然热情开朗,笑逐颜开,还不停问我:“兄弟啊,你什么时候结婚了可记得带老婆
来看我噢!你放心我现在肯定抢不了她啦!哈哈……哈哈……”

    他面色红润像一只富士苹果,咧开嘴大笑着,光线打在颧骨上形成一块光斑。
监狱中的生活倒是让他的健康有所起色了。我越看越羡慕,有时候自己都想混进监
狱里去算了!什么事情还是简单点干净,亨利米勒说人最大的错误就是出生,由此
看来出生后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机会被一个人道的监狱给囚禁。一想到这点我更加
受不了,甚至有点嫉妒Jack,不过稍微羡慕一会我打定主意,打死我也不进监狱去,
被关起来毋宁死!

    我是天生热爱自由的人!而当我的确身处自由中的时候我就如同迷失方向的风,
不知该刮到哪里去了。

    Jack由于以毒养毒,被判徒刑十五年。进牢房的时候他二十三岁,出来那年他
将三十八岁,天晓得那时他是否依然面色红润不见皱纹如同一只红富士苹果那样。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的青春时代注定将在牢房中被消磨掉。

    八

    那年夏天,街上的梧桐树枝叶繁茂。走在树荫下并不觉得特别热,阳光透过茂
密的枝叶只漏出一些白生生的光斑。时而有凉风吹过,叫人遍体通凉,如水淋身。

    我已经失业近一年了,记得去年辞职的时候天倒是异常的热,热得让人喘不过
气来。知了一直在不停地叫着,声浪此起彼伏。

    我和镜一直维持着情人的关系,她的丈夫总不在她身边,所以我理所应当地总
是出现在她身边。

    有一次我走在去往镜的住所的路上。我走得很慢,一路上东张西望,像个好奇
心特别强的老妇人。

    我看到有一个人靠着梧桐树干正拉着小提琴,他的身前放着打开的琴匣,里头
全是钱,有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的甚至五十块的。他看也不看那琴匣,只顾着拉
琴。我站在他面前,端详着他。他也没有看我,只顾着拉琴,我觉得他像个熟练的
工人,因为真正拉琴的是不会将听众抛弃的。我认为他是个虚伪的拉琴人。

    他拉的是一首伤感的曲子,悱恻缠绵,我站了一会,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钱扔入
那满是钱的琴匣。他看也不看,只顾着拉琴。我很想把他那该死的琴抢过来,一把
折断。不过我犹豫了一会,又掏出一块钱扔进他的琴匣。他依然拉着琴连看也不看,
这个虚伪的家伙,其实他比我富有多了。

    我又路过花园,小孩子们在花园里追逐玩耍嬉闹,因为人家说人老了就会喜欢
孩子。

    九

    最近镜在床上,像座火山。她喜欢大声的嘶喊,声调尖利,如同一把雪亮的刀,
切割着我的耳鼓。她的身体通红,似乎血液就要从她的肌肤后迸裂而出。长发垂下
来,遮掩住她的脸庞,透过发间的缝隙,我看到她的眼中闪着饥渴。

    事后,她将头枕靠在我的胸口,以手轻轻拨弄我的头发,我觉得很困,几乎睡
着了。

    镜站起来,打开音箱,放入了一张甲壳虫的唱片。音箱中流泻出六十年代的歌
曲,那个时代没有电子合成音乐,是的,没有电子合成音乐。我觉得很伤心,没来
由的伤心,软弱像是寄生虫,就寄居在我的骨髓深处,使我经常不由自主地感到伤
心。我讨厌电子音乐,我讨厌那些该死的冷冰冰的噪音,可是我不能没有它,所以
感到伤心。

    “你爱我吗?”镜忽然问道,这时候她又将头枕靠在我的胸前。

    “我想我是爱的。”我撒了个谎。

    “可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一直是这样的。”

    “是哪样?”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样。”

    列侬在唱着“Love is real,real is love;Love is feeling ,feeling love
……,”音乐柔软得像女人的长发,我觉得更困了。

    “你才认识我的时候,总是很多话。你说各种各样的笑话给我听,我觉得我真
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我就觉得很开心。”

    我觉得镜有点语无伦次。

    “我和你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你矜持得像个处女。可是你现在的叫床声能吓死厨
房里偷偷摸摸爬行着的蟑螂!”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开个玩笑。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叫喊声,只是以后别抓破我的皮肤
好不好?”我觉得自己有点言重了,所以开始想办法将气氛缓和下来。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镜抬起头,盯着我,黑暗中仍然能看到她的目光闪烁。

    “我懂的。你可以这么想,之所以喜欢和我在一起并且觉得开心,是因为我本
身就是一个笑话,一个大笑话!”

    “为什么这样说?”

    “我以为这样你会觉得开心点。”

    “可是我不开心,我甚至觉得很痛苦,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堕落。”

    “那为什么不离开我?”

    “因为我爱你啊!”

    “我喜欢你的,好了。”我搂过镜,拍打她的后背。

    “我记得有人说,喜欢和爱的区别是你爱的人或许给你带来危险与背叛,而你
喜欢的人总是给你不值一提的安全。”

    “好了,我明白了。”

    “你不明白!”

    “好了,我不明白。”我起身,走到音箱前。列侬正唱到“Imagine all the 
people……”我摁下停止键,六十年代嘎然而止,然后换上了一张我也不知道是什
么乐队的音乐,很吵闹的噪音,声浪简直可以把房顶给掀开来。

    十

    Lotus 给我发了封信,信里说她将去美国读书了。我知道她终于寻觅到了她的
梦想,我很为她高兴。我打算送她一副好手套,因为她去的地方很冷。

    我还是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她是干什么的,她到底长什么样。

    有时候我觉得我很想对她说一声,你他妈的!

    当然我是喜欢她的。

    十一

    八年前,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花了十块钱买了一本精装本的《箴言集》。
那时候十块钱对我来说无疑是笔巨款,所以仅仅为了这十块钱我都有充足的理由爱
上这本书。事实上我的确爱她,尽管随着时光流逝,书页已无所顾忌地变得焦黄,
可是我仍然爱她。我甚至从未折过这本书的任何一页纸,以至于至今这本书页脚仍
然平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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