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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你以后是不是北京也不来了?” “不知道,以后再说吧,我会找你的,放心吧。”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没底,以后是多长时间呢?等我抚平感情的伤口?我确实也不知道。
我放下电话的时候,心里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现在很怕老同学给我打电话,他们总能勾起我不愉快的回忆。所以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去网上的校友录了。现在竟然连彭小东的电话都不愿接。真是糟糕,我对自己说。
泥巴临走的时候跟我们说,家里除了床铺换一套自己的,所有东西都随便用,电脑桌里有数不清的dvd,书架上的书也够我们每天看的了,不过一定保持屋子的整洁。临走不忘嘱咐我想一下dv剧本。
我跟阿西一人拎了一个行李箱搬进去,箱子里是换洗的衣服,各种日用品以及象征性的几本书。床只有一张,我们对两个男人睡一张床都极度反感,于是开始猜拳决定谁睡床谁睡地板。我们从三局两胜猜到十九局九胜仍然毫无结果,于是决定通过拼酒来决定谁睡床。我们的酒量不相上下,拼到最后我们俩酩酊大罪,统统睡了一夜地板。最后只好决定一人睡一天。
跟一个男人住在一起真是不爽,特别是这个人不会做饭而你会。小时候我的嘴馋,而每每不听话的时候,老妈都以不做我爱吃的菜作为惩罚。我老怕我哪天创出了大祸,老妈给我进行彻底的食物封锁,所以一直想把老妈的手艺学到手。此罪行在有次我将家里的铝锅烧化后败露。我妈说男孩子不要学做饭,要不然以后会吃亏的。我现在就非常佩服老妈的预见性。一开始我决定以后吃饭都在外面叫外卖,但自从吃出一个苍蝇之后我们终于决定要把厨房里的设备利用起来。
我最拿手的是做排骨,红烧的。我每次做排骨,阿西都要去买几瓶啤酒上来。说这么好的菜没有酒实在是太可惜了。他无非是想拍一下我的马屁让我任劳任怨。
这天他啃着排骨环视我们的客厅一周,喝干了最后一杯酒,叹了口气,说:“李维,要是把你换成一个漂亮美眉的话。这样的生活就完美了。”
“现在漂亮美眉都不会做排骨给你吃滴。”我揪过一张餐巾纸擦擦嘴,拍拍他的肩膀。“努力吧,小子,找个会做饭的。” “那你呢?”
“我?随便,我什么都会做,漂亮的就可以咯。”我走到卧室打开电脑,放Nirvana的SmilesLikeTeenSpirit。阿西抹了抹嘴吧,“俗,你就是俗。我工作以后呢,先找个女朋友,我们把这儿租下来,男耕女织,夜不闭户……”。
“哼”,我往床上一躺,心想我也想有女人跟我一块住。他把我从床上揪了起来,拿食指指着我说:“You!听着,今天我睡床!”
我更加希望跟我一起住的是个温柔美眉了。没想到这个愿望倒是很快实现了。
暑假的生活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悠闲,倘若加上点海风,阳光,沙滩估计巴里岛的度假生活也不过如此。我跟阿西经常只穿个内裤躺在地板上杀象棋,电脑里放着乱七八糟的歌。或者一人在书架上抽一本书倚在床上看,阿西总是看一会儿就不耐烦,然后打开电脑打kof。要么就是看片子,泥巴的片子足有上百张,我们开始是挑搞笑港片儿看,后来看美国大片,然后是日韩,然后的片子发现是越来越看不懂了,于是又返回来看星爷。再腻了就去东南大学打篮球,或者去网吧混论坛。总之有点醉生梦死的感觉。每次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在默默祈祷,时间过的慢一点,再慢一点,永远就这样下去。
可是悠闲的日子总是匆匆,转眼间还剩两个星期就要开学,阿西说要回家看看。我便开始一个人呆在家里,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
阿西已经走了两天,我去超市买来一大堆速冻水饺,鸡蛋,方便面,火腿和桶装水塞在冰箱里,再也懒得出门了。在家里我基本上不穿衣服,一来凉快,二来可以省去洗衣服的麻烦,有时候甚至连内裤都懒得穿,赤身裸体的在屋里走来走去。我很喜欢光着身子看哲学书,因为每当这时候就觉得自己像那尊有名的雕像思想者。我也喜欢光着身子想问题,比方说有时候我就在想人是怎么睡着的。人清醒的时候大脑总是在活动,想什么都由自己控制,入睡的时候大脑也在活动,但想什么不再受到控制。那么从清醒到睡着这个过程中我们是怎么过渡的呢?我经常做实验研究,想发现这个临界点,研究着研究着就会睡上一个下午。
这天我又在做这个实验,就在我迷迷糊糊刚要达到这个临界点时,听见有人进屋来了。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女人,穿着草绿色无袖短衫,低腰牛仔裤,长得很像周诚。然后我意识到这个人就是周诚,而我正赤身裸体。我赶忙跑到床上拿床单把自己围上,我觉得耳根很热。周诚抿着嘴看着我,想笑又不愿笑出来的那种表情。
“你!进屋不敲门的啊?”我憋了半天只想出这句话。她晃晃钥匙,说“我自己的家还要敲门?”然后大声的笑起来。 “不要笑啦。你肯定是故意的吧。” “你的……”
“停!” “你的……” “stop!” “你的那个……” “shut up!”我用我最大的分贝喊着。 “我说你的身材很好啦,谁让你在屋里瞎搞的。”
“我没有瞎搞,我在做实验。” “做实验?你怎么没说自己在练功啊?葵花宝典是不是?” “……”我挠挠头,做实验?我发现自己真是有够无聊的。
“哦,那你回来……我去看看学校现在让不让住吧。”我掀开窗帘,发现外面有点阴,估计要下雨了,屋里也开始闷热起来,还是不穿衣服舒服些。
“我又没撵你走。先别说这个了。”她打开冰箱倒了一杯水,指着冰箱里的速冻水饺说,“你就吃这个啊?我去买点菜,弄点东西吃。”
我把手伸倒窗外,感觉到已经有雨点落下来,幸好还不大,就说:“好,你去吧。” “你让我去?我还要做饭,你只知道吃啊?” “我也会做,我做就是了。”
“真的?”她斜着眼睛,很夸张的瞄了我几眼,“那我买回来你做啊?” “没问题,别忘了买点小排。”
她马上跑到阳台上抓了一把伞就下去了。我趁这个时候把自己的袜子衣服鞋子统统的整理好。又把攒了几天的垃圾弄到楼下垃圾箱里。然后我又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她“蹬蹬蹬蹬”的高根凉鞋的声音。我开了门,她白了我一眼,手里提几个方便袋还有一瓶红酒,张裕的,二十几块那种。一起堆到厨房里,把凉鞋一甩,赤脚坐在卧室里,朝我摆了摆手。“做吧,我尝尝你的手艺怎么样。”
我走到厨房,她买了西红柿,茄子,鸡蛋,切好的肉丝,仔排,芹菜,最底下还有两个洋葱。我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洋葱,倒不是不爱吃,而是切的时候总是热泪纵横,就是放在水里我也受不了。上次阿西买回来的时候我是骗他热泪纵横了一次。
“你怎么买洋葱啊?你来切啊?”我冲她喊。她已经打开电脑开始放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配合着外面阴阴的天气倒也蛮有情调的。音乐声音很大,她好象没听到我的话。
我把洋葱去了一层皮,泡在盆子里,开始切菜。做排骨的时候发现茴香没了,心里还觉得有点遗憾,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做饭给女孩子。
不一会儿,我做了几个菜出来,西红柿炒蛋,油闷茄子,芹菜肉丝。我在电饭锅里煮上饭,把排骨闷在锅里。便走到卧室跟周诚聊天。
她还是上次我来时候的动作,倚在枕头上看片子,手边放着一包开心果。我过去坐在她身边,发现她看的是《低俗小说》,正演到朱尔斯在背圣经。这个片子我看过一遍,时空换的太快,没看懂,除了觉得里面人的演技比较好之外就是觉得文森特跟美女跳舞时候的音乐比较摆。我说这片子怪怪的。“这片子至少要看三遍,这可是Quentin
Tarantino的代表作。”她跟我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没离开屏幕。我自讨了个没趣,她接着说:“第一遍呢,你估计是看不懂。第二遍你就明白了整个情节,然后呢第三遍你才开始明白他要讲的一些道理。比方说文森特的执迷和朱尔斯的醒悟。”“那那个昆什么汀的导演是不是为了赚别人三次门票钱?举办三次首映?”“